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年輕:法律的背後,是愛(附音樂CD套組)

寫給年輕:法律的背後,是愛(附音樂CD套組)
定價:679
NT $ 394 ~ 499
  • 作者:蘇兒真
  • 繪者: 林藝軒
  • 出版社:四也出版公司
  • 出版日期:2015-10-15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6039749
  • ISBN13:9789866039744
  • 裝訂:平裝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全彩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十四篇感動生命的真實訴訟,
每一個決定,都是人性、利益、真實與謊言交錯的結果……

  司法,有兩種身分,
  一種是正義,另一種是冷酷,
  蘇兒真,有兩種身分,
  一是歌手,二是「蘇明淵律師」。
  本書透過十四個真實訴訟案例的血淚過程,
  將司法制度裡最冷酷無情的部分,
  化為動人的故事與歌曲,
  穿透黑暗的亮光,撫慰人心。

音樂專輯說明

  「律師歌手‧蘇兒真──懷疑的反面」


  蘇兒真第四張專輯「懷疑的反面」
  將生命中的真實訴訟
  轉化為與歌曲,
  編曲、錄音,
  讓每一顆音符鑽入心窩,
  提供冷冽的法理中無法給予的撫慰,
  點燃心中的光芒。

  在懷疑之後得到信念,
  在痛苦之後得到力量,
  在傷悲之後得到快樂。

  距離上一張個人專輯「Te Amo你,我愛你」時隔七年,
  蘇兒真這次重新揉合了理性與感性,
  為分離、為孤獨、為了愛,
  再一次用音樂詮釋生命的動人之處。

  收錄六首全新音樂故事創作
  01    反面
  02    我要回家
  03    Fiona
  04    我發誓
  05    再見吧,我的男孩
  06    Round And Round

名人推薦

  作者把我們生活中,時常聽到或看到的法律問題,用深入淺出、容易理解的文字告訴讀者。-楊敦和──現任文藻外語大學董事長,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博士

  作者在字裡行間流露出更多情感的交織與人的關懷,透過生命的歷練與細膩的觀察,將十餘年的專業投入匯聚成一系列的故事。-蘇嘉全──前內政部部長

  蘇兒真用音樂去描繪生命,刻劃人生;讓生命變得浪漫,充滿感動。-李壽全──金馬獎最佳電影配樂及電影插曲獎得主、資深音樂製作人

  在與現實黑暗拔河的同時,又能感性地寫出各種方向充滿著愛與柔軟的歌。-黃大軍──金曲獎最佳兒童音樂專輯製作

  歌唱若是情感宣洩的管道,我想兒真現在做的事就是將感性的情感抒發,提升為理性的領略實踐。-黃韻玲──金曲獎最佳作曲人

  律師,不只是據理力爭.在他的敘事裡面,是一篇篇人生故事,一段段精彩共鳴!-黃子佼──電視暨廣播金鐘獎得主
  如此豐富的故事,需要極豐沛的情感與創作的持續力;而作者在理性裡湧現的感性,使我們能從書中發現隱在故事其中的感動。-謝銘祐──金曲獎最佳臺語男歌手,最佳臺語專輯獎得主

  音樂和人文關懷從來就沒有離開過蘇兒真的生命;讀者可以從這一篇篇的作品,察覺蘇律師在法律之外的感性,以及他對人性的關懷,對法律的人道反省。-葉啟洲──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博士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蘇兒真


  律師歌手,本名蘇明淵,高雄人。輔仁大學法律系畢業、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肄業。現為執業律師,於桃園開設律師事務所,自民國八十七年律師高考及格至今已受任過上千件訴訟案。

  青少年時期開始以六根琴弦譜寫生命中各種深刻體驗。師承資深製作人黃大軍老師,學習音樂製作及創作,除發行個人創作專輯〈101次表白〉、〈末世紀〉以及〈Te Amo你,我愛你〉,亦曾為孫耀威、方季惟、施文彬、洪榮宏等歌手寫歌。並且曾為蘇嘉全、蔡英文創作、演唱競選歌曲。

