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客體關係理論最佳入門捷徑  初學者必讀

  溫斯頓.邱吉爾曾說:「美利堅合眾國與大不列顛,是被同一個語言分割的兩個偉大民主政體。」這個巴別塔式的譬喻,清楚點明了從佛洛伊德以降,精神分析學界兩大主流,即強調驅力的美國自我心理學,以及英國的客體關係理論,兩者之間的異同和論辯。

  本書作者試圖整合兩方的觀點,以簡明且精確的語言,向讀者說明何謂客體關係理論。

  全書分五大部,首先介紹何謂自體、客體,以及自我的形成;第二部詳論人類心智發展四大階段,以及各種心理機轉;第三部試圖以客體關係概念來探討自閉症、精神分裂症、躁症、邊緣性人格、自戀性人格、精神官能症等常見精神疾患;第四部細述客體關係理論的臨床治療技巧、觀念與態度;最後以宏觀角度,探討了將客體關係應用在文學、宗教、哲學等文化場域的可能性,以及對其他心理治療學派的影響。

  客體關係對於自體發展至關重要。漢默頓遊走在寇哈特、克萊恩、溫尼考特、克恩伯格以及雅可布森等大師的理論之間,佐以大量臨床實務案例,使讀者能清楚理解各家論點,並將之融會貫通應用於治療之中。本書不但適合初學者閱讀,也很適合資深心理治療從業人員作為輔助參考。

作者簡介

格雷戈里.漢默頓(N. Gregory Hamilton, M.D.)

  美籍精神科醫師,大學時代主修文學及寫作,後入醫學院就讀,在梅寧哲醫院接受完整的精神科住院醫師訓練並服務多年後,返回故鄉奧瑞岡州。在原著出版時,是奧瑞岡州波特蘭市奧瑞岡健康科學大學(Oregon Health Sciences University)精神科副教授,也是美國精神醫學會研究員、奧瑞岡精神分析基金會理事會成員。目前在波特蘭市執業,而且相當投入並享受心理治療的診療工作。

  漢默頓醫師長於著述,屢獲大獎,文章散見於《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華盛頓郵報》等全美知名報章雜誌上。他並多次受邀出現於CBS、ABC、FoxNews等電視新聞頻道以及廣播節目中。其專屬網站為www.ngregoryhamilton.com/(在這網站,可以看到作者及其診所簡介、著作,以及本書前次翻譯版本封面。)

  其他著作:
  .《心理治療當中的自體與自我》
  The Self and the Ego in Psychotherapy, 1996, Jason Aronson
  .《來自內在的泉源:客體關係取向心理治療的新途徑》
  From Inner Sources: New Directions in Object Relations Psychotherapy (Edited), 1992, Jason Aronson

 

目錄

再版序∕楊添圍、周仁宇
原譯序∕楊添圍、周仁宇
前言及致謝

第一部自體、客體和自我
引言
第一章客體
第二章自體
第三章自體—客體
第四章自我

第二部建立客體關係
引言
第五章分離與個體化
第六章心理機轉

第三部客體關係系譜學
引言
第七章自閉症
第八章精神分裂症
第九章躁症
第十章邊緣性人格疾患
第十一章 自戀性人格疾患
第十二章 精神官能性以及正常的人格

第四部治療
引言
第十三章 技巧中的治療關係
第十四章 在治療關係中的技巧
第十五章 反移情
第十六章 團體、系統與平行對應過程

第五部廣泛議題
引言
第十七章 民俗、神話和自體的轉化
第十八章 現實就是關係
第十九章 客體關係理論的發展

【附錄一】參考書目
【附錄二】英文索引

 

再版序

  這次再版,是在許多朋友的催促下才得以完成。原著作,並沒有更新的版本,而兩位譯者,對於原本的翻譯,除了明顯的文字與語句錯誤之外,也盡量保持未更動為原則。部分是由於更動未必比原譯文更容易閱讀與理解,另一方面,我們也期待,對當初翻譯之時的人事物,保留一些不變的記憶,讓這本書,成為兩位譯者依戀的過渡性客體。然而,初次翻譯時的訛誤與疏漏,於再版時,也經過編輯盡力地補正,並且採用目前較為廣泛使用的專有名詞,加上心靈工坊王桂花總編輯以及出版社裡各專業人員的協助,都使得這份翻譯作品再次出現時,比譯者想像得更加亮麗而完美。現在回首,當初翻譯的初衷,這本客體關係的入門書籍,依舊十分適合初學者或其指導者。

