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貢城的英雄

達貢城的英雄
定價:260
NT $ 45 ~ 234
  • 作者:李亞
  • 出版社:東村出版
  • 出版日期:2012-07-25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8838118
  • ISBN13:9789868838116
  • 裝訂:平裝 / 272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在亞勒米太平盛世,英雄已無用武之地
  生而為英雄的布林,究竟該如何面對自己的命運?

  繼暢銷散文《給義大利的分手信》後,李亞長篇奇幻小說「亞勒米末日」系列首部曲

  五千年後,太平盛世亞勒米共和,犯罪與邪惡已消失了三百年,萬物皆進化成終極完美的形態,和平地相互共處。晚風溫柔地拂過柔軟的草原。空氣中細緻的微生物散發著金澄色的星光。

  然而,在一個尋常的初冬傍晚,達貢城裡竟誕生了一位生而為英雄的孩子──布林。父親凱列與母親茉莉既驚慌又苦惱,只好聽從先知哈瓦爺爺建議,以小丑的方式將布林扶養長大,讓他忘卻血液中翻騰的英雄魂。

  布林進入父親凱列的歌劇院後,展現高超的天分,迅速成為身手矯捷的小丑。他不斷挑戰特技極限,總是一次又一次嚇壞觀眾。歌劇院老闆拉斯指責布林,說他並不是能帶給觀眾快樂的稱職小丑,只是個取悅自己的孤獨者。

  無法獲得成就感的布林十分沮喪,無端的雄心壯志也時時刻刻折磨他的靈魂。在一個沒有壞人的時代,無用武之地的英雄布林為了追尋自我價值,決定踏上一段危機四伏的冒險之旅。他將如何與命運搏鬥呢?

本書特色

  十萬字的奇幻故事,在李亞乾淨流暢的文字中,宛如河流般緩緩鋪敘開來。畫面與人物描繪栩栩如真,十分適合拍攝成動畫。

  系列作:
  亞勒米末日1:《達貢城的英雄》
  亞勒米末日2:《沙里列城的末世證人》(預計2013年出版)

作者簡介

李亞

  1983年生。米蘭工業設計學院碩士,主修多媒體視覺設計。曾任網路公司動畫設計、報社副刊主編、提琴行店長,目前任職出版社編輯。人生目標:寫出讓人們喜愛的作品。

 

目錄

序.〈無用武之地〉◎小野
第一章.英雄的誕生
第二章.歌拉拉劇院的新小丑
第三章.夏奇姆劇院的老水蛇
第四章.英雄故事
第五章.艾利的告白
第六章.火的主人
第七章.哥里梅村的任務
第八章.英雄該爾之墓
第九章.水狼村的決定
第十章.詩人的第一件差事
第十一章.小丑羅西的邀請函
第十二章.工地保安
第十三章.藍色的火龍
第十四章.狼崖古松
第十五章.該爾的秘密
第十六章.三不管地帶的交易
第十七章.天空之門
第十八章.另一個洞察者
第十九章.哥里梅村之淚
第二十章.決戰達貢城
第二十一章.小丑的誕生
《達貢城的英雄》內文連載
請見下方
 

推薦序

無用武之地∕小野

  經歷了一段史上最長也最紛亂的混沌時期,進化後的生物,已不再以物種來區分,而是才能:萬物相融,階級種族於是消弭。每個個體與生都俱來特定長才,共生平等,供需平衡,競爭搶奪於是瓦解。大地一片祥和,爭戰絕跡,資源無窮,這就是亞勒米時代,最理想的生存環境。

