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煒光說財稅

李煒光說財稅
定價:228
NT $ 198
  • 作者:李煒光
  • 出版社:河北大學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0-06-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810976761
  • ISBN13:9787810976763
  • 裝訂:平裝 / 320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李煒光教授是中國最具有思想力的財政學者之一,早在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他就敏銳地意識到,財政稅收對一國的興衰、對社會的發展起著深刻的決定性作用,而這一點,至今仍有待人們的發現和重視。

他的這本著作給我們展示,憲政問題在抽象層面主要表現在政府權力與民間權利的平衡上,但在具體層面則表現在私人產權保護和財政稅收上。中國知識界以前對憲政的關注,以抽象政治權力為主,以為只要有權力制衡架構,即成。李教授的研究告訴我們,實際不然,到最後,一國的具體財政才是決定憲政是常態還是曇花一現的基礎。學習李教授的著作,是掌握憲政的具體基礎的第一步。
 

目錄

稅理學:未來中國法治國建設的理論準備 韋森(序)
自序
第一部分 公共財政的起源和歷史
第一章 公共財政的起源和歷史
一、政府力量對商業發展是雙刃劍
二、古代中國,商業被扼殺在政府的黑暗力量中
三、國王們窮得成了臣民嘴上的笑柄:公共財政怎樣在西歐“黑暗年代”誕生
四、“經過同意才征稅”
五、中世紀國家財政怎樣支持商業活動
六、不能不提的重商主義
七、鮮為人知的工業革命的幕後推手:公共財政
八、美國怎樣產生了巨額的財政赤字
九、社會保障:從搖籃到墳墓都管
十、公共財政要義
第二章 為什麼富裕的中國沒有產生現代財稅
一、納稅人至上、王在法下的憲政精神
二、缺錢的英國國王與征稅權
三、抗稅的法國人
四、美國獨立起因于納稅的痛苦
五、中國皇權專制長期延續的秘密在于無限制的征稅權
六、稅收的憲政精神
七、中國憲法對稅收缺個說法
八、私人財產權優先于國家征稅權是人類社會一大進步
九、有效率的稅制未必是好的稅制
十、反思中國的稅收基本問題
第二部分 驚心動魄財政史
第三章 法國大革命的財政原因
一、“14日,星期二,無事”
二、納稅人成為立法者
三、點燃“干柴堆”的改革之火
四、驚心動魄財政史
第四章 改朝換代與賦稅之弊
一、皇權專制使得中國古代社會走上了毫無生機的絕路
二、“扁平化”的賦稅體制
三、“農民反抗地主”不過是以訛傳訛
四、無限政府
五、無限賦稅
六、中國歷史上每次改朝換代都與財政危機相關
七、怎樣走出治亂循環的怪圈
第五章 中國近代預算制度的變遷及啟示
一、敢搶皇上的“錢袋子”的資政院
二、起步于民國初期的中國近代預算制度
三、以“共和”的眼光看政府預算
四、具有共和精神的預算體制改革
第六章 看不見的左手:財政視角下的權力游戲規則
一、奧爾森和他的“共容利益”
二、為什麼黑手黨控制的社區犯罪活動少
三、從流寇到坐寇再到國王的“進化史”
四、看不見的左手
五、政府怎樣在市場經濟中起作用
六、國家應當怎樣征稅
第七章 暴風驟雨般的土地改革運動與戰時財政動員
一、土改的突發性——戰時財政動員的關鍵性舉措
二、掌控鄉村財政經濟資源
三、戰爭奇觀:“小車推出來”的勝利
第三部分 權力與權利的博弈
第八章 寫給中國的納稅人
一、應該給“稅”一個什麼稱呼
二、什麼是“稅”
三、稅收的“三性”成立嗎
四、是“納稅人”還是“納稅義務人”
五、納稅人交的稅是國家的,還是納稅人的
六、是“交稅”還是“繳稅”
七、稅收反映的是“權力關系”,還是“債務關系”
八、我國憲法在稅收問題上有什麼明顯的欠缺
九、納稅人應當擁有哪些基本權利
十、我們需要什麼樣的稅收文化
第九章 還利于民,還稅權于民
一、稅制的公平正義比稅負輕重更重要
二、“富人更富、窮人更窮”的逆向調節
三、不能只是國家一頭撈足“好處”
四、還稅權于民
第十章 大財政必導致大政府
一、政府大小看財政
二、過大的財政養出可怕的官僚主導體制
三、亡羊補牢猶可期
第十一章 你可以從財政支出看政府的公共服務
一、財政支出更能說明問題
二、財政“不差錢”,政府責任在身
三、加大財政支出刺激經濟增長的同時,別忘了自身職能
第十二章 預算民主:一道繞不過去的“坎兒”
一、什麼是預算民主
二、對預算的外部控制不可缺失
第十三章 預算民主精神的缺失是大問題
第十四章 人人都關心的政府“錢袋子”問題
第四部分 中國歷次盛世均與減稅有關
第十五章 減稅是轉型社會正在進步的標志
第十六章 稅收超增長誰人受益
第十七章 對“從嚴征稅”的思考
第十八章 積極的財政計劃:增支不如減稅
第五部分 稅收怎樣影響中國人的生活
第十九章 環境稅
第二十章 不動產稅
第二十一章 利息稅
第二十二章 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三章 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四章 政府收費
第六部分 中國歷史及傳統文化中的財稅密碼
第二十五章 中國從社區自治到皇權專制的演變史
一、早期的社區自治傳統
二、社區自治傳統為何發生異變
三、軍事革命時代的稅制變革
四、秦以後社區自治傳統的徹底消失
五、孔子們維護的是什麼
後記
附錄:編輯說明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納稅人首先是一個維護自己私有財產權的、獨立的經濟人。納稅人之所以同意納稅,並不是因為政府先天具有課稅的權力,而是出于保護自身利益的需要。如杲沒有國家提供適當的公共產品以解決市場失效所帶來的問題,納稅人的個人利益就會受到損害。在此前捷下,納稅人與國家的界限得以廓清︰只有納稅人無法通過市場實現的事項,才需要通過國家的力量予以彌補。國家只能在納稅人需要的範圍內活動,不能輯自身的意志強加給納稅人。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納稅人必然通過一定方式參與豉冶(如議會),將冶稅權和預算權真正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納稅人只是以義務人的身份面對國家,就違背了法治國家和市場經濟本應具備的基本性質。

