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最夯的混搭熱潮席捲全球 最有影響力的百萬暢銷書
活潑好鬥的伊麗莎白 vs. 高傲自負的達西先生
等等!噬人啃骨的殭屍也來湊熱鬧啊!

充滿了浪漫愛情、心碎橋段、刀光劍影、吸腦食肉和數千具腐臭的屍體......
沒看過《傲慢與偏見與殭屍》,你就落伍了!

  ◎《傲慢與偏見與殭屍》造成全球熱門話題!所帶起的混搭浪潮席捲全球,出版後短短數天內,登上英國亞馬遜網站「最有影響力書籍榜」的榜首,成為讀者競相購買的書籍,銷售破百萬冊。
  ◎《紐約時報》排行榜暢銷書,蟬聯超過30周。
  ◎亞馬遜網路書店排行榜暢銷書
  ◎《全球郵報》排行榜暢銷書
  ◎《書商周刊》最熱書籍
  ◎《歐普拉雜誌》2009年夏日讀物
  ◎已售出二十一國版權;電影也預計在2011年上映。
  ◎美國出版社加碼出版豪華精裝版,Del Rey即將出版漫畫小說版。
  ◎日前獲提名2010年美國圖書館協會選出對青少年有獨特吸引力書籍的「艾力克斯獎」。

  這是個人盡皆知的真理:享受過許多腦子的活屍,必定會想要更多的腦。

  《傲慢與偏見與殭屍》就這樣起頭;這是眾人鍾愛的珍.奧斯汀小說增訂版,添加了噬人啃骨殭屍肆虐的全新場景。在我們的故事開場時,一種神祕的瘟疫降臨在寧靜的英國村莊馬里頓——死者回到人間了!迫使班奈特夫婦將五個女兒送到中國去,接受有如「追殺比爾」般殺人格鬥術的訓練,讓她們化身為進化版的「霹靂嬌娃」;也促使貴族如凱薩琳.狄柏夫人,雇用忍者護衛軍隊。活潑好鬥的女主角伊麗莎白擁有高超的「臥虎藏龍」奪命之術,決心要掃除殭屍的威脅,但她很快就因為高傲自負的達西先生出現而分心了。兩位年輕戀人經過大量文雅的過招,甚至還有浴血戰場上更猛烈的打鬥,宛如「史密斯任務」裡的鴛鴦,越打越熱烈。但愛情能夠戰勝一切嗎?包括一批又一批撒旦的後代、嗜腦的殭屍?充滿了浪漫、心碎、刀光劍影、吸腦食肉和數千具腐臭的屍體......《傲慢與偏見與殭屍》保留了大部分的原始文本,但混入了「超暴力殭屍大屠殺」的血腥情節,把一部世界文學名著,昇華到全新、另類的恐怖高峰。

作者簡介

珍.奧斯汀 Jane Austen (1775-1817)

  英國知名作家。父親為鄉村牧師,母親出身書香門第。自小喜愛讀書,12歲開始寫作,終身未婚。《傲慢與偏見》是她最受歡迎的作品,其他著作有:《理性與感性》、《曼斯菲爾莊園》、《艾瑪》、《勸服》等數本。

賽斯.葛雷恩–史密斯 Seth Grahame-Smith

  作家、劇作家、電影製作人;曾上過一堂英國文學課。目前居住在洛杉磯。其他著作有:《色情全書》(The Big Book of Porn: A Penetrating Look at the World of Dirty Movies)、《蜘蛛人手冊》(The Spider-Man Handbook: The Ultimate Training Manual)、《如何成為恐怖電影裡最後的存活者》(How to Survive a Horror Movie: All the Skills to Dodge the Kills)、《總統先生對不起》(Pardon My President: Fold-and-Mail Apologies for 8 Years)。目前在撰寫《吸血鬼獵人林肯》(Abraham Lincoln: Vampire Hunter)。

譯者簡介

吳妍儀

  專職譯者,譯有《我們為什麼要活著?》(麥田)、《天真善感的愛人》、《蓋布瑞爾的眼淚》(上兩本為木馬出版)、《浮華一世情》(合譯作品,如果出版)。

 

再創造的惡趣味:《傲慢與偏見與殭屍》
顏九笙

  也許我還不夠愛珍.奧斯汀,我不是專門做奧斯汀研究的學院專家,並沒有把所有奧斯汀相關影音書畫產品收集齊全,也還不到隨時隨地都可以引用一段奧斯汀小說為證的地步——我只是每隔一段時間,接收到某種明確或迂迴的暗示之後〔像是看到關於柯林.佛斯(Colin Firth)新聞,甚至只是看到A這個字母〕,會突然舊病復發,把已經看過很多次的六本奧斯汀小說再挖出來重讀,同時極力慫恿身邊的親友也來讀,完全忘記過去推廣失敗的教訓。以下就是某回失敗的血淚實錄:

  友人:珍.奧斯汀不就是羅曼史嘛,那些主角整天就在想要怎麼結婚,這有啥好玩的?戀愛結婚這種主題,感覺上好俗氣好陳腐好過時喔。看電影版就可以知道故事了嘛,而且還有俊男美女可以看。

  我:唉唷,婚姻大事只是個切入點而已,奧斯汀可是個罵人不帶髒字的諷刺大師,你看她怎麼戳破人的種種虛偽跟小奸小惡,那可厲害了!電影版再怎麼拍,都沒辦法把那些精彩的對話全放進去啊!一定要看書才看得到。

  友人:(禮貌性地翻一翻,讀了兩句以後打了個呵欠)啊——不過這對我來說還是太優雅了......

  我:剛剛說太俗氣,現在又說太優雅看不下去是怎樣啦!!!(暴怒掀桌)

  友人:幹嘛這樣就惱羞成怒啦!!!(抽地毯)

  我承認上面的對話有些地方稍微誇張了一點點——不過我要強調的是,奧斯汀小姐談論的主題其實很通俗、很容易了解,只是當時的文字風格與禮俗不同於現在,真沒想到這樣會造成代溝啊。那麼,讓她變得「低俗」一點會怎麼樣?如果加上一點熱血沸騰的戰鬥場面,能不能吸引更多讀者?如今總算有人用《傲慢與偏見與殭屍》來測試一下這個可能性。故事的主體不變,只加進了一個設定:奧斯汀忘了提,十九世紀初的大英帝國苦於殭屍肆虐,伊麗莎白跟達西除了忙著彼此吸引又不斷誤會,還要三不五時出手打怪。如果舞會裡彬彬有禮又暗藏玄機的談話讓你昏昏欲睡,請稍等,下一頁就有班奈特姊妹大戰殭屍的熱血場面喔(還附插圖)。

  當初在網路新聞上發現有這麼一本怪書,在狂笑之餘,我很佩服當初提出這個構想的Quirk Books編輯傑森.雷庫拉克(Jason Rekulak),光這個概念本身就一百分了。「原版」的伊麗莎白就已經很有積極進取的獨立精神——姊姊珍在賓利家病倒了,她獨自長途跋涉去探望照顧,毫不在意自己會看起來儀容不整;不管是前途可靠的表哥來求婚,還是有錢到爆炸的美男子來求婚,只要她懷疑對方的人品智慧,就絕對不為所動——如果在殭屍橫行的時代,她蛻變成武功蓋天下的少林弟子,一家姊妹簡直就像霹靂嬌娃進化版,很合理吧?達西先生本來就是財富、頭腦、臉蛋、身材十全十美的男主角,打個殭屍當然在行,很符合邏輯吧?比起已經滿坑滿谷、拼命模仿奧斯汀筆法的種種《傲慢與偏見》前傳或後傳,這種惡趣味實在比較有意思。

  構想一百,還是有可能執行零分,實際上執筆的作者賽斯.葛雷恩—史密斯到底做得怎麼樣呢?我很在意這一點,所以拿到成書以後,簡直是以吹毛求疵的態度盯著書裡出現的任何增補,腦中不時出現類似這樣的念頭:「幹嘛要寫那麼多嘔吐物?」「什麼?就這樣?你會不會寫武打場面啊......」「你會不會太隨便了?為什麼把中國功夫跟忍術混為一談啊!」「哼,這段情節啊,要是我就不會這樣改。」「這算催淚場面嗎?我沒有被感動到。」「救命啊!我心目中的達西先生不會講這麼低級的黃色笑話啊!」(我說真的,賽斯.葛雷恩—史密斯筆下的達西先生「會」講黃色笑話,伊麗莎白也聽得懂,他們兩個在這方面很有默契。如果硬要解釋的話,畢竟那是個隨時死掉都不奇怪的時代,紳士淑女多多少少也會變得心性比較豪放吧。)

  講到這裡,本來就熱愛奧斯汀作品的「正常」書迷可能會哭著逃走,不敢打開這本書,因為這......實在太恐怖了。(果然是小異出品?)我本來是臭著臉看完這本書,但是看到最後附上的〈讀者討論指南〉,我又忍不住笑開了:「有些學者相信殭屍是這部小說裡的最後一筆增補,提出要求的出版商寡廉鮮恥地想藉此刺激銷量。其他人則辯稱,成群的活死人跟珍.奧斯汀的情節與社會批評是融為一體的。你怎麼想?你可以想像本書少了狂暴殭屍搗亂會是什麼樣嗎?」

  這本小說玩很大,玩的就是「壞品味」,而且越糟糕越好。因為書裡大部分的段落都是原文照錄,相形之下,插入的那些殭屍段落顯眼得很,雖然用字遣詞多多少少有假文雅一下,卻真的......充滿了B級片的粗糙感。剛看完的時候,滿心妒意的我還想著:「要是我來改肯定比較有深度,我會深刻挖掘生死愛慾、宗教信仰、財富權勢在這個恐怖時代還有什麼樣的意義......(下略萬言)。」——當然這是一位假掰青年的幻覺,而且,拜託啦,這本小說的重點就是破壞既有印象,就是沒深度,就是惡趣味啊!認真就輸了!

