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重生:找尋希望的翅膀

為愛重生:找尋希望的翅膀
定價:250
NT $ 175 ~ 810
  • 作者:蘇在沅
  • 原文作者:소재원
  • 譯者:陳聖薇
  • 出版社:暖暖書屋
  • 出版日期:2019-09-06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967481X
  • ISBN13:9789869674812
  • 裝訂:平裝 / 204頁 / 14.8 x 21 x 1.02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究竟愛與希望,能不能使人獲得重生?
如果上帝生在這個時代的話,
真的可以說出「愛仇家」這句話嗎?

  本書內容取材自韓國2008年的一起兒童性侵案件「趙斗淳案」
  2017年超過62萬人連署請願拒絕釋放該名性侵犯
  要求處以無期徒刑或死刑


  人生的盛宴中總會有一兩個醉鬼出現,但盛宴不會因此中斷!

  爸爸勤奮工作,媽媽盡心持家,小女兒乖巧可愛。一起吃飯、看電視、旅行……這些理所當然屬於「一家人」的平凡幸福,卻在小女孩被自稱酒醉的男子粗暴性侵後,瞬間破碎崩壞。

  因為智允媽媽一時疏忽,智允失蹤數小時並不幸被一醉酒大叔猥褻。出院後,她不僅需要攜帶人工肛門生活,並且對身邊所有人都失去了信任,尤其是男性,甚至包括自己的爸爸。

  所有人都無法對懵懂天真的智允講清她究竟遭受了怎樣的傷害;無法接受現狀的智允爸爸想離婚,並在酗酒之後選擇自殺,被救後智商只相當於8歲的小孩;因法律漏洞,醉酒的罪犯僅被判刑12年,並叫囂出獄後依舊會報復;媒體不顧受害者家屬感受,打著「關注」的旗號大肆報導;學校出於所謂「負責」的考慮遲遲不肯接收智允返校……

  面對冷漠的現實,智允一家幾近崩潰。無法接受的傷痛、無處發洩的怒火、令人絕望的心碎、不想面對的記憶……到底要怎麼做,才能找回往昔平凡的幸福?

  智允媽媽:
  被害者的心情無法以這個世界所採用的數字衡量,卻只能將犯下這骯髒罪行的人以兩位數字量刑。那個混蛋懂嗎?
  智允整整一個月的時間,雙腳都裹上了石膏,在她哭喊著情願一輩子跛腳的時刻,那個混蛋真的會懂嗎?
  智允無法以玩笑的形式說想跟某某人結婚的時候,那個混蛋真的能懂嗎?
  想緊抱智允,又怕智允會喘不過氣來,所以不敢用力抱緊智允,這一份期待智允比自己更高、更健康的媽媽的心情,那個混蛋真的可以懂嗎?
  智允有一天會長大,可能會離開我的懷抱,但至少智允可以慢慢地長大,希望智允可以慢慢地長大。然而這一切的幸福與希望就這樣被那個混蛋破壞,而我們只能對他量刑。那個混蛋……會知道嗎?法官會知道嗎?我們想要給智允幸福的世界,但是他們卻給我們「絕望」這份禮物!

  智允爸爸:
  給我聽好,你們絕對不要抓住那個狗娘養的,因為我要親自逮到這個狗娘養的,把他碎屍萬段!我要親手把他碎屍萬段!如果你們知道他在哪,請不要抓住他,要先跟我說,我不敢保證他被關起來的那段時間我可以忍住!真的想殺了他,用這世上最殘忍的方法殺了他!
  如果有上帝的存在,請不要原諒這個混蛋。如果真的有上帝的存在,請絕對不要原諒這個混蛋。

  ◆ 韓國2008年的一起兒童性侵案件「趙斗淳案」
  2008年,被稱為「趙斗淳案」的兒童性侵案件震驚了整個韓國。

  57歲的嫌犯趙斗淳把一名8歲小女孩娜英(化名)誘拐至教會廁所,逼迫女童為自己口交。女童的抗拒引發嫌犯怒火,用拳頭重擊女童臉部,在性侵女童之後為了毀滅證據,甚至用木棍硬搗女童下體,導致女童性器官與肛門受損,喪失80%的功能、大小腸流出。女童在手術後得做人工肛門,終生須掛尿袋。