  血液裡流著頑抗的音樂基因,對於案件常常一不小心就入戲太深,陷入當事人的悲歡離合之中,有時甚至難以從訴訟之中抽離。近幾年開始創作以具體訴訟故事為素材之歌曲,期許能以音樂創作抒發心情;在歌曲和法律間,找到最適切的完美和弦。

繪者簡介

林藝軒


  晴耕雨讀,與一犬二貓,在宜蘭月眉鄉村裡生活創作。

  現為全職插畫家兼職農夫、蘭陽青年學院成員,學習與了解宜蘭文化,支持「農地、農有、農用」理念。畫風多元,已出版的作品有《The Day,88》(聯合創作)、《吳恩文的食物戀》、《咖啡,再一杯》等書。粉絲團「Lin,Yi-Hsuan / 林藝軒」。
 

目錄

推薦序
深入淺出道出法律故事──楊敦和
愛,無所不在~只要用心感受!──蘇嘉全
刻劃人生的法理觀察──李壽全
晦澀中的光明──黃大軍
理性與感性的最佳見證──黃韻玲
同門師兄蘇兒真──謝銘祐
以音樂與故事,書寫人性的關懷與法律的自省──葉啟洲

01 分手快樂──快樂告別婚姻
02 返還愛情,回到最初──就當一切沒發生過
03 愛情由不得我定義──年齡是阻礙嗎?
04 你堅持離婚嗎?──哭泣的睡人
05 愛情最美的面貌──請讓我照顧你
06 「透明化」的霸凌──外籍新娘的悲歌
07 愛是需要不是占有──人身保護令
08 情感的價值──我要回家,老兵的遺囑
09 堅持的希望──不死的承諾
10 壹塊錢的請求──拋棄式的情人
11 近在咫尺的幸福──再見,我的男孩
12 誰是小孩的監護人──阿嬤的眼淚
13 白玫瑰運動的背後──含羞草的無聲控訴
14 籃球場上的衝動──懵懂少年

後  記  當麥克風開的時候──蘇兒真
 

推薦序

深入淺出道出日常法律問題


  聽說蘇律師要出書,感到有點意外;一口氣看完了書中的內容,感到更加意外。

  蘇律師是輔仁大學法律系的畢業生。

  他從初入法律系起,就顯得與眾不同。一年級時,已是輔大校園中的風雲人物;不是因為法學成績特別優異,也不是因為辯論技巧特別傑出,而是在學校一年一度的音樂比賽「青韻獎」中脫穎而出;不僅一舉奪牌,而且連戰皆捷,舉凡獨唱、重唱、創作,幾乎沒有一年不得獎。於是,他手彈吉他,放聲高歌的形象,成為輔大校園中,非常引人的一幅風景。醉心音樂之外,蘇律師也是一個關心社會邊緣人的好學生。   

  輔仁大學是一所教會學校,特別重視學生的人格發展,鼓勵學生在課餘之暇參加一些社團活動;除了發展第二專長,結交更多的同好,也能培養他們一些人際互動,團隊合作,工作規劃和領導統御的能力。

  在許多熱門的學生社團中,蘇律師加入了以服務聞名而且迭獲嘉獎的「勵德隊」;定期到離學校頗有一段距離的「勵德少年監獄」,去看顧在那裏接受感化教育的青少年朋友,而且一做經年,直到他畢業離校為止。

  本書之成,或許跟他的這一段經歷有關吧!

  他藉著與一位青少年朋友的簡短對話,不僅把我們日常活中,時常聽到或看到的法律問題,用深入淺出、一般人容易理解的文字告訴讀者;而且把問題背後的癥結,藉著有血有淚的具體事件,讓年逾古稀的我,也在忍不住潸然淚下中幡然醒悟:原來,許多糾結的釋懷,也只在關係人的一念之間呀!真的沒有想到,蘇律師不但會出書,而且會出雅俗共賞而又意味深長的好書,尤其看到近日社會上一連串令人怵目驚心的人倫悲劇,忍不住心想:這本書早出幾年就好了!

