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思妥耶夫斯基論藝術

陀思妥耶夫斯基論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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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陀思妥耶夫斯基(1821—1881),俄國19世紀文壇上享有世界聲譽的小說家,俄國文學的卓越代表。陀氏擅長心理剖析,尤其是揭示內心分裂。他並非開創心理敘事的鼻祖,但絕對是發展心理和意識描寫的一代宗師,其於身后影響巨大,西方的眾多作家都將其奉為圭臬,以至在他們的作品中都可或多或少地發現陀氏的影子。


作者簡介:馮增義,江蘇無錫人。1954年、1959年分別畢業於哈爾濱外國語學院俄語研究班和莫斯科大學語文系研究生部。華東師范大學外語系教授。曾任華東師范大學外語系副主任,中國俄語教學研究會、上海翻譯家協會理事。
 

目錄

序言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藝術觀
論文和評論
 聖彼得堡編年史
 俄羅斯文學組論
 序——波夫先生和藝術問題
  食古不化與明達事理
  最新的文學現象
 愛倫·坡小說三篇
 《口笛》和《俄國導報》
 答《俄國導報》
 1860-1861年美術學院畫展
 尼·瓦·烏斯賓斯基的短篇小說
 理論家的兩個營壘
 雨果的長篇小說《巴黎聖母院》
 冬天記的夏天印象
 附記
《作家日記》
 1873年
 1876年
 1877年
 1880年
記事簿摘錄
 我只是最高意義上的現實主義者
 關於「地下人「
 藝術的社會功能
 作家與創作
 藝術性
 理想主義、現實主義、自然主義
 照相和藝術家
 論諷刺
 論民間戲劇《彼得魯什卡》
 關於《白痴》
 關於《卡拉馬佐夫兄弟》
 關於奧勃洛莫夫
 別林斯基
 岡察洛夫和普希金
 論理想
 社會主義和基督教
 論屠格涅夫的《貴族之家》
 藝術想象和現實
 答卡維林
 論優秀人物
 關於聖彼得堡
附錄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解釋
附錄二:《時報》征訂廣告
 

陀思要耶夫斯基是世界文學史上一個頗為復雜的現象。他的藝術才華得到了舉世公認,與此同時,他的創作也引起了眾多的解釋和大相徑庭的評價。他的第一部小說發表以來,環繞着這位作家的論爭一直沒有停止過。從19世紀80年代開始,隨着他的作品的影響在西歐的增長,這種論爭竟從俄國擴展到了西方。各種社會思潮、文學流派都從各自的立場出發對這位作家作出了自己的解釋,真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魯迅在談到《紅樓夢》的評論時指出:「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類似狀況在有關陀氏的評論中也發生了:神學家推崇的是基督和宗教信條,尼采看到的是「超人」,弗洛依德看到的是俄狄浦斯情結,存在主義看到的是「自我」,進步作家看到的是人道主義和對現實的揭露……看來這種狀況還會延續下去,而怎樣正確評價這位作家仍然還是一項艱巨的任務。

評價作家的重要一環是他的藝術觀,它既是作家世界觀的一部分,也直接制約着他的創作。一般地說,作家創作的特點或其中的問題可以在作家有關藝術問題的論述中得到解釋或印證。尤其像陀氏這樣一位復雜的作家,如果不了解他的藝術觀,大概要恰如其分地評價他的創作也是很困難的。雖然,陀氏不是理論家,沒有對自己的文藝觀點進行過系統的闡述,但作為一個大藝術家,不能不對與創作直接有關的藝術理論問題表現出強烈的興趣。散見在他作品、文章、書信、日記中的不少精辟見解多半也不是從純理論的角度,而是從創作方面去論述藝術問題。他的藝術見解實際上反映了他創作中的經驗和體會,與創作有着十分緊密的聯系。筆者便試圖從這個角度對他的藝術觀作些初步的探討。

一、「美以及體現美的創作」是「一種需要」。「文學是人民生活的表現,社會的一面鏡子」。

怎樣理解藝術的本質是美學上的一個根本問題。任何一個作家,如果不在理論上,那麼必然以自己的創作實踐對這個問題作出自己的回答。陀氏在19世紀60年代與「純藝術論」和「功利主義者」的論爭中曾力圖從理論上說明這個問題。他指出:「……藝術對於人來說如同吃喝那樣是一種需要,人對於美以及體現美的創作的需要是不可缺少的。離開了美,人也許不願活在世界上……當人與現實發生矛盾,發生不協調和斗爭的時候,也就是當他最有活力的時候,人對美的需要發展到最大限度,因為當他在探索、追求某種東西的時候,他才最有活力,那時候他身上會出現對和諧和寧靜最自然的願望,而美就包含着和諧和寧靜……美是一切健全的,亦即充滿活力的東西所固有的,也是人體必不可少的需要。美就是和諧,是平靜的保障,美體現了人和人類的理想。」這段話比較集中地反映了陀氏對藝術本質的理解。從現代觀點來看,陀氏對美和藝術本質的闡述極不充分並有缺陷,最主要的是他沒有從人對現實的審美關系,人對客觀世界的審美認識出發去揭示美和藝術的本質,僅僅把美看作一種客觀存在的自然屬性(「美是一切健全的,亦即充滿活力的東西所固有的」),而美和「體現美的創作」是人的自然需要,暴露出陀氏在這個問題上的舊唯物主義的直觀性。但是,陀氏力圖把美放在現實的基礎上來考察,把它和人的社會實踐聯系起來,看作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熱烈追求的對象;同時他也指出了藝術體現美,具有審美特點,並從審美意義上去肯定藝術巨大的社會作用。他認為,如果人們在生活和斗爭中追求美和理想,那麼,「藝術從來沒有把人撇在一邊,它始終符合人的要求和理想,始終在幫助他探索這種理想」,因此,「藝術以強有力的方式幫助人類發展,通過美感和形象對人產生作用」(第106頁)。這樣一些觀點無疑是正確的。從強調美和藝術與現實的聯系來看,陀氏與建立在唯心主義美學基礎上的「純藝術論」相對立,而且,如果撇開論爭中過激的情緒和言辭,他與「功利主義」的——即革命民主主義的美學卻有不少共同的地方。

藝術體現美是陀氏重要的美學思想。對於陀氏來說,美是人生的追求,「離開了美,人也許不願活在世界上」,它既是社會理想,也是審美理想。但是陀氏對美所下的定義——「美就是和諧,是平靜的保障,美體現了人和人類的理想」——並沒有揭示「美」的具體內容。他的其他一些言論表明,他所指的美不僅具有審美意義,也具有道德意義。他指出:「只有與您的美感和您用以體現美的那個理想相一致的東西,才是道德的。」(第336頁)在這里,他把道德、美、理想置於並列地位。所謂「美就是和諧」主要也是指道德精神而言,即無論是個人或是社會,如果在道德上達到了「和諧」的境界,便稱為美。而道德完美的最高體現,在陀氏的心目中便是基督。他多次強調:「道德的典范和理想在我這里只有一個——基督』(第336頁),「美就是理想」,「世界上只有一個絕對美好的人物——基督」。這樣,基督和基督精神便構成了陀氏所理解的美和審美理想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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