  不過我終究還是一個滿認真的人,笑完以後我會想,說不定有人真的會因為那些很B級趣味的「拙劣」增補,發現奧斯汀小姐其實很會寫——我也要承認,因為葛雷恩—史密斯搗蛋,我對於原著「本來的」安排有了更深的理解。所以,不管是認真還是不認真的讀者,看這本「沒深度」的書,結果居然都很划算。

  我說得對嗎?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嘛。

 

內容連載

第三章
但這可不表示班奈特太太在五位女兒的幫助下,能從她丈夫身上問得出足夠的訊息,對賓利先生做出任何令人滿意的描述。她們以各種方式向他發動攻擊——厚著臉皮直接問,提出別出心裁的假設,還有差之遠矣的臆測——但他閃過了所有人的巧計,最後她們被迫接受鄰居盧卡斯夫人提供的二手情報。她的報告非常令人高興。威廉‧盧卡斯爵士很喜歡他。他相當年輕,英俊得驚人,而且最棒的是,他要跟一大群人一起參加下次的舞會。沒有比這更讓人開心的事了!

班奈特太太對丈夫說道:「如果可以看到我的一個女兒快樂地定居耐德菲,其他女兒也都嫁得一樣好,我就沒別的願望了。」

「而我呢,要是能看見她們五個人都熬過英國現在的困境,那麼我也別無所求了,」他這麼回答。

幾天之內,賓利先生就回訪班奈特先生,而且跟他一起在他的書房裡小坐了十分鐘。他期待能有幸見到那些年輕女士,對於她們的美貌與戰鬥技巧,他早已聽說不少;但他只見到她們的父親。女士們就稍微幸運些,因為她們佔有優勢,可以從樓上某扇窗戶確認他穿著一件藍色外套,騎著一匹黑馬,背上還背著一把法國製卡賓槍——對於一個英國人來說,真是相當有異國風味的武器。不過看著他揮舞那把槍的拙樣,伊麗莎白相當肯定,他對槍法或者其他任何死亡技藝都不太在行。

隨後他們很快就發出了晚餐的邀請,班奈特太太也早早計畫好要怎麼彰顯她持家的能耐,這時傳回的答覆卻延遲了一切。賓利先生第二天不得不回倫敦一趟,因此不幸無法接受邀請。班奈特太太覺得相當挫折。她沒辦法想像,他才來到賀福德郡沒多久,在城裡會有什麼事情要處理。盧卡斯夫人提出了這個想法:他去倫敦只是為了帶回要參加舞會的大批人馬,這稍微撫平了班奈特太太的恐懼;而且很快就有消息傳來,賓利先生要帶十二位女士跟七位紳士跟他一起參加舞會。姑娘們因為女士的數量這麼多而感到憂心,但是一聽說他從倫敦帶回的只有六位小姐(他的五位姊妹跟一位表親)而不是十二位,就安下心來。可是當這批人走進舞會時,全部總共只有五個人:賓利先生,他的兩位姊妹,長姊的丈夫,還有另一位年輕男士。

賓利先生眉清目秀又風度翩翩;他有著愉快的表情,還有輕鬆不做作的舉止。他的姊妹都是高雅細緻的女士,顯然社會地位高貴,但所受的搏鬥訓練很少。他的姊夫赫斯特先生,只能說看起來是個紳士;但他的友人達西先生,很快就以優雅頎長的身材、英俊的面容與高貴的儀態,吸引了一屋子人的注目——而且在他進屋後的五分鐘內,消息就傳開來,從劍橋陷落之後,他已經殺了超過一千名晦氣東西。男士們宣稱他是男人中的榜樣,女士們則斷言他比賓利先生更俊美,大家都充滿讚賞地看著他,直到他的舉止引起一陣反感,讓他受歡迎的勢頭轉向為止;因為大家發現他生性高傲,自命高人一等,也難以取悅。

賓利先生自己很快就跟屋內所有的重要人物混熟了;他活潑又坦率,每支舞都下場跳,對舞會這麼早結束大表不滿,還說他要親自在耐德菲莊園辦一場。雖然他缺乏達西使劍操槍的熟練技巧,這樣討人喜歡的特質自有其吸引力。這是多麼大的對比呀!達西先生是全世界最高傲、最惹人嫌的男人,每個人都希望他別再來了。對他反彈最大的人就是班奈特太太,她本來就不喜歡達西的整體行為,他還怠慢了她的一個女兒,這就更火上加油,讓她特別怨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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