楊敦和(現任文藻外語大學董事長,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博士)

推薦序2

愛,無所不在~只要用心感受!


  「追分到成功,祈求大甲媽,
  鐵馬的工廠,世界第一名。
  ……我做你的靠山,親像咱的故鄉偎靠大度山,
  大甲溪水永遠無回頭,手牽手到成功嶺!」

  回想與兒真律師站在圓滿劇場與臺中鄉親一起唱著〈做你的靠山〉畫面,從他眼神中看到的是一分全心的投入,這分感動彷彿昨日。與兒真結緣是在幾年前參選大臺中市長時,兒真花了相當大的精神與心力義務幫我創作這首競選主題曲,在整首歌詞與曲調的筆觸間完全能感受到他對土地情感的流露。

  翻開本書初稿,同時也在Youtube上找到兒真之前的創作歌曲〈Te Amo〉,看著故事、聽著歌聲,不自覺中我的視焦逐漸模糊了,〈愛情最美的面貌─讓我照顧妳〉中,主角夫妻彼此之間那分相互的不捨,同時也連結著一生的承諾,兒真透過聲音與文字記錄下的真實不用刻意解釋就能入心。

  不同於一般法律人對於事件僅有純理性的辯白,書裡所詮釋的每個故事就真實地出現在我們身旁,雖說你我都是旁觀者,兒真在字裡行間卻流露出更多情感的交織與對人的關懷。在臺灣社會中,彼此之間若能有更多的理解與包容,正向地看待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就是互信價值,就像〈近在咫尺的幸福─再見,我的男孩〉故事中的父親所展現出的真情,心想:「真正的愛,不是占有,而在於成全!」

  相信所有兒真的朋友們都瞭解,在他的身體裡一定有兩個靈魂,一個是充滿邏輯與理性的律師,而另一個則是浪漫與狂狷的歌手,想像中彼此間應該充滿著互斥,但在兒真身上我看到了巧妙的交織過程,而這樣的結合,卻完整在這本書與音樂裡呈現。透過生命的歷練與細膩的觀察,兒真將十餘年來專業的投入匯聚成一系列的故事,每個故事都迥異於書狀生硬的陳述,引領著我進入每個故事的情境之中,且在在的呈顯出主角在過程中情感完整的表達。

  一分大男孩的純真,正如同筆名「兒真」,在本書付梓的同時,祝福兒真,也祝福這片土地正向繼續往前付出心力的每個人,如同〈再見吧,我的男孩〉歌中最後一句:「再見吧,我的男孩,只要揮揮手,抬起頭大步走,別在舊愛裡徘徊。」

蘇嘉全(前內政部部長、前屏東縣縣長)

推薦序3

刻劃人生的法理觀察


  蘇兒真曾用音樂去描繪生命,刻劃人生;讓生命變得浪漫,讓人生充滿感動!然而,人生的劇本裡,卻有更多的分離、傷痛、衝突、背叛、委屈、無助。這就是生命呀!

  蘇兒真放下了歌手的角色,恢復他的蘇明淵律師身分,認真地去面對複雜的人生,認真地去協助需要幫助的人。

  這次,蘇律師再度描繪生命、刻劃人生;只是選擇了更直接的方式,沒有華麗的音樂外衣,只有真實的文字敘述。《寫給年輕:法律的背後,是愛。》是蘇律師執業經驗的一次誠摯分享。提供大家更多現實生活中的法理觀察;生命本來就是互相學習。

李壽全(金馬獎最佳電影配樂及電影插曲得主、資深音樂製作人)