  在法庭審判時,嫌犯辯稱當時酒醉意識不清,不記得有性侵過女童,他的律師也辯稱嫌犯當時屬「身心虛弱」。法院最終判處12年有期徒刑,並駁回受害者家屬的賠償要求。

  這個判決讓韓國民眾嘩然,大都認為刑期太輕,多次發起抗議遊行。不僅讓當時的韓國總統李明博出面道歉,韓國國會在2010年也將15年的有期徒刑上限延長至30年,之後更提高至50年。

  嫌犯將於2020年12月出獄,韓國民眾擔心趙斗淳出獄後會找女童與其家人報復,於2017年9月在「青瓦台國民請願留言版」請願,希望重審該案,要求將該嫌犯處以無期徒刑或死刑。到2017年12月已有超過62萬人連署請願。

  青瓦台的回覆是,當年檢方已求處無期徒刑,但由於韓國性侵兒童的刑法有期徒刑上限是15年,法官認為趙斗淳精神狀態不穩,因此只判12年,即使檢方採取上訴,也會是15年以內的刑期。至於民眾要求重審一事,由於韓國是法治國家,基本上根據現行法規是不可能再審的。

  2019年南韓已立法通過了《趙斗淳法》,將針對特定犯罪者進行保護觀察。對於有可能再犯法的高危險性侵犯,會配有一名保護觀察官,24小時緊跟,並持續追蹤出獄後的行動路徑,也會觀察他們的行動,是否持有淫穢物品、禁止出入兒童設施、進行心理治療等。

  韓國MBC電視台在《真實探索隊》4月24日節目中公開「趙斗淳事件」兇手趙斗淳的長相,製作單位表示:「反復思考後,認為國民安全大於罪犯肖像權,因此決定公開。」由於趙斗淳事件案發時,韓國尚未有公開特定暴力犯罪嫌疑犯長相的法規,因此這也是大眾第一次知道趙斗淳的長相。

得獎紀錄

  本書改編的電影《希望:為愛重生》於2013年在韓國上映,獲得第34屆韓國電影青龍獎最佳影片獎。

名人推薦

  劉亮佐  導演

  高昌錫(고창석,電影、劇場演員)
  我是以一個孩子的爸爸的身分讀完這本小說。一開始我也憤怒不已,完全無法自拔地怒氣沖天,但是越看越覺得這部小說中,智允爸爸與智允媽媽是神聖的,我想所有的讀者都會與我有同樣的感覺,至少在同一個圍籬內的家人會明瞭……

  金慶皓(김경호,歌手)
  這部小說相當珍貴,因為閱讀的過程中除了憤怒與淚水之外,還有感動、喜悅與悲傷,該說這部小說是情緒的魔術師嗎?過程中完全掌握了人們的喜怒哀樂,讓我深深陷入這部小說的魅力之中。我希望這本小說能夠到更多人手裡,才能一起分享這份悲傷。

  尹日尚(윤일상,作曲家)
  看了這部小說後,我思索著是否有相襯的音樂?啊!這首歌誰都可以唱得出來,同時讓身為大眾喜愛的我、可以單純只從事藝術創作的我,想著好像該給予生命中的某個人回報。閱讀這部小說,讓我不斷思索著幸福的條件是什麼,也讓我再次領悟到什麼是幸福的條件。

  林周煥(임주환,演員、模特兒)
  本來以為這是一部憂鬱的小說,但是蘇在沅作家用他獨特的文筆與架構,讓我淚眼潸潸,卻也帶給我嶄新的希望。看最後一章之際,我只能說內心充滿佩服與感嘆。

  姜唯美(강유미,搞笑藝人)
  作者以歌唱的方式唱出渴望的愛與希望。啊!這一份美麗該如何用話語表達呢?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蘇在沅


  為弱者發聲的小說家,二○○八年以電影《野獸男孩》(비스티 보이즈)的原著小說《我曾是皮條客》(나는 텐프로였다)初登板,就連續蟬聯十週的暢銷排行榜。

  同一年出版的《爸爸》(아비)獲得韓國青少年廣播電視推薦圖書,榮登暢銷排行榜十六週。二○○九年小說《夜晚的大韓民國》(밤의 대한민국)揭露韓國社會黑暗面,並與演員鄭泰祐(정태우)一同為劇場創作小說《兄弟》(형제)。二○一○年個人自傳《如同他們一樣生活》(살아가러면 이들처럼)陳述人生帶給他的訓誡,獲得極高評價。

