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理講授學十二講(上冊)(神叢138):教理歷史與傳承

教理講授學十二講(上冊)(神叢138):教理歷史與傳承
定價:250
NT $ 225
  • 作者:林康政
  • 出版社:光啟文化
  • 出版日期:2019-07-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5469089
  • ISBN13:9789575469085
  • 裝訂:平裝 / 192頁 / 15 x 21 x 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旨在幫助教理講授工作者,清楚認識教理講授在培育工作中的位置與功用,並藉教理傳承、教會文件及牧民工作的探討,掌握有關教理講授的神學理論與牧民實踐,好能在教會團體內承擔、策劃及發展這項教會職務,用於堂區兒童主日學、青年、成人慕道和教友培育等。

  全書共分兩冊。上冊的神學理論扎根於「教理歷史與傳承」,指出教理講授於新約時代的應用、意義,及其牧民與福傳特點,闡述宗徒時代的教理訓示、教父時期的慕道培育、中世紀的團體培育、民間教理與教理講道、《羅馬教理》與要理問答的編寫,直至近代的教理運動與教學革新。

  下冊闡釋「教理訓導與實踐」,介紹梵二大公會議至今的教理文獻,並據此具體關注培育課程、教學計畫、教學方法、內容取材、教理課本、因應對象和處境的教理培育與統籌工作等牧民需求。為與時俱進,本冊亦探討各項教理爭議,如:聖經應用與神學影響、教條化與本地化教理的平衡、兒童入門聖事和堅振年齡、成人入教準則、信仰小團體的成立、在福音新傳下宣信與釋奧教理的趨勢等。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林康政


  廣東珠海人,出生於香港,意大利羅馬傳信大學神哲學學士,美國華盛頓天主教大學文學碩士,主修教理講授與宗教教育。1987年開始擔任堂區成人慕道團的導師。1992~1994年間任職於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自1989年加入教區教理委員會,並於1998至2005年7月,全職參與香港教區教理中心的教學和編寫工作,並參與編纂《信與傳》教理手冊和導師教材、《慕之道》教理小冊等。2005年起,執教於台灣輔仁聖博敏神學院、香港聖神修院神哲學院,教授教理講授相關課程。2006年於日本度靈修年,完成本書初版的編寫工作。自始以後,一直在各地華語教會,繼續教理講授的書寫與教授工作。2012年於日本東京上智大學,取得教義神學碩士學位,探討有關教理培育與信仰本地化等牧民神學主題。現於輔仁聖博敏神學院教授「教理牧職學」、「堂區福傳理論與實務」等學科,也為羅馬拉特朗大學的牧民神學博士候選人。近作有《主日聖言誦讀》三冊(甲、乙、丙年)、《三七十二CATCARDS》活動集。
 

目錄

本書初版陳日君樞機序/viii
作者自序/ix

全書導言/1

第一章 「教理講授」的定義/4
一、何謂「教理講授學」(catechetics)?/5
二、教理講授(catechesis)一詞的源由與意義/7
三、教理講授與神學的關係/14
四、教理講授在牧職學中的位置/18
五、教理講授在福傳工作中的角色/22
六、總結/27
 
第二章 早期教會的教理講授/29
一、耶穌基督是教理講授的核心/30
二、新約時代中的福音宣講與信仰教導/34
三、《十二宗徒訓言》及早期教會入教培育與禮儀/53
四、依玻理的成人入教進程:《宗徒傳承》/61
五、總結/65
 
第三章 教父時代的教理發展/67
一、教父時期的教理講授特點/68
二、奧思定的信仰培育法/82
三、濟利祿的禮儀教理講授/96
四、總結/104

第四章 中世紀的教理模式/106
一、教理培育與入門聖事的解體/107
二、社會宗教化的培育/114
三、多瑪斯的教理講道與民間教理/122
四、總結/136

第五章 特倫多大公會議前後的教理趨勢/138
一、宗教改革對教理講授工作的推動/139
二、特倫多大公會議的《羅馬教理》/148
三、要理問答、教理運動與教學方法的發展/153
附錄:中國《要理問答》版本/176
四、總結/178
 
 

全書導言

  本書取名《教理講授學十二講》,就教理牧民方面,嘗試提供一個基本綱要。全書共分十二章,遵照上冊「教理歷史與傳承」和下冊「教理訓導與牧民」的脈絡,以堂區主日學及成人慕道團的培育為本,探討教理講授職務的神學理論與牧民實踐。

  在進入有關教理講授的神學原理與牧民應用之前,這裡首先概述全書綱要。

  上冊的第一章,首先界定「教理講授」的本質。我們會說明教理講授作為一門神學學科之意義,即它與神學的關係,及在牧職學中所佔的位置;同時,也要了解教理講授作為牧民職務和福傳工作的特點,以及它所關注的四個要素---教理內容、培育對象、教學方法和教會職務。

  上冊的第二~五章,論及教理講授工作的神學原理,我們會從聖經和教會歷史,指出教會歷代的教理傳承,包括宗徒時代的教理傳授、教父時期的慕道培育、中世紀的信仰教育模式、宗教改革的教理、《羅馬教理》與地方要理問答的編寫,直至近代教理運動與教學法的發展。

  教理講授的神學原理,除扎根於教理傳承外,更發展自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後有關教理講授工作的訓示文件。這就是下冊的第六章至第十一章,闡釋各類教理文件的訓導,包括《教理教授指南》(1971)、《基督徒成人入門聖事禮典》(1972)、《在新世界中傳福音》勸諭(1975)、《論現時代的教理講授》勸諭(1979)、《救主的使命》通諭(1990)、《天主教教理》(1992),《教理講授指南》(1997),《天主教教理簡編》(2005)及《福音的喜樂》勸諭(2013),更附加普世教會所認可和推介的地方教理書:《天主教青年教理YOUCAT》(2011)及《天主教社會訓導DOCAT》(2015)等作參考。

  至於教理講授工作的牧民應用,它主要是基於教理講授的神學原理,引申並反省今日於教理講授工作的實踐。牧民應用強調教理講授的工作,應如何發揮教理傳承的精神,如何履行教理文件的訓示。本書下冊的第六章至第十一章,從教理文件闡釋這些教理講授工作的實際應用,包括成人及兒童教理課程的編寫、教學計畫的準備、教學方法的應用、教理內容的取材、教理課本的選用、不同對象和處境的教理講授、教理講授的統籌工作。通過考慮這些牧民應用的元素後,更重要是探討適用於華語教會地方教理書的編寫和應用,以及在福音新傳下的教理牧民方向。

  最後,本書下冊的第十二章作為全書的總結,將討論近代有關教理講授工作的一些爭議和困難,包括教授要理時的聖經應用與神學問題,教理講授、福音新傳與牧民的關係,教理教條化與本地化的平衡,兒童慕道和堅振年齡,成人入教準則,信仰小團體的成立,宣信與釋奧教理新趨勢等。就這些爭議和困難,本書將按教理傳承和教會訓示,回應有關教理講授工作的牧民問題,並提出牧民方面的注意事項。

  總括而言,本書上下冊的編排與內容,主要讓教理講授工作者,能清楚認識教理講授在培育工作中的位置與功用,並藉教理傳承、教會文件及牧民工作的探討,掌握有關教理講授的應用原理,好能在教會團體內承擔、策劃及發展這項教會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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