推薦序4

晦澀中的光明   


  創作,是一方絕對孤獨的空間。

  但惟有於各種衝突與撞擊而經過深深沉澱去除雜質(比如:恨、不滿、恐懼……),產生「愛」之後才能完成作品,感動別人、滿意自己。

  認識蘇兒真(蘇明淵律師)時,他當時正就讀輔大法律系,每當聆聽著他以野放而帶著你可以用各種情緒(憤怒?滄桑?無奈?嘶吼……)來形容的哭腔,演唱著一首首新作詞曲時;浮現在當時身為老師與老闆身分的我的腦海中的,是無數個問號和一個巨大的驚嘆號。

  一個人怎麼可能每天背著枯燥堅硬的法律條文,理性分析每個案例中證物的蛛絲馬跡,從中洗鍊、平衡著正義與殘忍、現實和黑暗拔河的同時,又能如此感性地寫出包含各種方向充滿著愛與柔軟的歌詞,譜出線條分明、色彩繽紛、溫度如四季變幻帶著懷抱煽動力十足的旋律呢?

  這個好問題隨著他闖蕩歌壇、考上臺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拿到律師執照、當了律師幫助需要的人解決法律糾紛自己當老闆;一晃眼二十年……還是個好問題!

  接到兒真的邀請幫忙寫序,驚訝、為他驕傲之餘;一連幾天想著如何落筆,其間這問題彷彿再度出現,加上二十幾年來保持聯繫的「蘇律師」形象不斷擴大,折騰了幾天,我終於為自己找到了答案:

  在「律師歌手」蘇兒真身上,這只是個證明題,不是問題。

  這個發現讓我體會到的不只是他的「能」,最令人羨慕與佩服的是他的智慧竟能從「律師」這職業中,眾所認知的殘酷現實中每個案件、每篇狀稿、每個形形色色的加害人、被害人,不斷地循環於生活中,還能延伸出穿透黑暗的創意與更具懷抱的愛。

  好個兒真,身為律師給了你豐富的人生,是不是就回來以創作人的身分將一件件你洞悉的晦澀中的光明,化為一篇篇啟人深思的故事、一首首鑽心的旋律;回饋給這個需要多一點靈性的社會呢?

黃大軍(金曲獎最佳兒童音樂專輯製作、資深音樂製作人)

推薦序5

理性與感性的最佳見證


  在音樂的歷程中,對於音樂的真誠真切、創作的堅持與熱忱,這是兒真那時給我的印象;多年後得知他轉換跑道,化身成為正義的使者,為人們爭取權益及解決法律疑問,讓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他。

  歌唱若是情感宣洩的管道,我想兒真現在做的事就是將感性的情感抒發,提升為理性的領略實踐。

  在任何一條未知的路途中,堅持自己,勇於實現,用自己的力量創造自我,累績正向能量然後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兒真,我們都看見你的努力,真心地祝福你一切如願。

黃韻玲(金曲獎最佳作曲人、資深音樂製作人與歌手)

推薦序6

同門師兄蘇兒真


  要幫一個我在創作上一直引以為標竿的人寫序,實在過分地折煞人矣!

  約莫是一九八六年吧! 在一場有點枯燥、煩悶,學校的文藝會上,忽然聽見一管似水潑醒夢中人的聲音,唱著已流行過一陣子的〈七月涼山〉,那聲音沙啞不定,尾音層抖繞樑,剎那間,彷彿我就極自然地掉進,帶點鄉村民謠傷感的三月天……,那人叫蘇明淵,也是我後來熟稔的蘇兒真,高中學弟,最後竟成了引我入音樂圈的貴人,世事難料。

  一直以為創作人多情、浪漫、易感,律師冷血、理性、精悍,很難相信兒真竟可以同時扛著這二個不甚搭嘎的行囊,一手六法全書,一手木吉他,一路這樣走來。如今他將他所經歷的案子,化成一篇一篇的故事,一首一首的歌,一直將他視為創作上的目標的我,驚覺,他又走到另一個世界,漸行漸遠了!

