夜車

夜車
定價:250
NT $ 45 ~ 225
  • 作者:馬丁.艾米斯
  • 原文作者:Martin Amis
  • 譯者:何致和
  • 出版社:寶瓶文化
  • 出版日期:2008-10-30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6745481
  • ISBN13:9789866745485
  • 裝訂:平裝 / 224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是誰殺了美麗的女天體物理學家?
愛情與迷失是它的基調,詭譎的人性與未知是它的出口!
一場從死亡開始的愛情,徹底顛覆你曾經讀過的愛情懸疑小說!

「擁有這樣美好的身體實在太可悲了!」

  她是一個年輕美麗、身材姣好的天體物理學家,有著人人稱羨的家世與感情生活。然而在週日夜裡,本來是該與愛人溫存的美好夜晚,她卻被發現陳屍在房裡!

  她的頭部中了三槍、全身赤裸,在在都顯示這絕對是一樁兇殺案。但是臥房的門窗緊閉,命案現場亦無打鬥的痕跡──難道,兇手就是幾分鐘前才從她寓所離開的教授男友?

  這件命案引起的震撼非同小可,因為死者的父親是警界大老,而承辦這個案件的女警探不僅是和死者交情匪淺的舊識,也是死者父親手下能力最強的部屬。  

然而對女警探而言,這卻是她生平所面對最迷亂、最棘手的案件……

  這是英國文壇教父馬丁.艾米斯相當精采的作品。在迷人的懸疑氛圍下,我們經由一名女警探的抽絲剝繭,逐漸走入這樁死亡案件撲朔迷離的渦流裡。

  到底是誰殺了這位美麗的女天體物理學家?這答案絕對需要讀者的參與,也勢必讓所有人大感意外。

  它不是我們過去曾讀過的那種愛情懸疑小說,在這部作品裡,真正的答案太殘忍了,或許,你可以給它一個解釋……

作者簡介

馬丁.艾米斯(Martin Amis)

  放眼當今英國文壇,還有哪一位大師每每入圍布克獎便引來大幅話題,但是卻又從來沒得過布克獎,而讓人懷疑此獎項的公正性?此人當是「文壇教父」馬丁.艾米斯。馬丁.艾米斯在1949年出生於文學世家,崛起於八零年代的英國文壇。他成名甚早,曾以1974創作的第一部小說The Rachel Papers(瑞秋檔案)獲「毛姆文學獎」;1983年,他已成為英國著名的文學雜誌《葛蘭達》第一代「最佳英國年輕作家」名單上的頭號人物;而他在1986年出版的著作Money-a Suicide Note(鈔票-絕命書),更被《時代雜誌》選為100大最佳英語小說。   

  馬丁.艾米斯在創作上受到卡夫卡、納布可夫、詹姆士.喬伊斯的影響,他的風格則深深影響了威爾.塞爾夫(Will Self)、莎娣.史密斯(Zadie Smith)等英國新生代知名作家。其作品在寫實筆法中伴隨著意識流、黑色幽默,以及濃厚的魔幻寫實風格,總是被形容為帶著迷藥墨水書寫的文壇大師。數十年來,馬丁.艾米思從未間斷以豐富的創作形式及多變的風格在其文學生涯留名。他在英國文壇具有崇高的地位,與伊恩.麥克伊旺(Ian McEwan)、朱利安.拔恩斯(Julian Barnes)雖並稱為三巨頭,但憑藉著獨特的書寫形式,馬丁.艾米斯顯然會走得比他們更遠,而他的作品也將成為永遠的經典。譯者:何致和1967年生於台北。文化大學英文系,東華大學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畢業。短篇小說曾獲聯合報文學獎、寶島小說獎、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著有小說集《失去夜的那一夜》、長篇小說《白色城市的憂鬱》、《外島書》。另有《酸臭之屋》、《惡夢工廠》、《時間線》、《人骨拼圖》、《戰爭魔術師》、《巴別塔之犬》等十餘部譯作。目前正於輔仁大學比較文學研究所攻讀博士學位。

 

導讀 父子情仇話《夜車》◎南方朔

  馬丁.艾米斯(Martin Amis,1949-)儘管在英國早已望重文壇,但對台灣讀者卻仍是個陌生的名字。迄至目前,只有他一九九一年的《時間箭》中譯本,這部他一九九七年所出的《夜車》,則是第二部中文譯本。