  事隔多年,兩位譯者雖然仍是精神科醫師,但是環境,事業與家庭,都有多樣的變動。不變的是,我們的另一半,張如杏與楊彬彬,仍然是最大的支持與鼓勵所在。也很感恩,經過這麼多年,朋友、同事、家人,不只是我們的一部分,而且總是在關鍵時刻,扮演著好的客體。

楊添圍
周仁宇
2013年,於臺北市

原譯序

  中文翻譯的確有文字意義上的困難。由於原作者是使用相當精簡、白話的語言,而傳達出準確而扼要的意義。我們在翻譯中,會捨其精確而著重淺顯易懂。對於首次出現的專有名詞或技術用語,我們會附上原文;對於會造成誤解或歧義的字,也是如此。希望我們沒有把一本適合入門導讀的創作,翻譯成艱澀不忍卒睹的作品。由於我們本身能力有限,尚乞各位先進能不吝指導。

  先感謝我們的另一半,如杏與彬彬的容忍與配合。我們十分感謝王浩威醫師對本書中所附詩句的潤飾。感謝蔡榮裕醫師的引介與指導、督促。也感謝許多市立療養院同仁的協助。

  最後,總而言之,要感謝許多鼓勵和協助我們的人、朋友與同事,也要感謝我們所遇到過的病患;而且這些人,都成為了我們的一部分。

楊添圍
周仁宇
1999年,於臺北市立療養院

前言及致謝

  醞釀本書之初,原本是想要把客體關係的理論轉譯成容易被理解的英文,既不會稀釋掉概念的探討也不至於犧牲理論的豐富內涵。所有學習自體他體關係的學生、完成訓練的分析師以及正要開始心理衛生工作生涯的人,都在非難客體關係文獻的艱澀。該是有個新讀本的時候了。

  像大多數的知識運動一樣,客體關係理論始於對特定的同儕所持有的一些觀點提出論辯,或許,這是一種以迂迴側進手段試圖對於當時既有的主導團體投入新觀念的方法。這些討論不得不使用既有的專門術語,有時候是給予新的定義,甚至於定義會變來變去。因此,原先的語言累贅而混淆,雖然以其目的而言以及對聽眾來說還算恰當。

  近來,客體關係的概念被人接受與注意的程度逐漸擴大,因此,把客體關係的概念清楚闡明是可能而且也是必需的。防衛式地使用拗口的措辭不再有必要。使用一度在爭論中引領風騷但需學識根柢的行話術語變得阻礙大過於幫助。但是,我對於要全盤地拋棄原有的名詞感到猶豫。我並不希望這本書成為通俗化讀物;我並希望,這本書可以做為當代理論家的通譯以及進入與瞭解現存文獻資料的鑰匙。這種取向必須整合許多作者的觀念、比較許多不同的觀點並且引進我自己對於客體關係的想法。為了要人們瞭解,同時又和早先的著作內容並行不悖,我從抽象的概念轉向日常生活中所見的臨床案例,然後再回到抽象的概念--也就是說,轉回原本的理論名詞術語。這本書於是成為一種概念與觀察的合成物與變體,而不僅只於譯介。

  初學的讀者和課堂上的指導者十分贊許這種取向。他們認為如此做法容易理解而且複雜性也已足夠。於是,許多人希望這個版本不要修改,因為已經滿足了他們的需求。

  不過,客體關係理論是個成果豐碩而且不斷成長的領域。我在某一點上已經改變立場。晚近對於嬰兒的研究發現馬勒(Mahler)對於自閉狀態的劃分已經站不住腳。小孩一出生就可以分辨人與非人的刺激,他們甚至於可以對照顧他們的某些特定人士顯露出偏好。從一開始,至少在大多數的時間裡,他們就展現出客體聯結。這也是早期理論家克萊恩(Klein)與費爾貝恩(Fairbairn)一直在懷疑的。直到現在,對於嬰兒發展的時間表也還在修正中。至於本書其他部分的觀念,我認為還是跟得上時代而且有用。

  我要感謝卡爾.梅寧哲(Karl Menninger)醫師。他鼓勵學生密切觀察病患並且將觀察到的盡可能清楚地寫下來。我要感謝唐諾.林斯利(Donald Rinsley)醫師,他堅持學生應該像觀察病患一樣密切地觀察自己。這兩位好人前幾年都過世了。對於他們的指導,許多學生都還持續地力行不輟,並且不斷獲益。我們仍然保留著他們留下的回憶與影響。