  「司法,有兩種身分,一種是正義,另一種叫冷酷。 因此,在開庭的過程裡,原告與被告總在這樣的冷暖裡交替,就連律師也不一定能正確的預知結果,所能依循的,是一條一條的法令規章,還有規章外的解讀與詮釋。」

  這是一段兒真書中的解釋,而我認識的他也在如此冷暖交替的過程裡,扮演著我所不熟知的角色前進著。他曾有一首歌名為〈九和弦〉,其中的幾句歌詞:「我和你就好像九和弦,找不到解決的那個音,除非你還想延續下去……」,既是律師又是創作者的這些年,不知道兒真是如何找到平衡點,理性與感性要偏向哪一邊,想解決嗎,兒真?

  如此豐富的故事,需要極豐沛的情感與創作的持續力,這些,其實一直都表現在兒真私底下的一切:像大俠,一有呼救,隨即拔劍相助;像師長,即便離校多年,仍關心著昔日社團的興衰;像兄弟,不時來通電話噓寒問暖,哈拉調侃;像大孩子,單車輕騎,陪子合唱,自拍娛人;當然,他律師的身分,排困解難,大家也極度依賴著。

  熱情,一直是我常在兒真臉上時常看到的,他也一直以他的方式,不時呈現在我們這群朋友面前,書中有一個他幫一位年邁老兵處理遺囑,要將一輩子的積蓄,全留給無緣的未婚妻的過程,不僅他因之鼻酸,就連讀完文章的我也忍不住打轉的淚水,那種理性裡湧現的感性, 煽動而不露痕跡的文采,一直是在一旁默默窺視的我所仰之彌高的。

  在這樣的書中我們在尋找什麼?其實與聽一首歌一模一樣,我們都尋覓著隱在其中的感動,想在硬梆梆的法條中嗅出人性的良善,在無奈中翻轉一些判決,我常在字裡行間發覺出龐大的無力感,我知道那是創作人慣有的疼惜,尤其是當這個創作人的身分加上了律師這個招牌,所流露出來的更多了一些我們難以體會的掙扎!

  總是期待著兒真的下一步,像二十多年前一起在恩師黃大軍先生家中,每週固定的聽歌會議,每個人發表完自己的近作,最期待他又寫了什麼令人驚豔的歌,相信他依然在寫,創作的血很難流光的,更何況能輕易地在生活中汲取養分的他! 再來一首歌吧,兒真!

謝銘祐(金曲獎最佳臺語男歌手、最佳臺語專輯獎得主)

推薦序8

以音樂與故事,書寫人性的關懷與法律的自省


  蘇兒真是我高中、大學七年的同班同學,我們一起彈吉他唱歌,一起上輔大法律系,一起在514巷一家叫做「五線譜」的民歌餐廳駐唱(不用去找,它很早就倒了,我們一直覺得是對方把店給唱倒了),一起參加野百合學運,一起在票據法課堂上研究他的唱片合約(李老師對不起!),但就從來沒有一起唸過書。大三之後,我繼續走法律,他則把大部分心力放在音樂。若不是有幾個像我一樣的好朋友,很難想像他能夠從法律系畢業。

  出了兩張唱片之後,他回到法律的路上,很快地通過律師高考,跌破所有同學的眼鏡,然後開始了他的執業生涯。由此可以看出,他對於法律和音樂有一樣的慧根。雖然已經執業十幾年,他對音樂的熱愛,並沒有絲毫減少。我從德國留學歸國之際,他發行了第三張專輯,其中已經收錄了法律故事做背景創作的歌〈Te Amo〉。在這之後,他不斷地從訴訟工作中找到音樂創作的靈感。對他來說,法律案件是有音樂性的。因緣際會地,在四也出版的協助之下,他進一步把法律、文學和音樂三者結合起來,產生了這一本三合一的作品。

