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系說(卷一)臺灣的地方法制

治理系說(卷一)臺灣的地方法制
定價:550
NT $ 435 ~ 495
  • 作者:紀俊臣
  • 出版社:元華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2020-07-06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7111602
  • ISBN13:9789577111609
  • 裝訂:平裝 / 436頁 / 17 x 23 x 2.1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專書係就近四年來在國內外學術研討會發表,並已在學術期刊刊載之論文,依其論文探討主題,經加整理,並以最新之數據或文獻,重加修正後編輯為上下二冊專書。上揭三十篇論文,多在探討治理模式,且以地方自治法制、地方治理為主軸,進行實證研究。
 
  上揭二本專書皆在分析和探討臺灣的自治理論發展;尤其地方自治為華人社會典範,其政策作成與執行自有深入分析的學術價值。此外,兩岸對地方治理皆有深入的研究,本專書乃就臺灣的治理成就分由多層面進行分析,藉以呈現地方治理的多樣性,從而理解地方治理的學術意義和價值。  
 
本書特色
 
  將臺灣的治理成就進行多層面分析,呈現地方治理的多樣性,深層理解地方治理的學術意義和價值。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紀俊臣
 
  現任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客座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兼任教授
  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兼任教授
 
  曾任
  1.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教授兼社會科學院院長
  2.內政部民政司司長
  3.中央選舉委員會副秘書長
  4.公平交易委員會第二處處長
  5.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副局長
  6.臺北市政府顧問兼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執行秘書
  7.交通大學、中興大學、中央警察大學、中國文化大學、真理大學兼任教授
 
  著作
  1.《精省與新地方制度》
  2.《地方政府再造》
  3.《地方政府與地方制度法》
  4.《直轄市政策治理》
  5.《地方政府與自治》
  6.《都市及區域治理》(編著)  
 

目錄

治理正當時
自治法制篇
壹、從法國地方立法權的強化過程分析司法院738號解釋對臺灣地方立法權的建構模式
貳、地方自治為核心的地方治理
參、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法律保留爭議與行政執行瑕疵
肆、中央與地方協力治理食品安全與衛生之策略與法制:兩岸治理之比較
伍、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協調機制之設計與運作:法制課題之檢視
陸、鄉(鎮、市)改制可行性分析
柒、臺灣地方自有財源的開拓策略與政策合法化:財政收支劃分法與地方稅法通則之修正取向
 
國土計畫篇
捌、國土計畫與行政區劃的關係與連結:法國經驗的啟示
玖、國土計畫與城市治理之新思維:臺中市治理機制之檢視與策進
拾、孫中山與實業計畫:國土計畫觀點
拾壹、烏石坑原墾區域的土地爭議事件與可行策略選擇
 
區域治理篇
拾貳、地方治理的理論發展與實務應用:臺灣經驗的檢視與展望
拾參、區域治理與府際關係
拾肆、臺灣村里基層治理與社區參與功能
拾伍、六直轄市的市政規劃與臺灣區域發展取向
拾陸、城市區域與核心都市:臺中市的角色與功能  
 

 
治理正當時
紀俊臣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客座教授
 
  壹、治理本質
 
  從事社會科學研究,就是以「人」為主軸的研究,卻因人的角色各有不同,過去社會科學在傳統研究上,比較重視人的制度性和機制設計研究,或稱是人的結構性研究。唯現今的實證研究,則將人視為可量化的實體,甚至在質化研究時,即將人視為可深入追蹤事件來龍去脈的客體。這些社會科學研究,將傳統在公法或制度的豐碩研究成果顛覆;尤其認為純屬邏輯推理的社會科學研究,將不能深入了解社會問題的核心。因之,唯有實證研究(empirical study)始能了解實境,從而了解問題的核心,希望擬定解決方案,以達致「藥到病除」的診治效果。
 
  社會科學以從事類似動物研究的方法,以掌握人的行為取向和價值,並且判斷人的可量化行為意義。這些假定人類如同一般動物的研究方法,祇是因為人在研究過程中,比較容易受到各自的情緒影響,以致肯認研究人的論文,不僅論述要能價值中立,而且重視研究過程的中性化;亦即,在研究過程中,不受主觀價值的實境情緒刺激,希望人們都能保持客觀的、無性的,就如同一般動物一樣進行研究。
 
  社會科學不僅在研究方法上,儘量將人的研究量化;近些年來,又有更大的進展,就是數位化,甚至已應用人工智慧、大數據,乃至VR、AR、SR和MR等的研究工具,以進行顛覆傳統的研究。這將是二十一世紀的社會科學研究新氣象。
 
  事實上,社會科學在研究方法上固然有很大的進展,但真正改變的,卻是它的研究內容;尤其新冠肺炎病毒(COVID-19)肆虐全球後,社會科學的研究理論,必然有劃時代的變革。儘管變革的內容尚在醞釀和詮釋,但有一個主軸卻不僅不會消失,而且會擴大形成。此即是「治理」(governance)這個概念。在二十世紀七O年代以來,已經成為社會科學研究不可忽視的課題;直至二十一世紀,其理論形成已在社會科學占有極重要的地位。這是社會科學以人為量化研究外,更進一步發現人的結合力量,已不僅在於政治菁英的權力作用或民間的協力作用,更在於深植國家動力的根基。面對二十一世紀不可逆的氣候變遷所肇致的災難,以及人類不輕易所造次的人禍,可能遠比核子戰爭更加危難和損害。在在需要凝聚全民的力量,並在國家威權領導下,始可有效克服和減緩災難。
 
  所謂「治理」,依Christopher Ansell和Jacob Torfing在2016年編著的「治理理論手冊」(Handbook on Theories of Governance)中,經整理各類型治理模式後,曾為治理下一定義,簡言之,是:「經由集體行動和依循共同目標所為引領社會和經濟的過程」(Governance as the process of steering society and the economy through collective action and in accordance with common goals.);詳言之,「治理就是引領社會和經濟邁向集體協議目標的互動過程」(Governance as the interactive processes through with society and the economy are steering toward collectively negotiated objectives.)(Ansell &Torfing 2016:4)。
  
  此項治理定義,簡淺易懂,至少包含下列五項意涵:
 
  一、涉及行動者不限於政府部門的人員,尚包括:民間團體、學校等私部門人員,甚至個人的互動過程。
 
  二、重視過程遠甚於目標的達成。其針對既定目標的策進,旨在顯示行動間的互動或稱協力,以達致共同想望目標之實現。
 
  三、所重視的是社會和經濟的民生議題,絕不宜建構在政治權力的爭奪,因之所為者皆屬人們所共同關切的事項。
 
  四、引領係趨向的設定和激勵,所涉社會和經濟範圍廣泛,如能在共同目標下,引領大家集體作為,始可以經濟方法解決社會所關注的議題。
 
  五、強化互動作為,始能化解客觀條件下不對等的爭議,並且展現公部門與私部門共同辦理公眾事務的建設性處理作為。
 
  上揭定義,係Ansell和Torfing研究各項治理模式所歸納的定義。他們認為治理最大的期待,就是公共事務之處理完善。因之,良善治理(good governance),就是治理的最終目標;而治理起初乃來自民間企業的經營模式之變革,是即「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旨在鼓勵各該股東在公司經營上的參與。再說公眾事務的處理,因事物的性質、權責的分工,須要分層負責,以致「多層次治理」(multi-level governance),乃成為強化治理經濟的必要過程。這些觀念的興起,直接衝擊公共管理的管理範疇,導致「新治理」(new governance)正成為「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學科的主要內涵。(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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