  馬丁.艾米斯乃是英國前代重要作家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1922-1995)之子。這對父子檔作家,早已成了當代文學研究上的重要課題。金斯利是戰後崛起的「憤怒的新世代」代表作家,也是古典寫實諷刺喜劇的代表人。他一九五四年第一本小說《好運的吉姆》(Lucky Jim)即一炮而紅,在文壇享譽四十年之久,並於一九八六年以《老惡魔》(The Old Devils)獲英國布克獎。至於馬丁,則是英國後現代派的領航舵手,他於一九七三年以《瑞秋報告》(The Rachel Papers)初試啼聲,也同樣一炮而紅。由於寫作風格後現代,他的作品皆以第一人稱方式敘述,無論在角色、情節、時間、空間等範疇皆多番探討。以《時間箭》為例,它不但主角一人有多個分身,時間的進程也是完全倒反,很有名家炫技的特性。在馬丁.艾米斯的所有作品裡,《夜車》相比起來倒可以說是最有讀者親和性的一部。

  所謂「夜車」,根據書中的敘述脈絡,它其實有雙重寓意:其一,它是指自殺。書中即明言「自殺是輛夜車,載著人們朝向黑暗走去」。其二,它也是指擾亂生命安穩的一種無明力量。小說裡即藉著女警探邁可.胡里罕不斷被夜車騷擾,而點出了這樣的借喻。

  《夜車》乃是馬丁.艾米斯的作品裡相對而言比較簡潔扼要的一部。一個年輕美麗,愛情事業皆極順利而被稱羨的女天體物理學家珍妮佛.洛克威爾連開三槍自殺殞命,一個粗魯邋遢的女警探邁可.胡里罕,奉女孩父親——她的頂頭上司,警察局長湯姆.洛克威爾之命查案。湯姆不相信自己的女兒會自殺,認為乃是她的同居男友,大學哲學系科學哲學副教授特雷德.福克納所殺。但在邁可抽絲剝繭的查案過程中,她終於發現到珍妮佛儘管表面順利幸福,卻有不幸福以及迷惑的一面,包括她工作上搞錯了程式與數據,對愛情出現疑惑、情緒不穩而私下服用藥物,和出現了「凝視死亡」這種對生命有虛無之感的疑問……等。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所謂「天堂症候群」在發作呢?或者是她禁受不起挫折而輕生?或是有什麼神祕的理由?小說在最後並沒有給我們確切的答案。它只是指出,她父親湯姆咬定女兒是被同居男友特雷德所殺這種固執的不確。

  馬丁.艾米斯過去的作品以後現代式的嘲諷喜劇為主,《夜車》乃是他首次以不是那麼文字炫技的方式,以接近寫實的手法來探討人類生存情境的迷亂困惑,以及人的情緒容易受傷害的心靈問題。他在小說敘述結構上,將粗壯邋遢,既抽菸又喝酒,並一度戒酒,情感生活也相當平庸甚或乏味的女警探,與美麗順意的自殺女天體物理學家並列。這是個非常有張力的對比,正因為有著這樣的對比,什麼是幸福?生命有何意義?這類有關生命本質的難題,遂得以凸顯而出。也正因此,評論家們認為,這本小小的《夜車》,乃是馬丁.艾米斯寫作風格的蛻變,他已由後現代嘲諷的棲木上走了下來,以一種具有同理心的方式來感覺人生的深層悲哀、困惑,以及那對生命持續干擾並使之混亂的力量。一九九七年,當時馬丁.艾米斯四十八歲,寫作也已二十四年,他的創作開始走向另一峰巒。

  而馬丁.艾米斯會出現這樣重大的改變,當然是有理由的。一九九五年他的父親金斯利過世,而他自己在一九九○年代初的這個階段,也經過混亂痛苦的結婚、生子,以及離婚這一連串變故。生命的歷程影響了人對生命的態度及寫作的風格。這就是痛苦的代價。

  若論及馬丁.艾米斯的演變,則勢不可免的必須說到金斯利和馬丁這對父子檔頂級作家間的父子情仇,以及這種父子關係對馬丁寫作深層影響。他們之間的這種關係,不但早已是英國文壇的重要公案,也將是作家及作品研究上的重要課題。