  婚姻與家庭,是法律爭議裡頭最難處理的一種,因為在這種特別不容易界定對和錯,法律也無法給出面面俱到的答案。人性的衝突與矛盾,特別容易在家事事件中顯現。在〈你堅持離婚嗎?─哭泣的睡人〉中,我們可以看到「婚姻」在道德面和法律面被賦予的期待是如何的不同。在道德面,我們期待白頭偕老、疾病相扶持,並且歌頌許許多多不離不棄的伴侶,譴責大難來時各自飛的負心鳥。在法律面,現代婚姻法卻有著強烈的功利色彩,也就是婚姻的維繫,相當程度地是建立在他方對自己的「價值」上。而且,這個「價值」的存在與高低是主觀的。法律評價重點,逐漸由「對錯」轉向「婚姻破裂事實」。所以,選擇離開腦死的伴侶,可能是千人所指的負心人,但卻經常是法庭上的勝利者。這種道德上與法律價值上的落差,注定法院(和法律)必須陪同勝訴者一起承擔社會大眾的批判。這種道德上與法律上的衝突,不僅存在法律與社會之間,其實也存在法官的心中。法官,是穿上法袍的凡人,也會受道德感的影響,但又必須遵守法律,所以,他會用斥責的語氣質問原告是否還要離婚,代表的是他凡人的那一面。若老先生回答「是」,他應該還是會給老先生一個勝訴判決。當這個社會的多數人可以認清,法律不可能幫任何人重建已經破裂或喪失基礎的婚姻時,法庭裡的勝負,就只有短暫的訴訟上意義,不代表人生的真理。

  在〈近在咫尺的幸福─再見,我的男孩〉當中,法律上推定的親子關係和事實上的血緣關係不符,起因於生母的不誠實。但承受痛苦與煎熬的,卻是自以為是生父的前夫和小孩。事情會引起情感上的糾結,主要還是加上已經歷經十二年的事實上親子關係。十二年,長到足以讓這對假父子培養出深厚的感情,長到足以讓一個小孩懂事,在面臨人生鉅變時體會到心裡依賴與情感上撕裂的痛楚。如果事情提早十年發生,傷害應該可以減少許多。而在事件對立面的當事人,也就是生母(甚至可能包括生父),若不是在這十二年間也承受了極大的心理煎熬,可能也不至於再循法律途徑找回小孩。這個面向,可能要對造律師才觀察得到。而在這一類事件的處理過程中,最容易被忽略的,其實是小孩的利益。到底小孩子在哪一邊的環境下可以獲得最好的照顧?怎樣處理可以減少對小孩的心理傷害?法律不是萬能,最好的答案其實是在雙方當事人的心中,而不在法院的裁判書裡。法律制度的設計,有沒有提供三方共贏的機會?是值得我們反省的。

  法律訓練與律師業務並沒有使得他的文筆變得堅硬枯燥,因為音樂和人文關懷從來就沒有離該過他的生命。讀者可以從這一篇篇的作品,察覺蘇律師在法律之外的感性,以及他對人性的關懷,以及對於法律的人道反省。

  其實,每次看他寫的故事和聽為這些故事而寫的歌,我總覺得他不是我認識的那個蘇律師,因為從十六歲開始,我認識的他並不像是一個感情細膩的人,他一定是被什麼奇怪的東西附身了,才會寫出這麼有感情的故事和歌曲!在案件中,他是事件的參與者,努力為當事人爭取權益。案件結束後的沈澱,也讓他繼續思索法律事件中人性與利益的衝突,並轉化為一篇篇心情故事與美妙旋律。

  這是一本多功能的作品,不同的讀者可以讀出不同的收穫。若您是法律系學生,可以藉由這本書知道,將來您的工作是多麼重要,一念之間,對於當事人的人生會有多大的影響。若您不是法律人,也可以藉由這本書知道,法律中所說的公平正義,其實並不像您原來想像的那麼容易掌握,容易判斷。每一個決定,都是人性、利益、真實與謊言交錯得來的結果。

葉啟洲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博士)

後記

當麥克風開的時候      


  在我沉溺於過往之際,彷彿又回到了許多因為入戲太深,而無法自拔的轉捩點;每一次,命運都提供了兩個選項給我,當時我選擇打開其中的一扇門,如今回想如果選擇的是另一扇門,會不會給我另一個身分,成就和現在截然不同的人生?!