  二○一一年出版感動的家庭小說《父親您》(아버지 당신을)。二○一二年與普普藝術家Nancy Lang合作發表《美麗的青春》(아름다운 청춘),為絕望苦惱的青年們提供一絲慰藉。二○一三年出版的小說《隧道》(터널)觸碰韓國社會最敏感的痛,獲得高度評價。

  目前開始從事電影製作。同時也因為極度關心兒童性犯罪問題,出版了在線上書店連載時擄獲數十萬讀者心的小說《為愛重生》(소원:희망의 날개를 찾아서),讓他受到青瓦台的邀請一同商議性犯罪等等問題。

  他的小說以社會黑暗的現實為根基,加上他特有的描繪手法,深受大眾喜愛。

譯者簡介    

陳聖薇

  旅居韓國近十年,喜歡透過文字翻譯傳遞韓國的日常、韓國的生活、韓國的喜怒哀樂。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目錄

推薦序 這不是那個誰的事,是我們的事      娜英父親

一 記憶不斷
二 逃避、旁觀還是面對
三 陽光隧道
四 記憶拼圖
五 幸福的那邊
六 幸與不幸之間
七 只用愛
八 能找尋新的幸福
九 能夠找尋希望的翅膀
十 智允爸爸
十一 找尋希望的翅膀

作者的話


 
 

推薦序

這不是那個誰的事,是我們的事

娜英父親


  取下糞袋之前,我的孩子每晚都做惡夢、每天都是同一個惡夢,夢到跟朋友玩得好好的,卻被怪物追趕,其他的朋友都躲起來了,只有她被怪物抓到;而這個惡夢真真實實的每晚都折磨著我的孩子。

  有一天孩子問我:
  「爸爸,那個壞叔叔會被判刑多久?」

  判刑,與我孩子同年齡的小孩當中,有多少人會知道這個詞彙?更不用說孩子開口問的那個人,就是讓自己傷痕累累的那個人。我知道孩子會因為我接下來要說的話而感到恐懼,也會讓孩子承受莫大壓力。

  「十二年,所以再十年那個人就會出獄。」
  「切!」
  是對社會不滿嗎?不!是害怕。
  「還有十年啊!」
  「到那個時候為止,我要強壯我自己才行!」

  我那崩潰不已的心情誰能夠理解?身為父母,身為與我一樣有女兒的父親的話,能夠理解嗎?這是多麼可怕的情況,居然要想到那個混蛋出獄之後可能會發生的事情?十二年,可能對於某些人來說是簡單的歲月流逝,但是對我的孩子來說,居然是為了不再一次受傷害而要強壯自己的時間限制,如果那個混蛋刑期再多一點,孩子的壓力會少一點嗎?孩子面對一天天流逝的時間,又會是多麼恐懼害怕,一年過了之後,是不是會想著「只剩下九年」,又或者不是「只剩下幾年」,而是「還有幾年」,這不是懲罰是什麼?

  「爸爸不會讓妳再次受到同樣的傷害,其他的朋友也不會受到這種傷害。」

  我不過是個平凡的父親,我甚至於還想要承諾孩子「如果時間可以重來的話」,但是這不可能,不論是我、還是孩子都很清楚這件事情根本不可能。

  我的孩子承受的痛苦,不是性暴力一個詞彙可以比擬的,痛苦歸痛苦,那記憶也同時折磨著她。而有一天她居然問我……關於性暴力這個犯罪行為,能相信居然從小學低年級的女兒嘴裏出現這個單字嗎?我忍住心中的厭惡情緒開口回應女兒的提問:

  「那個壞叔叔是男生,而妳是女生,他強迫妳發生性行為,這就是性暴力。」
  我一直琢磨著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因為總有一天妳會問,我反覆練習了好多次,卻還是充滿無可奈何的感覺。
  事情發生之後,孩子認識一位刑警姐姐,也信任那位刑警姐姐,周圍給孩子的溫暖也讓孩子獲得更多的勇氣。

