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覺醒與民主自由

個人的覺醒與民主自由
定價:200
NT $ 150 ~ 702
  • 作者:徐訏
  • 出版社:釀出版
  • 出版日期:2016-07-13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4451073
  • ISBN13:9789864451074
  • 裝訂:平裝 / 162頁 / 25k正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 海派宗師的覺醒之路 § 跨越時代的哲學思辨 § 
 
  海派文學宗師徐訏,在文藝方面有多部經典傳世,著作等身。能有驚人的豐沛創作力,且被譽為「最會說故事的人」,正源自於徐訏本身深厚的哲學底蘊,與身為知識分子的理性思辨。
  
  本書由徐訏自剖其內心思想的轉變,自述如何從馬克思主義的信徒,逐漸走向自由主義的道路。而即使流離於亂世中,他堅持個人覺醒與民主自由的呼聲,依然能夠穿越時代鴻溝,帶領讀者找尋自己的人生定位。

本書特色

  ◎海派文學宗師徐訏在文學創作之外,經典哲理著作
  ◎中國知識分子從馬克思主義,轉向自由主義的時代縮影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徐訏(1908-1980)


  生於浙江慈谿。北京大學哲學系畢業,續修心理學二年。負笈歐陸,因抗日軍興中輟學業;回國後在上海主編《人間世》、《作風》等刊物;作品《鬼戀》問世,受文壇矚目。一九四二年赴後方,曾執教中央大學(重慶),並發表長篇小說《風蕭蕭》。旋任《掃蕩報》駐美記者,返國後任《和平日報》主筆。一九五○年移居香港,迄至一九八○年謝世,筆耕不斷。其間曾創辦「創墾出版社」,及期刊《熱風》、《論語》、《幽默》、《筆端》、《七藝》等;先後在香港中文大學前身各書院及星加坡南洋大學執教,並任香港浸會學院中文系主任、文學院院長等職。各種作品都二千萬言。
 

目錄

導言 徬徨覺醒:徐訏的文學道路/陳智德
 
代序 道德要求與道德標準
重版序
 
個人主義的觀點與自由的限度
個人主義與英雄主義
自由主義的衰微與再興
人的認識與個人主義的基礎
佛洛伊德學說的背景與其影響
個人主義與個人的尊嚴
自由主義與文藝的自由
 
[附錄] 我的馬克思主義時代
 

§重版序§
 
  這本《個人的覺醒與民主自由》,在香港初版再版時是叫做《回到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出版後曾經獲得許多反應。這些反應,無論是贊成或反對,我都非常感激。我對於反對我的,甚至叱我是離經叛道的人,我也從不爭辯。原因是我的意見只是我自己的意見,我並不想強人與我相同。我們尊敬別人與我不同的意見,正是真正的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的精神。
  
  一個人的人生觀,社會觀,以及世界觀原是根據一個人的際遇、教育、經歷與體驗而形成的。每個人在這個世界上,既無絕對相同的際遇、教育、經歷與體驗,自然也決無絕對相同的人生觀,社會觀,和世界觀的。這也可以說正是人心之不同猶如其面。
  
  只要想想在這世界裡的人,人人的容貌身材相同,這社會將是一個什麼樣的格局;也不難設想,假如這世界上的人,只有一個思想與意見,這世界將是什麼樣一個滋味。自然,人在這個廣大繁複的社會裡,不同的思想與意見都是彼此影響的,因為有這個互相影響,個人才有進步,也因為有這個互相影響,社會才有進步。如果不許人有自由思想,或者一定要人跟一種思想走,這社會也就死僵。我自己不喜歡盲目跟別人思想走,我也就沒有理由要別人盲目跟我的思想走。
  