  五年前冬天的某個黃昏,我和李亞騎著單車在渴望村追落日,我們父女似乎同時感染了夸父追日的悲劇英雄氣質。空曠的台地刮著強勁的冷風,我們低著頭默默地踏著單車,追落日一直追到很遙遠的地方,從那兒可以遠眺藍鷹高爾球場。我們父女已經有很多年沒有這樣一起騎車了,尤其是李亞去了義大利攻讀視覺設計以後,她就像是一隻展翅高飛的鷹,我只能偶爾仰望的份晚餐過後,我們父女並肩坐在書房長長的書桌前,她繼續寫她創作生涯中的第一篇奇幻小說《無用武之地》。而我則是乖乖地寫我的專欄。這個每星期要寫五篇的專欄對我而言,像是在工廠裡定時定量生產的東西,最後我乾脆控制每篇擁有完全相同的字數:619。這時李亞告訴我她的創作構想。在一個生物進化後的太平盛世,物種已經完全融合了,每個生命都用他的「功能」來分類,大家共生共滅相安無事,戰爭只出現在歷史書中。

  有一個在「功能」上無法歸類的生命誕生了。布林出生的時候不停地哭泣,因為他生錯了時代,他是天生的大英雄,但這卻是一個不需要英雄拯救世人的時代。李亞想寫的是一個「英雄無用武之地」的故事。我覺得這個故事非常有深意,用奇幻反映了現實,投射出這整個世代年輕人的心情。讚。我對李亞說。值得繼續寫下去。花十年都值得。

  布林在梳妝台前塗著油彩,鏡子上的三顆燈泡打平了他的臉,白得像一張面具。他拿起紅色顏料,塗了個紅紅的鼻子,畫了個大大的嘴巴,又在臉頰上面描星星,然後望著鏡子,做了一個鬼臉,逗得自己哈哈大笑。

  跨年的狂歡已過,這一天的節氣是大寒,氣溫極低。我和李亞都洗過澡後,相約一起用檜木桶來泡腳,我看著一本日本小說,她看著一本「道德劇」。屋子裡瀰漫著橡木桶裡飄出來的迷迭香和薰衣草的香味。我問她關於長篇小說的進度。她說擋不住的靈感泉湧而出。

  沒有英雄的時代,先知只好替布林安排了另一種接近英雄的職業,那就是馬戲團裡的「小丑」。我心一驚,怎麼好像是在寫我?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叫做「小丑生涯原是夢」,覺得自己在許多時候扮演的角色,像是個取悅台下觀眾的小丑,我總是努力地說著一個又一個笑話,玩著一個又一個驚險的把戲,想贏得台下的歡呼和掌聲。這大半輩子,我好像一直在取悅著別人。

  此刻,我終於卸下了小丑的衣服和臉上的妝,把疲倦的身軀交出去,接受按摩、復健和泡腳。意志力對我而言已經無效了,我經歷的這場史無前例的大爛戰,幾乎沒有人能全身而退,我傷痕累累地被抬出戰場。

  同事們照例給我送行,頒給我一個在獎章店裡買來的「勳業永懷」,我說還不如送我一個哆啦A夢的小布偶。後來工會的同事們就真的送我一個限量版的蝙蝠俠,一個SUPER  FRIEND,並且告訴我一個好消息,我們的八點檔「歡喜來逗陣」拿下收視率冠軍。這可是遲來的榮耀,在我離開了那個位子之後立刻發生。

  「英雄的時代已過。」年輕的狼說:「我們想要找到該爾的寶劍,是為了好好的安葬該爾,埋藏那段不堪的歷史,撫平心中的傷痛,從此不再告訴我們的子孫有關英雄的故事。英雄的出現代表邪惡當道,亞勒米時代沒有英雄,請不要隨便對狼族開這種玩笑。」說完,年輕的狼領著狼群繼續向西前進。

  李亞說她小時候很想當個拯救世界的英雄,不過現在不再會有這樣的念頭了。她說在他們這一代人身上,連傷疤都不再有英雄感,也不再會被敵人打斷胳膊,或為了真理拋頭顱灑熱血而死。她說雖然他們沒有經歷過英雄奮鬥的過程,但是卻得到一個不可撼動的時代,和一個爛結果。從網路公司轉戰到一家知名大報當副刊編輯的李亞上班不久,便規劃一個以七年級為主的專題,寫下了野草莓世代宣言:「……沒有命要革,沒有義要起……不吶喊,不遊街,豪情壯志怎能不在和平中消散……沒有火花,沒有熱血,沒有舞台,沒有戰場……遊戲已經破了關,大魔王不見了……自愛成了唯一值得驕傲的情操。」因為要自愛,所以李亞埋著頭繼續寫著《無用武之地》,希望能證明些什麼,或是紀念些什麼。

