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國家原則之檢驗

法治國家原則之檢驗
定價:480
NT $ 432 ~ 456
  • 作者:陳新民
  • 出版社:元照出版
  • 出版日期:2007-07-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6842088
  • ISBN13:9789866842085
  • 裝訂:平裝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論文集收錄了陳新民教授近五年來所發表十三篇針對我國大法官重要解釋所做的評釋,以及有關國外憲政制度的比較研究論文。法治國家的基礎理論,在我國公法學界尚屬較為陌生的領域,陳教授近年來致力於對此法治國家理論進行系統化的探討,並持續將研究成果發表於學術刊物。五年前曾經出版一本收錄十篇論文的《法治國家論》論文集,對於德國與英國法治國家及法治理念的概念與學說發展,有極為深入的探究。本書是繼之而起,以國外先進的法治國理念與原則,來檢驗我國近年來憲政實務是否符合了諸些原則。由本論文集,可以讓讀者理解憲法解釋的方法論,明瞭不少公法學說的真實面貌,以及客觀檢驗我國大法官在若干重要、且極具政治性的案件中,所闡釋的憲法學理,是否符合了崇高的法治原則。
 

目錄

第一篇 憲政僵局的解決模式──兼評「機關忠誠」的概念

第二篇 立法裁量權的界限──試論NCC組織法的違憲性問題

第三篇 檢討憲政慣例的地位與效力──由總統的閣揆人事決定權談起──兼論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最近的「國會解散案」判決

第四篇 論法定預算的性質──由釋字520號解釋檢視我國憲法的預算法制

第五篇 宗教良心自由與服役正義──釋字第490號解釋與社會役

第六篇 憲法宗教自由的立法界限──評「宗教團體法」草案的立法方式

第七篇 憲法財產權保障的陰暗角落──論徵收的買回權問題

第八篇 立法院召開臨時會的憲法問題

第九篇 我國立委聲請釋憲制度的「質變」?
──兼談所謂的「預防式的違憲審查權」制度的改正

第十篇 社會主義法治國之概念──由越南及東德的經驗談起

第十一篇 動盪時期法治國原則的檢驗──菲律賓最高法院若干判例的研究

第十二篇 雨過天青麗日來──談中國大陸行政法發展與台灣行政法學的影響

第十三篇 一個東方版的法治國──新加坡法治主義之研究

 

自序

  2001年4月我在學林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法治國家論》,收錄探究法治國家理論的十篇論文。近幾年,我將研究的重心之一移向法治國家原則的實踐。按,一個國家能否成為法治國家,不是光靠存在於法律字面上的白紙黑字規範,也不是光有釋憲機制、法院組織,或是由當政者的倡言,國家便會變成一個法治國家。法治國家是必須經過檢驗。而檢驗的標準,便是憲法所揭櫫、所期待實踐的諸多原則,以及國外先進且足為援引的價值判斷。而被檢驗的標的,則是所有國家行為,包括政府的行為、法律,及大法官的釋憲結果。作為探究憲法學的工作者,吾人則特別對大法官的釋憲解釋,寄以最大的關注。法治國家是以「法」作為指導國家發展、拘束國家權力、保障人民權益的準則。為這個具有最高拘束力的「法」,加以界定其內容及拘束力範圍者,便是釋憲者。而在法治國家中,妥善地將可能造成國家分裂、內亂或其他流血事件的政治紛爭,引入到司法爭訟之內(例如:我們可以想像 2004年總統大選前夕所產生槍擊案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讓大法官的中立、理智的仲裁,能夠終局解決爭議,當是法治國家原則發揮功效的寫照。然而,要使這種釋憲結果獲得國民的信賴,便有賴這些解釋能通得過法治國家原則的檢驗,而且是「最嚴格」的檢驗。

  法治國的原則,博大精深,且其原則內涵,也隨著國內與國外學理與憲法裁判實務的發展,而日新月異。時光荏苒,幾年來我在檢驗法治國家原則的論文,也有了十餘篇之多,新民學淺才疏,敢野人獻曝的挑擇十三篇論文,輯印成冊,敬請學界先進朋友們指教。如果有一愚之見,能有利於我國今後「法治國家屬性」(Die Rechtsstaatlichkeit)的發展、增強一絲憲政生命,則為新民之萬幸也。

陳新民 序於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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