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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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辭典共列條目2000余條,分作3大篇18類,旨在從整體上較全面、系統地介紹我國古代神秘文化輪廓。各類條目大致可獨立成章,是對某類神秘文化現象的簡要、精煉鋼而集中的描述和歸納。如果某一種神秘文化有一大致的輪廓和大致的現象系統,那麼條目便是勾勒輪廓的線索和系統上的紐結。 條目的組成包括釋義、簡述和引證。釋義即為該辭條的定義、簡述是對古文獻記載神秘故事、事件或人物的簡要、生動的敘述,簡述不時夾雜有精辟的引證。本辭典嚴格按敘述的肉容層次編排,各篇各類下還有各種小節,以使辭典脈絡和敘述層次更加完整清晰。
 

目錄

凡例
分類詞目表
正文
宗教篇
原始宗教
道教
佛教
儒家神學
神鬼篇
古神話
神仙
鬼魂
精怪
術數篇
祭杞
卜筮
征兆
禁忌
巫術
占夢
相術
命術
堪輿
喪葬
 

也許是因了近些年來的「文化熱」新潮,我們才有了「神秘文化」這個概念。確實,追根溯源,神秘文化,於古無征。我們若遍閱典籍,似乎便只會獲得「神秘」這兩個字,且歷史頗還悠久。「神」字出現自然最早,甲骨文中已有,由象形雷電的「申」字孳乳而來,漢許慎《說文解字》寫作「魎」。「秘」字原本作「秘」,《說文解字》:「秘,神也。從示,必聲。」因可見「神」、「秘」本同義。神本義指某種人格神,用作名詞,如指天神。《周禮·春官·大司樂》:「以祀天神。」也指人死后的靈魂o《楚辭》屈原《九歌·國殤》:「身既死兮神以靈,子魂魄兮為鬼雄。」神之后有玄妙、隱秘、變化之義可能源於《易·系辭》上:「陰陽不測之謂神。」注:「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為言,不可形詰者也。」古人本懷疑《易·系辭》非孔子所作,很可能成於漢人。這里以陰陽變化來解釋神,神為萬物變化的真妙,從外在的形式無法考究它,因又開啟神、形對立這一對范疇。「秘」自漢代始便已具有神奇、隱密之義,《史記·陳丞相世家》:「高帝既出,其計秘,世莫得聞。」又,漢張衡《西京賦》:「秘舞更奏,妙材聘伎。」因此,神、秘二詞於玄妙、隱秘、變化的引申義上始行連用,常見於后世典籍。南朝梁蕭衍《梁武帝集》二《游仙詩》:「水華究靈奧,陽精測神秘。」《文苑英華》五六四李嶠《百寮賀瑞石表》:「或詞隱密微,或氣藏讖緯;莫究天人之際,罕甄神秘之心。」神秘二字的字源學表明,它們的意義和內涵雖在不斷地衍進、豐富和充實,但尚遠不能概括我們現今所稱的「神秘文化」的意義,而或許只是其一點、一段或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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