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脫離稅捐稽徵法獨立立法,使稅法基本原則更加充實具體,納保法可謂憲法基本權在稅捐法律關係具體化之里程碑。從此徵納雙方觀念應予全面革新,體認現代稅捐法律關係並非對立之干預行政,而係徵納雙方協同合作,共同追求稅捐負擔公平之責任共同體。惟本法規定仍存有部分缺失,如納稅人權利保護官,以任務編組方式派任,獨立性與專業性皆有不足,且職權有限,比較法國際上常有規定有違法處分之撤銷權及權利暫時保護措施,均告闕如。本法公布後納稅者權利保護各種問題仍有巨大進展空間,期待專業法庭法官充分體認,應透過判決確立正確之稅法解釋,以實踐憲法保障納稅人基本權意旨。增訂版加列兩篇納保法實施前後之判決評析,及非法取證之證據能力、納保法立法意旨探討等論文,以利實用。
關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應如何解釋適用尚缺乏相關同類學術文章及專書探討,故本書以稅法學方法之角度對於本法進行解釋、闡述意旨,期使法律與會計實務工作者能參閱作為適用法律之指引。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葛克昌
現職
‧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
學歷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律研究所研究
經歷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
‧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委員
‧稅捐稽徵法修正委員會委員
‧賦稅革新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葛克昌
現職
‧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
學歷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律研究所研究
經歷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
‧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委員
‧稅捐稽徵法修正委員會委員
‧賦稅革新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目錄
再版序
序 言
第一章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評析
壹、問題概說/1
貳、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時代意義/4
參、稅捐債務法之法原則/9
肆、稅捐行政法之原則/58
伍、稅捐處罰法/65
陸、稅捐救濟/66
柒、結 論/69
第二章 作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淵源之稅法判決
壹、問題概說/71
貳、稅法基本原則/74
參、稅法解釋、事實認定與脫法避稅調整 /81
肆、稅捐行政法/88
伍、結 論/97
第三章 由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檢視最高行政法院判例與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壹、問題概說/99
貳、租稅法律主義/105
參、證明責任與證明程度/112
肆、不得依推計結果處罰/127
伍、爭點主義之突破/134
陸、結 論/136
第四章 國會保留與稅法裁判──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3裁判實務
壹、問題概說/139
貳、法規命令不得增減法定納稅義務/145
參、行政規則不得增減法定納稅義務/152
肆、結 論/167
第五章 稅法本質特色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壹、問題概說/169
貳、稅法特色/174
參、稅捐權利救濟實務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189
肆、結 論/205
第六章 稅捐實質正當性與違憲審查──納保法第1條第1項之立法意旨
壹、問題概說/209
貳、國家觀與稅制變遷/215
參、稅法之憲法審查基準/229
肆、結 論/240
第七章 正當法律程序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壹、問題概說/243
貳、納稅者事前參與權──預先核釋等/254
參、稽徵程序中正當程序要求/265
肆、結 論/298
第八章 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法律建制
壹、問題概說/303
貳、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源起──美國納稅者保護立法/305
參、由國會設置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加拿大/317
肆、後來居上之法制──韓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319
伍、納稅者保護官建置之剖析/322
陸、現行法制檢討/324
柒、結 論/325
第九章 施行前納保法有無適用餘地──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判字245號判決評釋
壹、問題概要/327
貳、案件事實/329
參、判決要旨/330
肆、判決評釋/331
伍、結 論/337
第十章 事實審得否提出反證推翻推估核定──納保法實施後判決評析之一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判字6號
壹、前 言/339
貳、本案事實/340
參、本案爭點觀察/340
肆、判決要旨/340
伍、本案判決評析/342
陸、結 論/347
第十一章 納保法第十一條之違法取證證據能力排除
壹、問題概說/349
貳、刑事與稅務訴訟之違法取證排除/350
參、違法取證不得作為認定課稅之基礎/355
肆、違法取證不得作為稅捐處罰之基礎/373
伍、結 論/377
第十二章 賦稅人權與租稅正義──納保法第1條第1項作為納保法基本法理
壹、問題概說/379
貳、稅法方法論之變革──從行政法思維到憲法思維/381
參、人性尊嚴、人格發展──賦稅人權之底線/383
肆、稅法與基本權保障/385
伍、結 論/405
附 錄
一、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現行法暨立法理由/409
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暨說明/425
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暨說明/473
四、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暨說明/481
五、各章節引用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摘要及評析整理/495
六、各章節引用之實務判決摘要及評析整理/545
索 引/597
序 言
第一章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評析
壹、問題概說/1
貳、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時代意義/4
參、稅捐債務法之法原則/9
肆、稅捐行政法之原則/58
伍、稅捐處罰法/65
陸、稅捐救濟/66
柒、結 論/69
