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2013年3月,終於跟一位蘇格蘭老朋友在格拉斯哥(Glasgow)相聚。他曾是蘇格蘭教會(The Church of
Scotland)的牧師。因種種理由,離開二十多年的牧職,從事軟件工程的工作。見面時,他分享自己前一段日子的病情,說起當時對上主的疑問。期間,他出櫃:「我是一位同性戀者。」在生病時經歷生死的一刻,決意與伴侶進行民事結合。他對我沒有驚訝的反應感到有點驚訝,可能因為他認為我不接受同性戀。我對他的分享有兩段深刻的記憶。第一,他說:「你是一位異性戀者,同性戀與你無干,但你卻關心我們,與我們一起,爭取人的尊嚴,甚至可能為此被主流教會標籤。謝謝你!」我回應說:「你教我認識了甚麼是性,認識上主的愛。我謝謝你接待了我!」第二,他說:「雖然蘇格蘭教會會討論同性戀,但我不認為在快要舉行的大會會接納同性戀。」出乎意料的是,2013年5月,蘇格蘭教會總會(General
Assembly)通過地區教會可自行決定是否聘請民事結合的同性戀牧者。2017年,蘇格蘭教會總會通過神學論壇小組報告接納同性婚姻,並下令教會為昔日錯誤對待同性戀者公開表達歉意,即時執行。至於教會因接納同性婚姻而要修改的教會法律,則要到2020年才會有報告;可惜的是,我的朋友於2013年11月離世了,他既聽不見教會的道歉,也看不見教會全面接納同性戀者。閱讀《破噤:亞洲首個同志教會的故事》文稿時,令我回憶起以上的片段。當中有三處共鳴。第一,教會對同性戀者欠了一個道歉。在「荊棘的搖籃」那章,教會對同性戀者的污名化是鐵證如山。教會在1983年時的態度,可能是出於無知和恐懼。這或許可原諒。若值得被原諒,教會就必須公開承認她污名化同性戀者,並因此傷害了同性戀者,需要尋求他們的寬恕。但時至今日,我們還未聽見教會的道歉呢!諷刺的是,一位曾高調反對同性戀者的教會領袖(文中有提及他的名字)自傲地說,「我為同性戀者爭取同性戀行為非刑事化呀!」但他沒有為性傾向歧視條例爭取立法呢!這是悔改嗎?這是道歉嗎?第二,基恩之家的故事,見證了一羣同性戀兄弟姊妹的信仰掙扎和成長的故事。縱使他們被主流教會排斥了,但他們相信上主沒有排斥他們,反而他們經歷了上主對他們的愛。這正如彼得所說的,「我真看出上帝是不偏待人」(徒十34)。
基恩之家的故事所見證的,不是如何成功建立一間純正的教會,而是何為純正的福音。這是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神學。路德曾批評那些以為可以沒有罪人的教會,其實只會建立一間自己的教會,而不是上主的教會。基恩之家強調純正福音先於純正教會,這跟基恩之家第一任牧者辛淑雯在信義宗神學院接受神學裝備絕對有關。第三,雖然基恩之家是同性戀者或性小眾教會,但她更是一間普世教會,不是同性戀者也不會被排斥。她的歷史反倒見證著各方友好主動和甘願為基恩之家提供協助。若說基恩之家需要幫助,我們更可以說,基恩之家接待了非同性戀者。
基恩之家是蒙恩的(性)小眾(教會最初的英文名稱為Blessed Minority Christian Fellowship),不只是因為上主的愛在當中,更因為她對香港教會和社會是一份祝福。謝謝你們與我分享!
黃慧貞
芝加哥大學宗教研究學博士
亞洲基督教高等教育聯合董事會項目副主席
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兼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