  我們已知,金斯利最先娶妻希莉(Hilly),一九四九年八月生馬丁,五年後的金斯利因處女作《好運的吉姆》一炮而紅,在大西洋兩岸炙手可熱,他一度帶領家人赴美走訪遊歷,但這種家人和樂的日子並不久長。當馬丁十二歲時,即一九六一年,金斯利拋妻離子移情別戀,一九六二年另娶伊莉莎白.霍華(Elizabeth Jane Howard)。這痛苦的被棄以及護母情緒,從此以後即左右了馬丁的心靈,也造就了他要在寫作上與那個他痛恨的父親一爭雄長的決心。他在寫作風格上刻意遠離父親那一派古典寫實傳統,他的作品長期以來皆以帶點影射的方式嘲諷父權主義以及對女性帶有深刻的同情,都是這種「恨父情結」(即所謂的「伊底帕斯情結」)的顯露。當代英語世界文學理論家哈洛.卜倫(Harold Bloom)著有經典論著《影響的焦慮》,他從精神分析角度討論作家的「文學父親」,都會有一種既受愛影響而又叛離的緊張競爭關係。馬丁對金斯利那種糾纏一世的父子情仇,就是討論「影響的焦慮」最具雄辯性的範例。

  馬丁的文學生涯與父親金斯利有著太多對立的相似性,而且也有著太多明鎗暗箭的不良紀錄。金斯利回憶說,早年馬丁習作,每次他經過馬丁面前,「他都急忙用手捂住打字機上紙張的字跡」,而對他,馬丁自己則說,「金斯利天性自大懶惰,我早年習作他根本不屑理會;直到我把第一本小說的樣書重重砸到他的桌上時」。

  馬丁在一九六八至七一年間進牛津大學艾克斯特學院,追隨英國浪漫大詩人華滋華斯的後裔喬納森(Jonathan Wordsworth)就讀,獲文學第一名畢業。他和父親相同,都是處女作即一炮而紅並獲毛姆作家新人獎。由於「恨父情結」,馬丁後來在寫作上刻意追隨許多與父親風格殊異的大師級人物為他自己的「文字代理父親」,喬納森即是第一人。

  金斯利和馬丁這對父子的情仇之深,確實在文學史上罕有前例。例如,金斯利對兒子的小說曾評曰:「他刻意的玩弄文字技巧,像納博可夫一樣要證明他的英文好。」「他的作品我根本讀不下去。」一九七九年當時馬丁已紅,曾到外國旅遊一年,金斯利即在致他的好友,當代英國詩壇祭酒拉金(Philip Larkin)的信裡說道:「我是否曾告訴過你,馬丁出國其實是為了逃稅,去年他二十九歲,賺了三萬八千英鎊,這個小狗屎。他這個小狗屎!」做父親的如此蔑視自己的兒子,將他貶得一文不值,難怪另一大作家拔恩斯(Julian Barnes)也要公開表示「這太沒格調了」。

  金斯利貶兒子,但兒子對父親也同樣不留餘地。例如馬丁就說過:「我從很早就努力要成為作家,我也很早就知道我的父親是那種等級的作者。」另外,金斯利乃是英國戰後出人頭地的第一代,那一代的憤怒青年多半左傾,金斯利還一度加入英國共產黨,但後來卻一路右轉,變成支持保守黨。對此,馬丁就曾如此清算過父親:

  「對他和他們那憤怒青年的一代,現在他們都已變成右派了。他們那些人都不是窮人出身,但也沒有多有錢。而等到他們賺了一些之後,他們所想的就是保住財富。由於他們那時左派當道而工會又把生活搞得很緊張,因此他們的向右轉只是為了自己。而我則不然,自我稍微有政治觀念以來,就從不像他們那麼右傾,因為我所看到的皆窮人,這乃是我們社會的基本事實。窮人,底層的人,平凡無權力的人,這乃是我寫他們的原因。」

  真正不八卦,而是有文學意義的,乃是他自小見到父親拋妻離子,因而產生的對父權的痛恨及對女性的同情,這些日後成了他作品裡最重要的「文學無意識」。對此他曾如此說道:

  「女性主義者宣稱,它和性及種族偏見有著道德對立關係。而的確,這是有著某種親切關係,有時它表現得溫和,但也很有鼓舞性。性別歧視有如種族歧視,我們每個人都能體會到它的脈動。我的父母所體驗到的就比我們深。但願我們的子女們所體會到的能比我們更弱。人們並不可能改變或改善得太多,但人卻會慢慢進化。」