  李亞的小說中出現了舊時代的英雄該爾的故事。我想到我過去那些自以為是的英雄心態。我一直嚮往能當一個開創時代的人,哪怕是一個悲劇英雄都好。不到四十歲,和我的好戰友一起離開那家全國最大的電影公司時,有個記者寫著:「他們兩人離去的身影,就像是唐吉柯德牽著那匹瘦馬。面對巨大的風車打了一場美好的仗。」後來我又去了一家電視公司上班,在烏煙瘴氣中提早辭職,有個記者又寫著:「他像神鬼戰士一樣地離開,希望用犧牲來換取公司內部的覺醒。」而我也真的在自己的日記上寫著︰「神鬼戰士的最後十日,我將會再回來。」我在一些同事的抽屜放禮物和信,要他們不要輕言離開崗位。後來我真的又重新回到戰場,我期許自己當個「亞瑟王」,帶領幾個圓桌武士去建立全新的王國。雖然李亞曾經譏笑我有這種想法是極其幼稚的,可是當我讀到她寫的舊時代英雄故事時,發現她才是對這樣的英雄故事很嚮往。因為她有我的基因,不然為什麼她會這樣埋頭苦寫著這部小說。

  一陣昏眩,布林腿軟倒地。白霧濛濛,該爾拖著生鏽的寶劍出現在布林面前,紫色的眼眸蒙著一層怎樣也化不開的哀愁。「英雄布林,太平盛世中,何故再次召喚我?」該爾溫柔的眼神落在布林手中的琥珀上,又緩緩轉開,低頭不語。布林伸手遞出琥珀。「我在追查一條藍色火龍,為求指點找到了狼崖上的松爺爺,離開前松爺爺要我把這個送給你。」

  從義大利回到台灣後,李亞已經換了第四個工作了,唯一沒有換的是她繼續寫著這部奇長篇幻小說,她好像有很多很多的話想說想寫。曾經在工作上點燃起來的熊熊熱火,果然很容易在原有的體制裡或習慣上被澆熄。我不知道是她的忍耐力不夠,或是環境真的不好,總之,她就是這樣從一個地方跳到另一個地方。越是在現實中找不到可以貢獻熱情的目標,她創作的速度就越快。作家的誕生通常都是循著這樣的模式吧?於是她的小說就這樣漸漸接近完成。

  「他不是信使卻比風還快,他不是勞動者卻比山還壯,他不是洞察者卻比蒼鷹還聰明,他不是詩人卻比海洋還易感,他不是火妖卻比烈焰還炙熱,他不是精靈卻比大地還神奇。他是太平盛世的英雄,他的戰場在哪裡?他的命運無邊際,啊,流放的靈魂,風的精靈聽見了他的故事,英雄布林,一如善良的該爾,森林的精靈聽見了他的故事,英雄布林,一如癡情的柴克,但,英雄布林,他踏上的是英雄的末路,他追尋的是無解的旅程,水的精靈聽見了他的故事,英雄布林,他的邪惡在哪裡?他的劍能傷害誰?地的精靈聽見了他的故事,英雄布林,願他的心安息。」

  李亞終於完成了這本長篇小說,她決定改個書名叫《達貢城的英雄》。在尋找出版社的過程,她一直堅持著這本書的封面、插畫、人物造形要如何如何。我曾經和她交換自己出書的心得。我說我只管寫作交稿,對於出版的事情,包括封面美術和行銷都交給專業人士來處理。她說,也許是我自己並不清楚自己要什麼,所以只要能出版,甚至能暢銷就是我的最終目的了。她說,少出一本書沒有關係,出壞了一本書才更糟糕。然後她送了我一本關於書的設計的專業書籍。我想到了她說的那句話:「自愛成了唯一值得驕傲的情操。」後來,就沒再聽說這部小說要如何出版的消息了。

