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王雄風

雞王雄風
定價:138
NT $ 120
  • 作者:@李躍忠 @編/著
  • 出版社:中國社會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9-04-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8724542
  • ISBN13:9787508724546
  • 裝訂:244頁 / 22 x 16 cm / 普通級 / 初版
 

內容簡介

斗雞屬於游藝民俗(或稱競技習俗、民間游樂民俗)的一種。游藝民俗內涵豐富,競技是其重要的一類。民間競技活動是指民間各種形式的體育、技巧的比賽活動而言。

本書除了力求比較清晰地勾勒出我國斗雞的發展歷史外,還欲對其相關的習俗、傳承傳人、文化功能等問題都做些簡要探討,力求能給廣大讀者一些新的信息。
 

目錄

斗雞的歷史源流
斗雞的起源
斗雞的興起——先秦時期
斗雞的興盛——漢唐時期
斗雞的發展及理論總結——宋元明清時期
古代斗雞場所與組織形式
斗雞的場所
古代斗雞的組織
斗雞的習俗
斗雞表演的場合
斗雞的師承和派系
斗雞的行話
斗雞的其他習俗
斗雞中的奇聞逸事
因斗雞而引發的戰爭
因「雞緣」封侯愛女成為皇後
王勃戲作斗雞檄文丟官失寵
斗雞皇帝唐玄宗
斗雞禍出逐走韓
斗雞者巧懲豪強助清官
「呆若木雞」的故事
斗雞的民間傳說
魯西南斗雞的來歷
陝西寶雞的「斗雞台」
雞冠花的來歷
李白巧助窮人斗雞
河北清河縣斗雞台由來
河北南和縣斗雞台的來歷
紹興「斗雞爺爺」的傳說
雲南西雙版納斗雞的傳說
斗雞的雞種
山東斗雞
河南斗雞
陝西斗雞
福建漳州斗雞
新疆斗雞
雲南斗雞
安徽斗雞
其他地區的斗雞
斗雞品種的新生代——雜交雞種
斗雞的馴養
斗雞的養育
斗雞的選種
斗雞的訓練
斗雞比賽規則
斗雞比賽規則概說
河南省民間斗雞規則
其他省市的斗雞比賽規則
馴雞、斗雞的傳承與傳人
古代職業的馴雞、斗雞人
古代業余的馴雞、斗雞者
當代的馴雞、斗雞名人
古代斗雞題材名作解析
【漢魏】曹植的斗雞詩
【唐】韓愈與孟郊的斗雞聯句
【唐】李翱的《截冠雄雞志》
【明】袁宏道《山居斗雞記》
中國人對斗雞的態度
喜好斗雞
反對斗雞
後記
 

當看到「博戲」二字時,多數人都會在潛意識里把它與賭博聯系起來,但事實上,許多博戲本身並非賭博,只是人類在其形成後把它們用作了賭博的手段而已。當然,我們也必須得承認這樣一個事實,即博戲除了能滿足人們的娛樂需求外,其結果是要以榆贏來判定的,而且往往會伴以錢、財的押注.因此這類游戲活動多數是帶有賭博色彩的。

對於博戲的產生時間,有人認為在三皇五帝時就出現了,其根據是《神仙傳》中記載了漢武帝時神仙衛叔卿曾與遠古的洪崖、許由、巢父等人博戲於華山石上;也有人認為產生於夏朝,說是夏朝的大臣烏曹發明的;還有人認為最早出現在殷商時期,其依據是《史記·殷本紀》中所載的「帝武乙無道,為偶人,謂之天神。與之博,令人為行。天神不勝,乃謬辱之」。

對於中國博戲的源流演變,麻國鈞先生說道:「中國博戲主要由一大主流、兩大支流匯合而成。一大主流是以骰子的來龍去脈為標志的。骰子經歷了一個極為漫長的發展歷程。兩大支流為詩牌與葉子戲。當骰子以及由它的發展變化而帶來的種種博戲演進到唐末時,忽然異峰突起,出現了葉子和詩牌。 葉子戲一旦出現,其勢便不可阻擋,迅速地發展起來,明清之際,甚至登上博戲的霸主地位,由葉子而演化出來的各種牌戲,這時已流行於大江南北。而詩牌一項,至宋代已發展為『宣和牌』。到了清代中、末葉,以紙牌為基礎,吸收骰子與宣和牌中的成分,雜交融合,形成了一種新的牌戲——麻將。麻將一出,立刻風靡了全社會。」

中國古代博戲類型多種多樣,有的是讓經過馴養的動物相搏殺為戲,如斗牛賽馬、斗雞走狗、斗蟋蟀、斗鵪鶉等;有的則是通過專業人士在場上的技能競技表演而為戲,如古代的蹴鞠、相撲、射箭、龍舟競渡等;也有的是參與者的智力博戲活動,如雙陸、六博、圍棋、紙牌、麻將等。當然,博戲種類的划分也還有其他一些標准:如有的需要參與博戲活動雙方的人直接出場,是人與人之間力量、技巧、智力的較量,如圍棋象棋、賽馬相撲、蹴鞠射箭等;而有的博戲活動則沒有人的直接出場,只是讓經過馴化的動物在場上作表演以為戲,人只是這些動物的養主而已,如斗雞、斗蟋蟀等。後者盡管人在博戲活動中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本質上還是動物與動物之間的較量。博戲的划分也可依據參與人獲勝的主要手段分為力量型、技巧型、智力型等。力量型完全憑參賽者的力氣取勝,如舉石、投擲等;技巧型則需要參與者掌握本門博戲活動的技能技巧,並巧妙運用方可獲勝,如蹴鞠、投壺等;智力型則是參與者的智力較量,這類活動較多,如酒令 牌戲、麻將 雙陸等。

博戲活動除了同為人們借以消遣的手段外,其中許多博戲還有助於智力的開發,體能的訓練與培養。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當人尤其是那些掌握權勢的人群諸如古代帝王沉溺於這些博戲活動時,往往會變成人間禍患,給社會帶來許多災難,如「斗雞皇帝」唐玄宗沉溺於斗雞,寵信斗雞兒賈昌、王准之流,給當時社會帶來了許多消極負面影響,以致被後來的史學家稱為「雞禍」。又如蒲松齡《促織》一文所描寫的明朝宣德年間因皇帝好斗蟋蟀而釀成的「蟋蟀災」等,就都如此。此外,當部分人把這些本是娛樂、休閑的方式用於賭博時,也會給社會帶來許多消極影響,從而遭到有識之士的反對,甚而動用國家權力對其進行禁止、取締。西漢司馬遷即將其視為「惡業」,東漢的王符對各種賭博、博戲更是激烈反對,將其視為是社會風氣奢靡的主要表現,認為它們妨害了農業生產,浪費了社會財富。至於政府、官方對其采取的行為歷朝都有,如漢代就曾有過多次這樣的行動,據《漢書·食貨志》載:「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斗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乃征諸犯令,相引數千人,名目株送徒』,」又據《漢書·食貨志》載: 「安丘嗣拾,坐人上林躁盜,又博拼,完為城旦。」

不過,我們必須指出的是,歷史上無論哪個昏庸的帝王因沉溺博戲,不管它給社會、人們帶來了多大的災難,也不論哪一種博戲活動因用於賭博而造成了多少人傾家盪產,博戲本身是沒有錯的。對人類而言,它們都是有益的,或供娛樂開心,或可強身健體,或資以益智怡情,如此等等,而錯只錯在那些參與者,他們不該沉溺其間,玩物而喪志,或者不該以其去賭博,終至傾家並盪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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