  因此,父親移情別戀,拋妻離子,作威作福這些他早年受到的傷害及見證,遂自然而然的成了馬丁作品裡長期以來「反父權」的基本線。當代馬丁.艾米斯權威學者狄德瑞克(James Diedrick)就明確指出,馬丁的處女作《瑞秋報告》其實是針對父親處女作《好運的吉姆》所做的謔傳。此外,該書主角查爾斯.海威(Charles Highway)就有許多感傷馬丁的縮影,包括他十二歲時看到父親和情婦幽會,對父親的學問及人品不齒等。因此,馬丁的處女作在深層的心理構造上,可以說是他在表現風格、反父權思想等方面對父親所做的「驅魔宣言」。狄德瑞克就明白指出,馬丁知道的這種父子情仇,使得他成了父親金斯利的另一種「分身」(Double),才會有非常獨特的馬丁風格,但換個角度言,它也讓馬丁掉進了所謂的「父權牢籠」裡,他的作品不去碰觸這個問題就覺得不自在。他痛恨的父親在鼓舞出他的成就,成為督促他的資產同時,也成了他的負債。而這種「恨父情結」在《時間箭》裡,達到了最高點。《時間箭》的後半,是以一種時間倒流的方式在進行著,人不是由性交、懷孕、胚胎、嬰兒、童年、少年這樣直線而來,而是時間反方向倒退,最後有如父親的陽具進入子宮殺死了胚胎,毀掉了自己。馬丁在小說最後一章如此寫道:「很快的,父親將完全掌握母親。……他將進入,以他的肉體將我殺死!」在《時間箭》裡,敘述者所代表的乃是納粹醫生奧狄羅(Odilo Unverdorben)的剩餘良知。納粹醫生,白袍黑鞋,殺子,它構成了一幅嚴峻冷酷的父權畫面。這是馬丁反父權的最高點。這和美國天才自殺女詩人普拉絲(Sylvia Plath)把父親比喻成穿長統皮鞋的納粹,實有相互呼應之效!

  不過,就在《時間箭》出版後的一九九五年,他終生痛恨的父親金斯利死了。而馬丁自己也人生起伏,經歷娶妻、生子、離婚這般與父親巧合的生命歷程。當恨的對象已不在,而自己的生命歷程也讓他對往事有了不同層次的理解與體悟,於是有了《夜車》這部突變的作品。在《夜車》裡,警察局長湯姆對女兒珍妮佛,仍有著殘餘的父權影像——他自以為是,對女兒的世界其實完全茫然無知,因而他遂專斷的企圖說明女兒是被她的同居情人特雷德所殺。但隨著情緒的深入,而且是深入到心靈層次,終於顯露出這種父母與子女的隔閡,它的真正原因其實並不容易簡單歸納。人類的生存情境太過幽微,有太多無明的干擾力量以難以理解的方式影響著人們的行為、選擇,以及恩恩怨怨。我們什麼都不知道,但我們終於知道我們過去以為的那些其實都是虛構的。「不知道」是《夜車》的結局,而從深一點的意含來說,也未嘗不是馬丁和金斯利間有了終極的和解。人生草草,在經過許多滄桑後,也就恩怨了!當我們讀《夜車》時,讀到了這個層次,或許才進入了創作者的心裡。

  金斯利與馬丁這對糾纏一世的父子檔,他們早已是近代英美文學兩大重量級作家,但因為我們在引介上有所偏廢,對這兩人遂一直極端陌生,對他們的生平和恩怨情仇也不明瞭,這都妨礙了去深入他們作品的通路。在《時間箭》及《夜車》已有了中譯本作為開端的此刻,對他們父子的作品做更多引介與探討,或許才是更全面理解當代西方文學應走的路吧!

 

內容連載

我是一個警察。這麼說感覺好像要做什麼特別的聲明,或暗含某種不尋常的意義,但它只是我們習慣的說法而已。在我們這行,我們不會用「我是男警」或「我是女警」或「我是警官」這樣的說法,我們只會說「我是警察」。我是一個警察。我是警察,而我的姓名職稱是邁可.胡里罕警探。此外,我還是一個女人。

現在我要講的,是我所遇過最糟的一件案子。最糟這兩字,在我看來,當你身為警察之後,「最糟」就變成一種頗有彈性的概念。你難以固定「最糟」兩字的定義,它的疆界每天都在不斷往外擴展。「最糟?」我們會這麼說,「根本沒有『最糟』這種東西。」不過,對邁可.胡里罕警探來說,這件案子就是最糟的一樁。

刑事偵查局位於市中心,這裡有三千位同仁,分成許多部門、科室、小組和分隊。這些單位的名稱可說變化多端:組織犯罪、重大犯罪、人身傷害、性侵害、竊車、票據詐欺、特別調查、資產沒收、情報、緝毒、綁架、闖空門、搶劫……以及謀殺。這裡只有一扇扇上面標有「罪」的玻璃門,卻沒有一扇標有「孽」的玻璃門。犯罪的市民是攻擊的一方,而捉賊的我們則是防衛的一方,這就是一般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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