  直到很久後的某一天,我們遇到了同樣是作家的出版人林宜澐,聊起他想要為台灣青少年讀者出版一些本土的小說,因為在大量翻譯小說壓境下,本土的青少年小說早已沒有喘息空間。他鼓勵我們父女檔共同為這個目標努力。他看了李亞的這部小說,不但立刻要出版,還鼓勵她繼續寫下一部曲。當我拿出八年前還是用手寫的三萬多字本土奇幻小說《魔神摸頭》的舊稿給他看時,他立刻拿去打字行打成了電腦檔案,「逼」我繼續寫。其實那是我放了八年的舊東西,由於結構過於龐大,對我而言,要寫完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我非常苦惱,於是將檔案同時寄給了李亞和她的哥哥李中,請他們給點意見。

  李亞給了我一封像是編輯寫給作者的建議信。她說她看完了,覺得很酷很好看,然後建議我在人物、情節、架構和結尾上該如何調整。她還直接提出了一些關鍵逆轉情節和角色的想法。她說從讀者的角度會愛看什麼?最後她寫的結語是:「好看。很重口味,也很刺激,該搞笑的時候也很爆笑。讚啦。」李中也來信鼓勵我寫成馬奎斯的《百年孤寂》,他說書中的歷史感只有我們這一代作家能寫,不是那種為奇幻而奇幻的空洞。有了兩個孩子的鼓勵,我決定拼了。

  我把李亞的意見直接貼在我的小說電腦檔最前面,當成是「最高指導原則」,我有一種非常幸福的感覺。有哪一個爸爸到了我這樣的年歲,還可以享受兒女的「指導」?我家的兩隻毛毛蟲真的變成兩隻花蝴蝶了?於是我開始恢復年輕時代那樣通宵達旦地瘋狂寫作。我回憶過去看著女兒寫這部長篇小說的幸福時光。在強勁的冷風下,我們如同追日的夸父,低著頭默默地踏著單車。我們一起用檜木桶來泡腳,聞著迷迭香和薰衣草的香味。我也想起那段在家裡陪著一對兒女長大的漫長歲月,如今他們已經成長到可以反過來教導我許多事情,包括出書和寫作了。一個月後我從原來的三萬多字寫到八萬字。我也交出了我的《魔神摸頭》。

  如果毛毛蟲Birdwing沒有經過蛹的階段,就無法變成美麗的亞歷山大鳳蝶Birdwing;如果毛毛蟲Birdwing不停的繼續長大,就會變成蟲形巨獸特伯Turbo。這就是魔神同體。

  兩本由父女檔各自完成的本土奇幻小說,就是這樣經過相互砥礪,終於誕生了。謝謝從花蓮來台北想創造文學奇蹟的林宜澐和他的小夥伴暐婷,還有我們的封面設計黃子欽。那天為了討論封面設計,去到了他住的頂樓,我看到滿屋子的生物標本,還有一隻死了的小鳥被他塵封起來。我想,啊,我們找對人了,簡直相見恨晚。

  希望這是本土奇幻小說的一段佳話。有一對父女檔作家,歷經很長的歲月交出了這兩本書。相信更多有天份的台灣作家,都在做這件事情,等待出版社來挖掘。

 

內容連載

第一章.英雄的誕生
太平盛世亞勒米的初冬傍晚,半截夕陽還留戀在達貢城的天際線上,空氣中的微生物發出金澄色的星光,銀河即將閃耀,天空卻還如大師潑濺的水彩,虹彩迷幻,變化萬千。

刺耳的嬰兒哭聲,劃破這夜晚降臨前的綺麗美景,當太陽藍紫色的餘溫已經漸漸被地平線吞沒,哭聲卻還持續不停。這樣不祥的哭聲,已經有三百年沒人聽過,大地為之寂靜,似乎正感覺到災難的降臨而顫慄。