  但是這個世界不只有溫暖,還有許多令人無法相信的事情。孩子的情況尚未好轉時,我找上主治醫生,原來精神科醫生不是治療病患而是確診孩子狀態的人,這話讓我相當受傷。

  「孩子目前穩定治療中嗎?」
  「沒有。」
  「沒有?」
  「我不是治療的人,我是診斷的人。」

  醫生說的話讓我覺得是我把我的小孩放進觀察名單,這讓我備感衝擊,那之後我去了許多地方,滿心想知道我該怎麼做才能讓孩子找回的正常生活,我想每一個爸爸都會像我這樣吧。

  我不僅找了團體,也找了國家是否有補助這種情況案例,找到許多可以協助孩子找回正常精神狀態的地方,但多數都是心繫利益的團體。一整天下來,不斷打聽有沒有一個以協助治療孩子為目的的地方。後來我笑了,是啊!我打聽的都是以治療為目的的機關,而看著那看板上是寫著治療為目的地方,卻都只是貪圖國家的補助。

  有個地方居然接近警告地跟我們說,他們可以協助治療,並向國家申請補助,要我們不要再去其他地方,要我們兩週回診一次。兩週一次?憂鬱症是一週一次,單純的精神壓力也是一週一次……,我的孩子兩週一次回診就可以了嗎?我對於他的說詞相當憤怒。

  利用孩子以及我們家人的悲傷痛苦來填飽自己的肚子的人,讓我心生厭惡。

  結果,我選擇將孩子交給首爾的向日葵兒童中心,在許許多多貪圖補助的地方中,只有這個地方真心關心孩子。我會選擇將這個機構名稱公開的原因在於,希望與我們有相同痛苦的人分享這個訊息。

  不過問題也來了,向日葵兒童中心是屬於保健福利部與女性家族部管轄,只有首爾才有,這也是我多方打聽之下才知道的地方,而我居住的地方離首爾不是一段小距離的路程。為了孩子,我願意不辭辛勞,但是孩子呢?前往首爾的路途需要耗費的體力與精神,對於一天需要上數十次廁所的孩子來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長時間的移動路程,也可能會暈車。所以這個為了孩子而設立的機關,是否最少應該在市的這個層級也設置吧?

  而性暴力指定醫院更是不足,就連首爾也就只有一個地方,更不用說京畿道跟其他地區了。被害人真的有餘力去到如此遙遠的地方進行治療嗎?這一切不就是紙上談兵嗎?這些政策不過是擺出來好看的而已,不是嗎?如果有站在被害者的立場思考過的話,怎麼會想出這種輕率的政策呢?

  我參與蘇在沅作家這部作品的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希望能夠為與我有同樣痛苦經驗的人發聲,給予他們希望,當然最重要的就是希望不會再有其他人像我的孩子一樣承受這樣的痛苦,更希望政府政策能夠更周全,並要求更重的處罰。最希望的是可以給予與我們有同樣痛苦的其他人一個突破口。

  帶給我的孩子無窮痛苦的那個混蛋是累犯,其他犯罪者也多數是累犯,而這些人只會越來越致命。我並不想重提我孩子的事情,至少到死都不想再記起來有這件事情,但是為了請求嚴懲(這類犯罪),我決定撕開這片傷口,站出來。

  如前所述,我承諾我的孩子不會再有其他孩子受到同樣的傷害。
  我想要守住和孩子的這個約定,所以我想要大聲的說,請對這些性暴力犯處以更嚴厲的刑罰。
  案件發生之後,孩子在加護病房一醒來就跟她媽媽說:
  「媽媽!犯人逃跑前要抓住!」
  孩子急著想跟警察說事情的經過。

  警察到了之後,安慰孩子可以慢慢說沒關係,但一方面卻又怕孩子睡著醒來之後會遺忘,所以不停地詢問那殘忍的瞬間,再次讓孩子陷入恐懼的那一瞬間,明明還只需要看美麗世界的我的孩子,此刻無法入睡,必須描述那令人恐懼不已的瞬間。身為父親的我是什麼樣的心情,你們能夠想像嗎?