這就告訴我們,當公眾把稅收、預算的冶理權交給公共權力的代理者——政府的時候,並沒有放棄自己對這個國家財政資源的所有權和統治權;政府只能在人民授予的範圍之內行使權力,否則就是僭越。而僭越權力,在任何一個民主法冶的國家里,都是它的人氏所不能接受和允詐的。

與其他社會經濟制度下的政府一樣,市場經濟中的政府也擁有杈力,但那只是一個向社會履行責任和捷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必要條件,一個報務于全體納稅人的載體。或者說,籌集財豉收入的目妁,不是為了供蕎和伺奉權力,不能用來追求自己的私剝,而是為了服務于社會,服務亍市場,服務亍公眾。如保證固防安全、維持社會治安、縮小社會成員貧富差距、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等。蜍了提供公共服務,國家�口政府沒有其他的存在的理由。

公共物品雖然不能由市場提供,但公共需要卻並不是一種能夠脫離市場主體的存在。盡管國家征稅自有其各種宏偉及合理的目的,但公民對這些目的的迭成並不“當然”她負有泫律上的義務,正是由干稅收不是飪何h單方意志”所能決定的。郫使強行作出什麼決定,其行為也不具有充分的合法性與合理性。“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無代表則無稅),這個經典表述,揭示了稅收法定圭義最基本的含義,即稅權歸干人民。

在民主窪治的社會中,政府的首要職責並不是“執跋”,而是尊重、維護和擴大公民的政冶和稅收、預算的參與權。政府財玫資金的每一分錢都來自公民的口袋,稅帔的增加就意味著人民手中的可支配貨市的減少。所以,任何財政稅收事務,琰策制虔的制定和出台,都必須昔先取得人民的同意或諒解。

在現代社會,納稅人以犧牲自己的財產為代價支撐超整個國家權力體系返作,它當然有充足的理由要求國家為自己捷供高質量的服務,有權選擇由什麼樣的政府采管理茌會。如果政府不能按照納稅人的信托授供公共服務,納稅人就擁有問責苴至更換跋府的權利。一個社會沒有健全的政權雯迭程序,就只能使社會矛盾不斷積累以至不得不通過社會革命達到同樣的目的。中外歷史上的抗稅革命、農民起義、獨立戰爭等等,實際上都是一種“納稅人的逅動”。

而在專制國家或非民主國家中,國家是高高在上的芰配性力量,納稅人只不過是供實壓榨和控制的對象,是依附權力的義務主體,不可能產生作為獨立主體的納稅人。他們無法與現實的權力主體進行交流和談判,更不可能對其迸行監控和制約,而只能以卑微和屈從的心態來祈求恩賜和寬容。傳統社會中雖然也有一些減稅、修渠、辦學等措施,但那不過是君王的恩賜而已,算不礙數、較不得真。在速樟的社會里,人們僅僅是皇上的子民,無論在身份上逕是在心理上,都無法擺脫對杈力的隸屬關系。

當然,即便在這樣的社會中,納稅人也有一定的權利。倒如,不管稅收立法的受功性有多大,在特定的時期,征稅的依據還是固定的。對征稅迭程中曲違法桁為,納稅人可以在杈力體系內逐級上告,直至最高統治者。有時候問題也能夠得到解決。然而,納稅人的這種權利只是固化其義務主體地位的一種手段,並不足以使其成為一個權利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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