  但,我錯了!原來在我打開那一扇門時,命運並未把另一扇門鎖上,可以兩者皆選,同時擁有兩個身分和一段與眾不同的人生。

  可是當時我沒這樣想,在就讀法律系三年級那年,我選擇踏上其中一條追求夢想的音樂之路!

  這條追夢之路緣起於大三的時候,我抱了一把吉他參加北區大專民歌比賽,比賽結束後,當時也是評審之一的黃大軍老師給了我一紙唱片合約;從簽下合約之後,我過了很長一段同時上課、錄音、出唱片、跑宣傳通告的日子。可惜那段載浮載沉的追夢之路,走得既不踏實也不順利,後來我決定暫時把吉他束之高閣,全心投入律師考試,而在參加考試的第二年,成為那年第一百八十八個錄取者。

  老天很眷顧我,給了我一張律師執照。還記得穿上法袍第一次到法院開庭時,眼前竟然產生了有如時光錯亂的錯覺,如同穿錯了戲服、跑錯了場景,原來是法袍下那個感性的靈魂還在作祟。

  從執業以來我一直是個訴訟律師,在具體的案件中不為人知的角落,發現許多故事,其中有一些令人感動、有一些讓人揪心、有一些值得深思,這些案件像流水帳一般讓我陷入當事人的悲歡離合之中,有時甚至難以從訴訟之中抽離。

  有一天,一個中年男子步入我的事務所,拿著一封存證信請求我協助,原來他扶養了十二年的孩子,竟然是前妻外遇所生,前妻要向他要回孩子的監護權。訴訟的結果是,那個十二歲的男孩必須回到母親和從未見面的生父身邊。父親送回男孩的那天,送給男孩一本相簿,裡面是他在男孩一歲到十二歲生日時拍下的照片,男孩要被帶走之前不斷的喊著:「爸爸再見」。當下我才明白世界上有一種愛,是一種相處過後的愛、日久生情的愛、無條件付出而不求回報的愛,這種愛甚至能勝過血緣之間的愛。

  目睹他們父子分離的那一刻,我的腦海裡竟浮現這個故事的歌詞和音符;後來我才發現,音樂創作救贖了我不得不參與這些事件而生的鬱鬱寡歡。於是,我開始寫故事,開始寫歌,以案件為基礎寫成這本書裡面的每一篇故事,寫下代表著每一篇故事的歌,一首歌都有一個故事在背後支撐,讓歌曲聽來更有靈魂,更容易觸動人心,讓面臨相同處境的人可以藉由故事和歌療癒受傷的心靈。

  執業這麼多年來,處理案件的時候心裏難免還是會產生一些同理,這些同理有時候是會站在對方那一邊,我曾經想過如果我成了某個案件的被害人,我會不會從此不幫這些委託人辯護?我還在猶豫如何作答,因為這些當事人需要懂法律的人輔佐訴訟,至少我可以幫助他們讓法院盡到調查的責任,發現事實經過,避免讓法院過於獨斷,更何況每個案件的背後該負責的往往不單只是行為人一個人,可能父母、家庭、社會、教育都得記上一筆。