第二章 作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淵源之稅法判決
壹、問題概說/71
貳、稅法基本原則/74
參、稅法解釋、事實認定與脫法避稅調整 /81
肆、稅捐行政法/88
伍、結 論/97
第三章 由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檢視最高行政法院判例與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壹、問題概說/99
貳、租稅法律主義/105
參、證明責任與證明程度/112
肆、不得依推計結果處罰/127
伍、爭點主義之突破/134
陸、結 論/136
第四章 國會保留與稅法裁判──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3裁判實務
壹、問題概說/139
貳、法規命令不得增減法定納稅義務/145
參、行政規則不得增減法定納稅義務/152
肆、結 論/167
第五章 稅法本質特色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壹、問題概說/169
貳、稅法特色/174
參、稅捐權利救濟實務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189
肆、結 論/205
第六章 稅捐實質正當性與違憲審查──納保法第1條第1項之立法意旨
壹、問題概說/209
貳、國家觀與稅制變遷/215
參、稅法之憲法審查基準/229
肆、結 論/240
第七章 正當法律程序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壹、問題概說/243
貳、納稅者事前參與權──預先核釋等/254
參、稽徵程序中正當程序要求/265
肆、結 論/298
第八章 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法律建制
壹、問題概說/303
貳、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源起──美國納稅者保護立法/305
參、由國會設置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加拿大/317
肆、後來居上之法制──韓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319
伍、納稅者保護官建置之剖析/322
陸、現行法制檢討/324
柒、結 論/325
第九章 施行前納保法有無適用餘地──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判字245號判決評釋
壹、問題概要/327
貳、案件事實/329
參、判決要旨/330
肆、判決評釋/331
伍、結 論/337
第十章 事實審得否提出反證推翻推估核定──納保法實施後判決評析之一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判字6號
壹、前 言/339
貳、本案事實/340
參、本案爭點觀察/340
肆、判決要旨/340
伍、本案判決評析/342
陸、結 論/347
第十一章 納保法第十一條之違法取證證據能力排除
壹、問題概說/349
貳、刑事與稅務訴訟之違法取證排除/350
參、違法取證不得作為認定課稅之基礎/355
肆、違法取證不得作為稅捐處罰之基礎/373
伍、結 論/377
第十二章 賦稅人權與租稅正義──納保法第1條第1項作為納保法基本法理
壹、問題概說/379
貳、稅法方法論之變革──從行政法思維到憲法思維/381
參、人性尊嚴、人格發展──賦稅人權之底線/383
肆、稅法與基本權保障/385
伍、結 論/405
附 錄
一、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現行法暨立法理由/409
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暨說明/425
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暨說明/473
四、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暨說明/481
五、各章節引用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摘要及評析整理/495
六、各章節引用之實務判決摘要及評析整理/545
索 引/597
序
再版序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析論》,係因應納保法施行所蒐集八篇專論集結一書用供參考。出刊未及半年即告缺書,亦見國人對納保法期待之高,原書因出版匆促,部分內容未臻周全,藉此增訂版予以增補。
原書欠缺納保法施行前後,行政法院判決之檢討,因納保法之具體落實即依賴行政法院判決書具體適用,此亦納保法所以強制要求稅法裁判,需由稅法專業執照法官擔任之緣故。又納保法第1條第1項明定保障納稅人基本權,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特制定本法,此不僅應作為納保法各該規定之解釋基準,亦同時為稅務訴訟時目標規定,但實務上似乎尚未獲應有重視,爰作為納保法基本法法理探究之。在指納保法對實務就稅捐債務法與稅捐處罰法應適用不同法理(如無罪推定、不自證己罪)及不同證明程度,是以稅捐債務法在不盡協力義務時可推估核定,稅法避稅得按常規調整但不得處罰。再者,非法證據不得處罰,緣於稅捐係無對價之強制金錢給付,除國稅須附有國會保留適用地方稅須受議會保留拘束外,更須嚴守正當法律程序,非法取證不具證據能力,值得深入研究。是以,增訂版加列兩篇判例評析,及兩篇法理分析論文,增加讀者負擔,尚祈鑒諒。
東吳大學法學院財稅法組成立雖僅兩年,但各研究生均富涵租稅正義與賦稅人權意識,增訂版二件判決均曾於課堂中進行討論,在青年學子激勵,與助理東吳大學法學院公法組研究生黃若清律師協助下,此一增訂版得以提早問世,謹此致謝。最後內人及犬子,在筆者將家居成為散亂書攤,忍受多年不便並予以精神上大力支持,謹此致歉,併予最深的感謝。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析論》,係因應納保法施行所蒐集八篇專論集結一書用供參考。出刊未及半年即告缺書,亦見國人對納保法期待之高,原書因出版匆促,部分內容未臻周全,藉此增訂版予以增補。
原書欠缺納保法施行前後,行政法院判決之檢討,因納保法之具體落實即依賴行政法院判決書具體適用,此亦納保法所以強制要求稅法裁判,需由稅法專業執照法官擔任之緣故。又納保法第1條第1項明定保障納稅人基本權,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特制定本法,此不僅應作為納保法各該規定之解釋基準,亦同時為稅務訴訟時目標規定,但實務上似乎尚未獲應有重視,爰作為納保法基本法法理探究之。在指納保法對實務就稅捐債務法與稅捐處罰法應適用不同法理(如無罪推定、不自證己罪)及不同證明程度,是以稅捐債務法在不盡協力義務時可推估核定,稅法避稅得按常規調整但不得處罰。再者,非法證據不得處罰,緣於稅捐係無對價之強制金錢給付,除國稅須附有國會保留適用地方稅須受議會保留拘束外,更須嚴守正當法律程序,非法取證不具證據能力,值得深入研究。是以,增訂版加列兩篇判例評析,及兩篇法理分析論文,增加讀者負擔,尚祈鑒諒。
東吳大學法學院財稅法組成立雖僅兩年,但各研究生均富涵租稅正義與賦稅人權意識,增訂版二件判決均曾於課堂中進行討論,在青年學子激勵,與助理東吳大學法學院公法組研究生黃若清律師協助下,此一增訂版得以提早問世,謹此致謝。最後內人及犬子,在筆者將家居成為散亂書攤,忍受多年不便並予以精神上大力支持,謹此致歉,併予最深的感謝。
葛克昌
於台北象山山腳
2018.7.30
於台北象山山腳
201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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