  可是當某一種思想與意見被一部分人所贊成被一部分人所反對時,往往就有人把它劃分為陣營與集團,在這好鬥與敵異的世界中,又往往把事實倒過來,認為一定先有陣營與集團,而後才有思想與意見似的,這就引起許多可笑的紛爭。我覺得個人的意見與集團的意見有一個很不同的地方,就是前者是不受約束,沒有目的的意見,後者則是受集團的約束,有一個共同目的的意見,甚至有一個共同的意志。我的意見則是完全是個人的意見,既不受任何人約束,也沒有任何目的。唯一的目的只是說出我所思所見而已。一個人表白他的所思所見,也正如一個人的形容表現的形狀一樣,只是表示實有的存在。
  
  這些文章,都是在一九五六年寫的。到現在又過了八年。這八年中,我接觸過許多不同的意見,我雖尊敬這些不同的意見,但並沒有改變我的所想所見,原因是我發覺似乎這些與我不同的意見都有一種時時想領導人或侵略人的趨向,甚至是屬於鳥籠思想的格局。我於是想到, 大概想強人與己相同的人,或者說,時時意識到異己思想存在為不順眼的人,總是有他奇怪的一種藍圖,這種藍圖,其用意或者很好,其結果往往是可怕的。

  長長八年的時間過去,我的想法與看法仍沒有什麼大改變,這一方面可說我的思想已經定型,不會有什麼長進,另一方面也可說我經過如許的摸索反省後才算是成熟了。
  
  我樂於把這本書在台灣重版,但還是要申明這只是我個人的一些想法,並不想強人相同。正如我的面容一樣,與人之不同處正是我是我,人是人;與人相同的,也正是因為大家都是人。

一九六四、十二、九,北投。
 

內容連載

【人的認識與個人主義的基礎】
 
在動物進化的階段中,「我」的自覺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因為意識到「我」,才有「我的」之認識。在多數禽類與脊椎動物中,對於牠們所生養的幼小動物之「我的」意識非常明確。不是雜交的禽獸,對於配偶之「我的」意識也非常清楚。許多哺乳類動物在哺乳期間,牠們都可以用嗅覺分別出連人都分不出的,不是牠們所生養的小動物;如果不是牠所生的小動物想鑽著去求食,就會被牠們踢開。這種「我的」血系的認識同與「我的」財產的認識常常聯在一起。牠們的巢穴也不允許別的動物侵占。家畜對於自己飼食器皿也已有「我的」之認識。
  
自然,動物的所覺的「我」與「我的」,同人類所覺的「我」與「我的」不可同日而語。在人類,「我」的意義就完全不同。人類的「我」的自覺,有反省的能力;對於「我」,有理性的認識,即有時可以從外面角度看自己。因文化的進步,「我」的認識也在進步中。至於「我的」範圍,也遠比禽獸要廣;也因文化的進步,愈來愈深化與廣化。
  
這「我」的自覺,發展到抽象的對象時,乃是人類進化階段中的一個大進步。他第一步開始認識他已故的祖先,以祖先的業績為自身的光。第二步認識神,有我的主宰與我的神的想法。
  
動物因為沒有言語,所以是無法產生把人與我看作平等的意念,人類是唯一有這能力的動物。大概就等到言語發達以後,人可能就產生了「人」的認識,這認識對於神的認識相聯系, 人就會想到同一個神以下的人們都是平等的。這同一信仰的人,當時又往往言語相同,他們可以互相交換喜悅、恐懼與痛苦。因此,人可以了解在同言語中生存的人是神所支配下的完全平等的動物;但是對不同信仰,不同言語的人則不是他們所認為平等的。
  
可是這種部落裡的人,因為與外面的人的爭執衝突與戰鬥,為求團結,就有人藉著神的名義,代表了神的權威。於是就產生集合的一種團結,這種團結,可以說是原始的集體。這個集體中,個人一定是屬於集體的一種工具,不是服從,就要表示英雄,處處要意識「我」,用我的意志與力來操縱這個集體,或擊敗敵人,來表示自己的權威,來獲得領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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