在達貢城寬闊的郊區草原上,一棟可愛的木造小屋裡,茉莉和凱列的第二個孩子剛剛出生,在一旁憂心忡忡的,還有洞察者哈瓦。新生的寶寶白淨好看,但他正揮舞著小手小腳,滿腹苦水般地憤怒嚎哭著。

「我兒子怎麼哭成這樣?」凱列焦慮地來回搓揉下巴,他身穿一襲葡萄紫的絲袍,手指修長潔淨得好像會有珍珠隨時從中滾落。

哈瓦用力搖著頭,「亞勒米共和的嬰兒都是笑著出世的,三百年了,完美的基因組合已經三百年都沒有出過差錯了。」

「那現在這是怎麼一回事?」家門被推開,走進一條會說話的母狼,皮毛金黃如日出。

大夥兒看向母狼,茉莉用盡力氣擠出了一個苦苦的微笑。

「法蘭,」茉莉說:「來看看你弟弟。」

硬要推算的話,大約是距離現在的五千年後,太平盛世亞勒米共和已經堂堂進入了第三百個年頭。

經歷了一段史上最長也最紛亂的混沌時期,進化後的生物,已不再以物種來區分,而是才能:萬物相融,階級種族於是消匿。每個個體與生都俱來特定長才,共生平等,供需平衡,競爭搶奪於是瓦解。大地一片祥和,爭戰絕跡,資源無窮,這就是亞勒米時代,最理想的生存環境。

以法蘭為例,她擁有狼的身驅,是個沉默的飛毛腿,她的天職便是當一名信使。而哈瓦的個頭矮小,腰背微彎,狐狸一樣的臉上,有著彩繪面具般神秘的花紋,兩隻明亮的眼睛裡好像反射著宇宙,只要一眼就可以洞穿世事,是一名鐵口直斷的先知、洞察者。

「你倒是說說話啊,老先知。我兒子的天職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會哭呢?」凱列不耐煩地輕輕跺腳,他高挑優雅,鵝黃色的羽毛鋪蓋全身,精巧的臉蛋像人又似鳥,聲音動人得像天使,是個歌唱家。

「這小孩有人類的身形,貓一樣輕巧的骨骼,狼一樣健壯的肌里。」哈瓦一張狐狸臉比剛生了小孩的茉莉還要慘白,「他力大如虎,身輕如燕,目光犀利如蒼鷹,聽覺敏鋭如夜鴞。他既矯捷,又強壯,非常勇敢,而且聰明。」

「聽起來很好哇。」茉莉淚眼迷矇,好像被寶寶感染了悲傷的情緒。她跪坐在地,乍看下像隻人馬,但其實是隻人身鹿,有強壯的體態,是個不折不扣的勞動者,精力充沛,專做粗活。

「凱列,茉莉……」哈瓦鄭重地說:「身為一名洞察者不會說謊,在我們眼前發生的是亞勒米的悲劇,你們這個小孩的心中充滿了疑問,他是個……英雄。」

「英雄?」法蘭抬起狼鼻子,「我在書裡有讀過。你是指混沌時期才有的那種英雄,會殺妖怪的英雄?」

「不要太沉迷於故事書,裡面講的東西都是很原始粗暴的。」凱列訓誡法蘭。

「哈瓦,您不是愛開玩笑的人。」茉莉說:「但英雄這種職業怎麼可能會出生在亞勒米?」

哈瓦低下頭,「我也希望是我老眼昏花,可惜的是,我從來不會出錯。」

「英雄。」凱列陷入沉思,他努力地想啊想的,試圖在腦中描繪出一個英雄在亞勒米的未來藍圖;就像法蘭出生時,他想像著一個一望無際,開滿芒花的草原,法蘭背著信使專用的小包包,盡情地奔跑,擾起一片飛絮,前途光明可期。突然間他明白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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