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地名與地方歷史 (下):新界

香港的地名與地方歷史 (下):新界
定價:530
NT $ 477 ~ 540
  • 作者:饒玖才
  • 出版社:天地圖書
  • 出版日期:2012-03-12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82194613
  • ISBN13:9789882194618
  • 裝訂:平裝 / 444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地名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也是一個地方的集體記憶,無論是人物、事件還是自然景觀和族群的語言、信仰與習俗,都可以成為地名的組成部份,並得以傳承下去。地名與個人生活密不可分,亦是集體所共同擁有的無形文化財產。就以鄉村和街道名稱為例,香港合共有六百多條鄉村和四千條街道,把它們名稱背後的故事集合起來,就是一部活的香港歷史文化大全。

  鑑於地名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內涵,同時具認同性與延續性,在2007年的第九屆聯合國地名標準化大會上,確定了地名非物質文化遺產,適用於《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標誌著地名學研究的重要性。饒玖才先生早於1998年出版《香港地名探索》一書,為研究者提供了有用的參考,而這本有關香港地名的新著作,正好響應公約內有關研究記錄及宣傳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呼籲。

作者簡介

饒才玖

  饒才玖先生早年在本港從事農、林和自然護理工作,足跡遍及港、九及新界,對地方風物和歷史有豐富的認識。退休後二十多年亦涉獵中國及世界各處的地方風物及歷史,先後著有《嶺海漫話》、《華夏地名尋源》及《遊世界  說地名》等書籍。多年來亦為香港康及文化事務署榮譽顧問(民俗學及博物館)。

 

目錄

從新安縣到「新界」10
屯門的「復興」17
屯門灣的山、水與聚落24
從大步海到吐露港37
泰亨與林村50
大步墟與太和市58
李福林與大埔康樂園67
塔門和鄰近海域72
大嶼山名稱的遞變79
大澳、分流與石壁84
嶼山與禪林93
東涌、赤蠟角與磨刀海106
梅窩、貝澳與愉景灣113
嶼東諸島125
南丫島與長洲133
錦田、十八鄉與元朗143
雞公嶺、圭角山與牛潭山154
屏山與廈村158
滄海桑田話新田167
后海灣174
龍山、龍躍頭與粉嶺177
上水、河上鄉與石湖墟188
百村同心建聯和196
沙頭角與打鼓嶺201
歐風印雨212
東北海岸和島嶼217
荃灣與葵涌228
從春花落到青衣島239
汲水門與馬灣249
金山、走私助與城門碉堡254
河谷市鎮 ─ 沙田259
馬鞍山、十四鄉和烏溪沙270
佛堂門、天后廟與東龍洲277
山環水抱的將軍澳286
調景嶺的蛻變293
果洲群島298
西貢海諸島312
糧船灣洲與萬宜水庫320
甕缸群島328
水上人家336
「輋」與「峒」的探討345
宗教與地名356
風水與地名368
歌謠與地名371
對聯、歷史與地名387
地名辨釋(一)400
地名辨釋(二)421
後語440
主要參考書刊441
 

內容連載

從新安縣到「新界」
新界是香港特別行政區三個地域組成部份之一,其範圍包括九龍山脈以北至深圳河的半島形地帶、鄰近海域與島嶼、以及大嶼山。以土地面積來說,它遠較香港島及九龍為大,但城市發展則稍遲。

1898 年以前,中國疆域並無「新界」之名,它只是作為一個地方縣治的部份而存在,有時隸於番禺縣、寶安縣,有時又屬於束莞縣甚至新安縣。史前時期,已有人類活動。秦漢時代,生活於斯者主要為陸居的會(輋)、猺(瑤)人,和水上生活的蜑民。唐代因屯門的對外水路交通發展,開始有漢人遷人。兩宋末年,北方游牧南侵中原,陸續有較多漢人避戰亂從中原移居,他們多以農耕為生,漁獵為輔。元、明時代漢人已成為主流民族,會、猺退居山區。

新界改屬新安縣始末

明朝嘉靖四十年(1561年)及隆慶二年(1568年)東莞縣及鄰近地區發生兩次大饑荒,飢民為勢所迫,起而搶糧,衝擊官府,社會秩序大亂,幸得鄉紳合力籌糧賑濟,地方才避過一場災劫。事後,地方人士以縣南地區遠離東莞縣城,地方偏僻,官府鞭長莫及,多次請求在南頭城另設縣治以加強管理。經過幾次拖延,朝廷終於批准立縣要求,並賜名「新安」,取「新縣安寧之義」,亦有「革故鼎新、去危為安」之意(註一)。

明萬曆元年(1573年),新安縣正式設立。據清,康熙 《 新安縣志 》 的記載,新安縣界以原束莞守御所城為中心,束面 130 里到陶娘山,東南面 80 里及南面 100 里至包括香港、九龍及新界所有土地,西南至城外珠江口伶仃洋,西面 80 里到虎頭山,西北 50 里到參里山,北80里到賓山,束北 60 里到太平障山。整個縣界範圍主要包括今天深圳市的大部份地區,及香港的全部和東莞市東部與東南部的小部份地區。香港全部土地(包括港、九、新界)約佔新安縣五分之二的面積。

「遷海」及「復界」的影響

新安建縣由明入清之後,即遇到 《 遷海令 》 的大災難。滿清統一中國之初,反清勢力仍未完全消除,特別是鄭成功的部屬,不斷侵擾福建沿海城市。他後來退守台灣,並準備以此為反清復明的基地,成為滿清皇朝的心腹大患。

為切斷鄭成功與沿海居民及因此而來的支援,清政府於順治十八年( 1661 年)八月頒發 《 遷海令 》 ,其主要內容是:長江以南沿海省份的濱海區域後撤若干里,在福建為 30 里,在廣東為 50 里,居民必須遷移至界線之內,越界者處死。遷海的步驟是沿海岸線向內陸後撤 50 里,然後選擇易守難攻的重點,插上旗幟,並在各旗之問用繩子拉一直線,在此直線靠海一邊的所有居民必須撒至內陸的另一邊,臨海一邊的所有房屋一律拆毀。在界線上每隔一段距離便修築墩台一座,派兵駐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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