  但是這些類似的同理,難免還是形成了內心的懷疑和衝突,而我竟在參訪法鼓山的過程中意外得到了解答。在參訪過程中,印象最深刻的是觀音殿前的那個大水池,淺淺的水塘裡面整齊排列著許多大小相當的石頭,因為山上的風徐徐地吹,讓水池裡面的水泛起陣陣水波,那些水波當然不像海上的浪,只是小小的漣漪,水不會動是因為風,人的心也不會無故起邪念,通常都是因為慾望!我在水池前站了很久,靜靜地觀看著水池中的漣漪以及佛寺建築映在水中的倒影,心中突然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平靜,這種平靜的感覺來自於一個景象,就是看見規律的水波不斷地來回的洗滌水池裡的石頭,此刻我的心就像水中的石頭,同樣被水波來回的一次又一次的清洗過一樣。

  後來我到了開山紀念館裏頭的許願樹面前,人們可以在祈願卡上寫下一些願望,再把它掛在許願樹上。我在那邊待了一些時間,卻想不出一個適當而不浪費,並且會義無反顧努力追求的願望……。反覆思考許久,我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個願望早在幾年前,就被我寫進一首歌的歌詞裏面,那首歌名為「反面」。因此,我在祈願卡上寫下「願……我能在懷疑之後得到信念,在痛苦之後得到力量,在傷悲之後得到快樂。」

  時光若能倒轉,再次回到兩扇門面前的抉擇,我會同時將兩扇門推開……

  當麥克風打開的時候,你別嚇一跳!我能給你音樂,也能給你法律。

  備註: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書裡的故事內容已經改編,並皆已獲當事人同意,亦未揭露當事人的個資。

蘇兒真
 

內容連載

內文試閱1

11. 近在咫尺的幸福──再見,我的男孩


「再見」有兩種意思。一種是再次相見,是一種喜悅;而另一種再見,是離別,是一種不捨。有些離別是自己的決定,有些離別,則是身不由己,連說再見都會不捨地哽在喉間。

幾個星期前,我接獲一個案件,主角是位十二歲的男孩,他要離開家人,帶著兩只塞滿愛的行李箱,離開最愛他的父親,A先生。事實上,小男孩完全不想離開,他哭著希望能留下來,留在父親身邊,然而這個最愛他的父親,A先生,並不是他的親生父親……

A先生約四十歲,經由朋友介紹來找我委任案件,那天是陰冷的雨天,他的神情充滿了不安,坐在會議室裡,低著頭一語不發。

我正想打破這一片沈默,他突然抬起頭說:「十二年前,我們離婚了……」像是鼓起很大的勇氣般,他接著說:「那時我們結婚還不到三年。雖然沒有什麼嚴重的爭執,但,婚姻的共同生活讓我們清楚彼此並不合適。」

「離婚時,你們有小孩嗎?」我開始詢問細節。

「沒有。」他說。

「那就簡單多了,沒有監護權的問題。」

「但是,就在簽字離婚辦好登記後不到一個月,前妻打電話告訴我,她已經懷孕了兩個月。由於我們兩人都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就算當時的情況和情緒很複雜,也沒想過把孩子拿掉,因此小孩就在離婚後七個月出生了。」

「這樣說起來,小孩是在你們還沒離婚時受孕的,屬於『婚生子女』,你還是孩子的父親。」我向他說明法律的規定。

「對,所以孩子小建跟著我的姓,加上前妻的經濟狀況不好,因此由我當監護人,也入我的戶籍。」他說。

「為了孩子,十二年來我沒有再婚,全部的心力都放在孩子身上,陪他寫功課、拼拼圖,教他騎腳踏車,帶他出國旅行,一起打球、逛夜市、做家事,就是希望參與他任何成長過程。我們的感情像朋友又像兄弟,什麼話題都可以聊,阿公阿嬤也非常疼愛他;然而,上個星期我才知道,孩子不是我的親生骨肉……」

說完話的同時,A先生從口袋掏出一張文件,那是前妻發給他的存證信函,除了懺悔的詞句,還有一張臺大醫院的DNA檢驗報告書,檢體是小建與一名不認識的男子。DNA檢驗報告中說明,跟A先生已生活十幾年並視如己出的男孩小建,與那名陌生男子有親子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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