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研究者的角度看,民俗大概可以說是一定歷史時期的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的融會與結晶,是社會文化與社會觀念深層內涵的表現。關于民俗學的問題,已經由民俗學家進行過許多精闢論析,我只想強調一點,那就是對于民俗,在我國古代從很早的時候起就已經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從很早時期的歷史記載就可以找到這方面的內容。在我國民俗發展的歷史上,先秦民俗處于源頭的位置,它和先秦時期社會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等的遷有著密切關系。總之,先秦時期的民俗,如果籠統地講,當然可以統歸于遠古和古代民俗之中,然而,先秦時期時間跨度很長,仍需再進行細致一些的劃分,愚以為若劃分為原始民俗、夏商民俗、周代民俗三人階段會比較合適。而周代民俗中若能將春秋戰國作為一個特殊時期劃分出來,則會更近于歷史實際。先秦民俗中,婚俗、葬俗、人生禮俗等為大宗,其內涵很廣,可以說,每一方面都可以做出篇幅很長的深入討倫。因為學習所限,本卷只試圖對于先秦民俗的特征、俗與禮的關系以及民俗的社會影響等進行初步探討。
鐘敬文(1903~2002),廣東海豐人。1927年入廣東中山大學任教,參與民俗學會的組織活動,編輯《民俗》刑物與民俗叢書。1928年任職浙江大學,在杭州開展中國民俗學會工作。1934年赴日本早稻大學文學部研究修神話學、民俗學。1941年回中山大學任教。1949年任教于北京師範大學,並兼任輔仁大學、北京大學等校教職。1979年與顧頡剛、白壽彝等七位知名教授聯名倡議建立全國民俗學會。1983年任民俗學會理事長。主編了教育部文科教材《民間文學概論》和《民俗學概論》。出版專著《民間文化學︰梗概與興起》、《民間文藝學及其歷史》、《建立中國民俗學派》等數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