  警方隔天畫出嫌疑犯畫像,並找出幾位可能的嫌疑犯,讓孩子看照片指認犯人。
  這個混蛋居然已經是嫌疑犯名單中的人,可是卻找不到任何證據,因為他沒有留下任何指紋,真的只要能找到一枚指紋就可以定罪。

  性侵犯,他們只要再犯就會懂得如何湮滅證據,其他罪行的犯人也會這樣做,他們在監獄裏面就會像檢察官與律師一樣,學到許多法律知識之後出獄。然後他們的犯罪技術就會越來越成熟、越來越致命,最終會出現許多無解的性暴力案件。

  相信大家都知道,許多國家都有終身刑的制度,但是大韓民國,我們韓國對於性侵犯罪相當溫和,他們一旦犯罪,在這個國家的監獄裏,就像在家裏一樣。我想主張他們必須永久隔離於這個社會。

  我與妻子是不看新聞報導的,因為我的妻子只要看到類似案件總是會說:
  「我不懂為什麼要讓那些混蛋活著吃飯!」
  
  我也是這樣,為什麼那些混蛋可以如此安心的生活?如果懂得父母的憎惡與憤怒,懂得孩子究竟承受什麼樣的傷痛的話,他們能這樣安心無悔嗎?為什麼要以人權為名義,讓一個孩子、一個家庭承受這樣的痛苦,好似我們被人權這兩個字排除在外?

  最高刑度是死刑又怎樣?我因為這件晴天霹靂的事情,去研究了那混蛋的心理。做出天理不容的行為的人根本就是禽獸,而這禽獸卻也害怕死亡,如果知道死亡逼近,他們還會做出這種事情嗎?我不敢百分之百確定,但肯定犯罪行為會減少,讓承受痛苦的孩子也能減少,這應該是很合理的說法吧!為了善良的國民、為了在大韓民國居住的家人的安全,國家應該要強化法律規範不是嗎?

  與蘇在沅聊天的過程中,有一段話讓我相當感動。

  「娜英爸爸,殺人是可能在與朋友打架的過程中不小心發生的犯罪,但是性侵絕對不可能是偶然的犯罪,這是沒有計畫就不可能做到的犯罪類型,一定是充分思考、計畫下的犯罪。在搜尋犯罪對象時、拉走犯罪對象時、扯開衣服的瞬間,到脫下褲子的瞬間為止,他們有許多判斷的時間。因為喝醉酒的失誤?那酒駕也是失誤嗎?因為喝醉酒,判斷能力減弱就可以容許犯罪嗎?對於接近酒精上癮的人來說,不是要用更嚴厲的處罰嗎?」

  我完全認同蘇作家的說法,蘇作家說這本書出版之後,同時會進行法律修正運動,我會繼續為蘇作家加油。

  而我也想呼籲與我有同樣痛苦經驗的家庭,雖然身為孩子的父母肯定想要抹去這段記憶,更想刪掉孩子的這段記憶,但這不可能,記憶永遠都在,一輩子都不會忘記,所以只有一個方法:

  「戰勝它!不能忘記的記憶,就要戰勝它!」
  傷口會留下疤痕,但會長出新皮,與我有同樣傷痛的人也一樣,傷痕、記憶會留下,因此要承認那道傷口,找出戰勝它的方法。

  過去兩年的時間裏,我與我的孩子一同戰勝許多難關,現在更希望其他的孩子也能戰勝這一切,希望與我的家庭一樣擁有同樣傷痛的人,都可以勇敢克服。

  最後想說,請不要覺得這只是我的事情而袖手旁觀,要體認到這是任何人都有可能會遇到的事情。

  希望能夠積極地處罰那混蛋;還有在看著被懲處的加害者的同時,請不要對被害者露出嫌棄的表情,請給被害者一個溫暖的眼神。只要有社會大眾持續不斷的關心眼神,就會讓這些加害者如同上了一道枷鎖。

  希望你們可以用愛、關心與疼惜的心情,與我們同在,就能讓那些骯髒的犯罪者有所警惕。

  附言:
  我往後會一直為同樣遭遇這種事情的家庭奉獻。

  這是我理所當然要做的事情,曾經,我對這種事情毫不關心,現在我覺悟了,就是因為我們不關心才讓這種事情持續發生,我相信,如果我們關心這件事情,這事情會出現變化。

  關心,我們的聲音夠大,法律就會有修正的可能,而抱著傷痛的人,隨著現實的變化,就更能夠戰勝那些傷痛。我是這樣相信著。

  這是我的事、我的家庭的事,我女兒的事,也可能是我朋友的事,或者可能是我朋友的朋友的事情。總之是我們的事情,因為我們可以用關心製造奇蹟,所以我們可以堅持奮鬥。

  然後展現出來,讓那個混蛋知道,我們的幸福不是你可以搶走的!
 
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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