  我要感謝幫助我的老師,在這裡我只能提到一部分:赫伯.伍考克(Herbert Woodcock)、威廉.薩克(William Sack)、黛安.謝特基(Diane Schetky)、安.艾波堡(Ann Applebaum)、山繆.布萊德蕭(Samual Bradshaw)、諾門.王(Normund Wong,譯音)、狄哥.羅德烈奎茲(Diego Rodriguez)、傑克.羅斯(Jack Ross)、梅樂迪絲.提塔斯(Meredith Titus)、羅伯.歐本(Robert Obourn)、史都華.艾微利(Stuart Averill)、高橋哲郎(Tetsuro Takahashi)、理查.羅斯科斯(Richard Roskos)、彼得.諾佛提尼(Peter Novotny)與傑洛米.卡茲(Jerome Katz)等醫師。珍.拉森(Jan Larson)小姐與瑪麗.瑟內(Mary Cerney)醫師幫助我瞭解精神病患者。感謝托沛卡精神分析研究中心(Topeka Institute for Psychoanalysis)的訓練委員會委員,特別是彼得.哈托克利斯(Peter Hartocollis)與拉蒙.岡薩蘭(Ramon Ganzarain)醫師,提供我一個相當有價值的機會學習與成長。感謝華特.梅寧哲(Walter Menninger)、羅伊.梅寧哲(Roy Menninger)、羅蘭.艾金森(Roland Atkinson)、詹姆士.蕭爾(James Shore)與約瑟夫.布魯姆(Joseph Bloom),在我執行這個計畫的時候提供的行政支援。
凱薩琳.彭佐哈(Catherine Ponzoha)小姐以一貫的親切友善,利用她自己的時間閱讀手稿。她總是以鼓勵與支持的態度,敏銳又技巧地提出許多建議,我無限感激。我父親諾曼.漢默頓(Norman K. Hamilton)醫師,以及羅伯.弗利克(Robert Frick)醫師,共同協助我完成了前四章的作業。瓊安.蘭斯(Joan Langs)小姐編輯了整部手稿,提出合理的建議以及必要的質疑。

  我的學生提供了個案案例、有用的批評以及疑問。他們十分有耐心地讓我從他們身上掘取這些想法。

  我的病人早就注意到我從與他們的合作中學習並且獲益。有些人或許會對他們是否可以在個案材料中辨識出片段的自己感到好奇。我很遺憾我不能以他們獨特的方式來呈現他們每一個人,因為,在特定的情境脈絡下,他們每個人都是如此重要而完整的個體,我不可以侵犯他們的隱私權。我必須隱藏特殊的訊息,將個案資料重組,以免家人或朋友認出他們,也使得個案無法確定那是否就是自己。我深深地感謝我的病人讓我有這份榮幸認識他們,和他們一起進行治療,並且從他們身上學習。

 

內容連載

第一部自體、客體和自我

哦栗樹,深根植花者,
你是葉片,是花朵,還是樹幹?
哦隨著音樂搖曳的身驅,
哦耀眼的一瞥,
我們要如何從這舞姿來認識這舞者啊?

──威廉‧巴特勒‧葉慈,〈學童之間〉
(WillianButterYeats,“AmongSchoolChildren”)


引言

愛人、朋友、敵人之外,我們還有一些更複雜的關係。這些關係不只是一些靜止的形像(staticimages)而已,不論是對與別人的關係或是對自身的感受而言,它們都有很強大的影響力。圍繞在我們身邊的人也影響了我們的內在。有關這些內、外在關係的探討逐漸地茁壯,形成了這個被稱做客體關係理論(objectrelationstheory)的知識體系。

在心智發展上,我們來自一個未分化的狀態(undifferentiatedstate)。一開始,我們並沒有能力把自己和環境區分開來。到後來,我們才在與照顧者,也就是父母的關係裡逐漸認識自己。那個時候,我們沒辦法想像自己真實的存在(veryexistence)其實和那些我們依賴著的人是分開的。我們必須得從照顧者的愛和養育裡去取得勇氣,因為孤單和渺小是那麼地令人感到害怕。為了要去保護這個自體-父母關係(self-parentrelationship),我們也開始把遇到的困難都怪罪到這個自體-父母關係之外。一直要等到後來擁有了足夠的關懷以後,我們才變得夠強、夠有自信來接受屬於我們自己的軟弱和渴望,並且能夠去照顧別人。

從生命早期到整個成人期,這個過程都一直持續著。我們接受各種關係的各個面向(aspects),內化成自己的一部分。也會把自己的各個面向和過去累積的內在關係歸因(attribute)到外在的人事物。我們精神健康時,這個過程都會一直持續下去。

