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中國土地的擁有者?︰制度變遷、產權和社會沖突

誰是中國土地的擁有者?︰制度變遷、產權和社會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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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啟用了“可信度” 和“空制度”兩個概念。一種為社會群體所信賴並確認為可信的制度,其創生在相當程度上取決于該群體根據其所面臨的社會經濟和政治因素所做出的選擇和安排。無視這一條件,不僅會導致對社會行為人的行為方式作用甚微的空制度的產生,而且會導致社會不公加劇,甚至引起社會沖突。本書指出要正確理解中國農村改革所取得的成功,其訣竅在于理解政府所采取的放手政策,及其所刻意堅持的制度模糊原則的意義,因為這兩者促成了適合不同地方特性並具有可信度的制度的產生。

作者簡介︰

何‧皮特(Peter Ho)為荷蘭格羅尼根大學(University of Groningen)終身教授及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其知識淵博,研究著作成果涉及制度變遷、可持續發展、技術與風險、環境保護、以及新興經濟體所面臨的自然資源沖突等當今社會研究領域前沿問題。因有大量學術論文發表于SSCI 檢索系統世界著名學術期刊,並在Oxford University Press,Routledgel等世界權威出版社出版了一系列專著,從而得到國際學術界的一致公認。同時作者還擔任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荷蘭與中國等國家政府的政策顧問專家,並經常被邀請接受荷蘭電台、美國PBS、英國BBC等國際知名媒體的專訪。
 

目錄

緒論
第一章 農地產權制度的可信度,即“有意的制度模糊”之所以生效的原因
第二章 為什麼農民沒有權利——土地產權糾紛和習俗權
第三章 中國的草原管理︰“空制度”的創建
第四章 爭議地帶——森林權、登記和社會矛盾
第五章 “四荒”拍賣政策174第六章國有化和私有化之間——作為第三條道路的共有財產?
結論 過渡時期的政治經濟學
附錄一 兩個村莊的土地權屬界線認可書
附錄二 國營林場和村莊之間的土地糾紛材料
附錄三 鄉村學校的土地權屬界線認可書
附錄四 某磚窯的土地權屬界線認可書
附錄五 “第二輪”土地承包(農民持有的副本)
附錄六 “第二輪”土地承包(村民委員會持有的副本)
附錄七 責任山承包合同
附錄八 長城村拍賣宜林“四荒地”造林合同
附錄九 官廳村“四荒地”拍賣合同書
附錄十 將農村土地轉讓給一家企業的手寫合同
附錄十一 上垣村草原界線四至範圍的手寫協議書(不包括地圖)
附錄十二 某村莊的草原使用合同
附錄十三 某農戶的草原承包合同
中英文專有名詞索引
 

本書對中國的土地政策進行了深入研究,分析了這些政策對中國農村在社會經濟各方面所造成的影響。這樣一本書理應獲得人們的關注。首先,正如我們今天親眼目睹到的,書中所關注的問題已經在中國農村社會涌現出來。其次,本書通篇關注的主題是中國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的建構。在中國土地問題的研究方面下如此工夫的,該書似乎還是第一部。最後,近幾年來,中國在政治、社會、法律等方面都有所發展,正是本書,以細致的眼光,獨到的見解,分析和研究了這些發展同土地問題的聯系。

這樣一部集上述亮點于一身的專著出自何‧彼特(Peter Ho)教授之手,坦白地說,對此我一點也不感到意外。我在荷蘭政府曾擔任過兩任政府部長,在任職期間,很榮幸得到了他的幫助。出于各種原因,我以政府部長的身份多次訪問過中國。自1997年起,何‧彼特教授就一直陪同我出訪,每一次他那精湛的翻譯技巧都使我受益匪淺。沒有他的幫助,我和中國政府官員之問的交流就無法順利進行。

記得在一次正式訪問期間,我和中國前外交部長唐家璇談到了土地改革這一話題,當時何‧彼特作為我的中文翻譯也在場。1999年春,我參加了在德國首都柏林召開的為亞歐首腦會議(ASEM)做準備的亞歐外長會議。在其中的一次會議上,我和唐家璇外長討論了中國在世界舞台上所扮演的角色的問題。當時,唐家璇外長和我一致認為,毋庸置疑,中國必將成為影響全球發展和國際關系格局的重要力量,而這一時刻的到來僅僅是時間早晚的問題。此外,我還補充道,中國要想在未來的國際舞台上有所作為,還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

特別是最近,中國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WT0),在中國經濟向以市場為基礎的開放型經濟轉型時,進行全面而且必要的改革就顯得尤為重要。土地市場的改革也是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這一改革已經滯後了多年。以下列舉了幾個理由可以說明,為何中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中央政府應該牢牢抓住這一機遇,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進行適當的改革。

首先,中國農村的土地使用權處于高度分散的狀態。這在很大程度上歸結于兩點︰一是農村存在大量的失業人口;二是為了維持生計,農民的命運與土地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土地使用權的高度分散不但妨礙了農業機械化的推廣,而且也不便于大規模農業活動的開展,因此這種狀態從總體上危害了農村事業的發展。如果能夠建立一個土地市場,允許土地的自由交易和轉讓,那麼這一問題就可以得到部分解決。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改革非常必要的第二個原因是,中國現行的農地產權制度既不明晰也不穩定。不但登記在冊的土地數量不足,而且全國尚未具備一套完備的地籍管理系統。這使得土壤質量下降的問題尤為嚴重,並給土地資源的空問規劃帶來了一定的困難。人們使用土地的方式不當而且效率極低︰鄉鎮企業帶來了土壤沙化、濫砍濫伐和工業污染等問題,這些問題現在已經極為普遍。與此同時,由于缺少地籍簿可供參考,土地不能用作擔保物,外商對土地的投資也受到了限制。對于中國經濟的整體發展來說,上述問題也許會帶來一些負面的影響。至于國外的投資者,包括那些來自歐盟的外商,他們不太可能把中國的私營企業視為可靠的合作伙伴,除非這些私營企業手中掌握有穩定的土地產權。因此.潛在的投資商不得不想方設法,以降低不明晰的土地產權給投資造成的風險。盡管中國現在已經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一員,但這只會使問題更加明顯,並增加中國政府采取適當的改革措施的必要性。

何‧彼特教授就中國土地問題進行了廣泛的調查和研究,他為中國的改革進程,以及中國進一步發展成為世界市場的主導之路,作出了重要的貢獻。隨著中國經濟開放程度的逐步擴大,中國土地市場的改革已是箭在弦上。對于中國乃至全世界的研究者、決策者和立法者來說,怎樣策劃和落實適當的改革措施將是一個極大的挑戰。但是,何‧彼特教授在本書中已經闡述得很清楚了,人們也許可以回避這一挑戰,但正確的抉擇應該是勇敢地迎接這一挑戰。

荷蘭政府前外交部長、前農業部長
卓吉亞斯‧範‧阿特森(Jozias van Aart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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