人們罹患精神疾病的時候,這個內化(internalizing)和外化(externalizing)的機制便會陷在一個重複或極端的形式裡。有些人會對遇到的每一個人,重演(reenact)過去習得的內在關係,而不管別人的意向如何。另外有一些人則是將自己完全封閉(isolate)起來,無法和別人發生任何關係也無法照顧別人;他們就這樣被關在自己的內在經驗裡。也有許多人是那麼容易受影響,不論遇到誰,都習染到人家的個人特質,就像是變色龍一様。他們從來沒有辨法能建立一個穩定的認同(stableidentity)或穩定的自體(stableself)。

客體關係理論研究的是健康兒童、健康成人以及病人的這些內在和外在關係。過去的三十年間,客體關係理論的研究者將一股新的生命力注入了精神分析領域之中。這個理論的概念因為它的即時性(immediacy)和可用性(usefulness)而廣受注目,不只是精神分析,連心理治療、團體治療、家族治療和醫院管理也普遍受到影響。

如同其他的領域一般,精神醫療的臨床工作者之間也有一些競爭。這些競爭者將客體關係理論稱做一門新學派或是某個異端學說,而這說法助長了它的分裂。同樣地,自我心理學(egopsychology)也曾經一度被視為異端,現在的自體心理學(selfpsychology)還常常會被說成是偏離主流。有些臨床工作者甚至宣稱客體關係理論根本不是新創,只不過是一部分舊理論的重組和精心推敲罷了。

知識是不能被擁有、被控制、被貶抑為旁支末流的,當然也不可能在任何學科或派別的範圍內被乾乾淨淨地保存起來。和別的知識體系一樣,客體關係理論只是一組值得我們來一起思考的想法(asetofideastobeconsidered)。目前這一股探討人際和精神內在(intrapsychic)功能的風潮,主要集中在自體(self)和客體(object)的概念上。客體關係理論也就從自體和客體這些基本概念中逐漸開展。在第一部中,我也討論到自我(ego),它整合(integrate)並且分化(differentiate)了我們內在與外在的自體和客體經驗(self-andobject-experiences)。

第一章客體

客體(object),指的是一個被愛著或被恨著的人物、地方、東西或者幻想(fantasy)。有些人認為,用客體這個字實在沒有味道也不夠精確,用來指稱人更是抹殺人性。不過,這個字還是持續被廣泛使用著。

這個術語是佛洛伊德(1905a)引介的。在《性學三論》(ThreeEssaysontheTheoryofSexuality)中,他對性倒錯(perversions)有一番研究。他發現人們可以和一個客體(object),比如說像是鞋子或絲襪之類的東西發生關係,就如同和他們的性伴侶或他們所愛的人一般。後來這樣的用法變得方便而準確,用客體這個字來指稱一些被賦予情感的對象,比如說是另外一個人,一件沒有生命的東西,一個念頭或是一個幻想(fantasy)。

當人們說他愛自己的國家而且對國家忠誠時,他們其實正在對一件事物,也就是對他們的國家,發生感情。只是,那事物無論如何都是未定而變動的。國家可以是指地理上的疆界,也可以是一堆文獻摘要出的抽象概念,可以是所有公民的集合,也可以是有關一系列和忠誠、認同等複雜課題有關的幻想。所有這些和國家有關的觀念都可以成為一個客體,因為國家足夠重要到讓人們去愛或是去恨。人們為國家工作、打仗、甚至有時為它犧牲生命;當然也有可能會去貶低、逃離、甚至背叛自己的國家。顯然,人們對他們的國家有強烈的感覺,雖然國家並不是一個人,不是母親、父親、兒女、丈夫也不是太太、情人或朋友。但無論如何,國家足以在客體關係的術語中成為一個客體。

人們也可以愛房子、車子、貓、狗、高山、谷地、樹木和河流。他們可以愛一幅畫、一本書、一首詩、愛他們的神或是愛一個心裡的形像(image)。同樣地,他們也可以恨這些或相關的東西,甚至是恨這些東西的某一個部分,或是其他的任何東西。雖然第一個所愛的客體是母親,但我們還是使用「客體」這樣一個比較和人無關的術語,來指稱這個被灌注了許多情感能量、愛意恨意的對象。他體(other)這個詞有時可以和客體(object)互相取代使用。

克萊恩(Segal1964)是最早也最受爭議的客體關係理論者之一。她指出,研究內在自體幻想和內在客體幻想之間的關係,有助於我們了解許多先前不清楚的,包括正常人和病人的精神狀態。這些幻想可以是意識層面的,也可以是無意識層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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