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你的愛情從哪裡來?將往何處去?
  哲學是對人生的睿智思考,
  愛情的哲學則是對愛情的睿智思考。
  「我們期待已久的一本書,它拯救了世人!」──德國權威書評節目《讀!》(Lesen!)主持人 艾可.海登瑞希(Elke Heidenreich)

  男人與女人之間的愛情,是人類永無止盡的話題。無數的小說刻畫它,令人沉迷,沒有一部電影能捨棄它,音樂若是沒有了它,根本不忍卒聽。沒有一件事能像它一樣撼動人心,讓人神魂顛倒、萬物失序。然而,我們對它的了解實在是少之又少。愛情到底是什麼?人類何時發展出愛情的?猿猴也會因愛而結合嗎?愛情的本質是什麼,繁衍後代、心靈交流、促進社會福祉、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大自然的一切清楚明白,是文化才讓愛情變得曖昧不明的嗎?男人與女人的性欲為何如此不同?「大胸部」的女人果真在演化上占盡優勢?大自然為什麼創造兩性?愛情是為了兩性的結合而「設想」出來的嗎?今天,誰會認真的說:「我愛你。」這樣說的人,真正的意思是什麼?我們是否對愛情要求太多了?

  無以數計的自我成長書籍曾對愛情進行描述,並從不同的片斷面向切入,彷彿為愛情帶來一絲曙光。從中我們似乎知道,如何讓愛情永不褪色,如何成為熱情如火的戀人,同時也理解到原來男女來自不同的星球!但是,這一切有什麼實質效應呢?讀到正確的那一本書,就能在愛情的道路上走得稱心如意嗎?

  本書作者理察.大衛.普列希特企圖在愛情這「剪不斷、理還亂」的感情中,整理出些許頭緒來。他運用各種科學研究,打造一把哲學思考的利器,爬梳愛情、解析人類感情,從人類基因的生物學觀點,到愛情的心理因素,以及現代愛情中個人與社會的種種糾葛。

  閱讀本書,在作者的導引下,我們彷彿走進一棟愛情的博物館,穿梭在生物學、大腦科學、心理學、社會學、歷史的樓層之間,悠遊於各種思想流派,參觀「男人與女人」、「愛情本身」與「今日愛情」的展間,隨著知性與感性的導覽,一一躍過愛情的跨欄障礙。讀完本書,你將再度睜開雙眼,以另一種目光觀看待愛情(沒有比較新或比較舊),對於愛情的「剪不亂、理還亂」,更有一番深刻體認點滴在心頭!

本書特色

  1提供哲學思考的工具,解析愛情。
  2涉及領域涵蓋哲學、社會學、生物學、腦神經科學、歷史等。
  3思考嚴謹,脈絡清晰,文字嚼來雋永有味。
  4愛情值得品嚐,討論愛情的哲普書籍更值得細細咀嚼。

作者簡介 

理察.大衛.普列希特(Richard David Precht)

  哲學家、政論家、作家、媒體出版人、作家。一九六四年出生於德國索林根市(Solingen)。一九九四年於科隆大學取得博士學位,其後幾乎任職過德國各大報與電台,並曾獲美國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記者獎學金。

  二○○○榮獲生物醫學大獎。創作有兩本小說、三本非文學類著作。童年回憶《列寧只來到盧登夏德》(Lenin kam nur bis Ludenscheid)已拍成電影。哲普著作《我是誰?》一鳴驚人,榮登《明鏡週刊》非文學類排行榜冠軍,德國amazon不分類冠軍,長踞不墜,令讀者大眾與評論家驚豔不已。居住在科隆和盧森堡兩地。與前妻育有一子。目前與太太(較其年長)共同撫養她的三個小孩。

譯者簡介

闕旭玲

  政大哲學系畢業,留學德國六年,於特里爾大學主修德文。現專事德文翻譯,譯有《丈量世界》、《我與康明斯基》、《窮得有品味》、《午間女人》、《綿羊偵探團》等書。

 

目錄

導論
火星上的男人,金星上的女人
寫本探討「愛情」的書,真有這麼困難嗎?

第一部 男人與女人
第一章 一筆不明究理的遺產──愛情與生物學到底有何關係?
第二章 基於經濟考量的性?──為什麼基因不是自私的?
第三章 勢力的伯勞鳥,不動如山的蛙──男人與女人想要什麼?
第四章 我看見的,你看不見──男女想法真的大不同嗎?
第五章 性別與性格──你我的第二天性

第二部 愛情本身
第六章 達爾文的疑慮──是什麼將愛與性分開?
第七章 一個複雜的觀念──為什麼愛情不是情緒?
第八章 間腦與我──想愛就能愛?
第九章 經營命運──愛情是一種藝術嗎?
第十章 再平凡不過的不可思議──愛情與「期待」有何關係?

第三部 今日愛情
第十一章 愛上愛情──為什麼我們總是在尋覓愛情,卻遍尋不著?
第十二章 購買愛情──浪漫是一種消費?
第十三章 甜蜜的家庭──什麼變了?什麼沒變?
第十四章 真實意義與可能意義──為什麼愛情對我們而言依然如此重要?

參考書目
索引

 

內容連載

*「文化生物」之愛*
一九五○年代德國人類學家阿諾德‧蓋倫(Arnold Gehlen, 1904-1976)提出「文化生物」的概念。文化生物的生命不由基因決定,不由情緒或感情做主,也不是由思想來操控。關鍵的影響力來自其他的文化生物。文化生物稱自己為「我」。他們對自己和他人有某種(持續變化的)看法。他們不只扮演#一種#社會角色,而是同時扮演多個。對文化生物而言,在一個人身上可以出現互相矛盾的想法或是對立的感情。這些特質,會讓人與人之間互相吸引或排斥。

愛情之於文化生物,它意味著:「愛慕」、「戀愛」或「愛」不只是間腦裡中腦邊緣系統的內分泌作用,它們也牽涉到個人的自我關係。當我們和伴侶或性伴侶相處時,我們的興趣並非機械的受制於基因的自私傾向,我們玩的是一種社會遊戲,我們透過他人的目光看見自己。我們散發的光芒就像撞球檯上的撞球碰到了檯邊,會從他人的眼光反彈回來。

人類生命有意思的地方在於,無法憑個人或他人的直覺掌控一切。換句話說:我們很少真的知道他人想要什麼。我們被迫參與了一場永無休止的遊戲,也就是詮釋的遊戲。

以「性」為例。外表強壯的公鹿彷彿在對母鹿宣示:我是妳的Mr. Right!而母鹿也能憑本能知道,與這頭公鹿交配是對的選擇。人類的情況就複雜多了。大屁股的美女、寬肩膀的帥哥或許迷人,但笑容不對勁或話不投機,那會澆熄了我們的熱情。何況它根本無法告訴我們,對方在做愛時是否體貼,懂不懂情色的想像和創意,感不感性,有沒有自信。令人跌破眼鏡的情況不勝枚舉。

性在心理學上是個複雜且寬廣的領域。性伴侶眼中所反映出來的我,很可能比我們以為的還要多。性對人類而言幾乎都是令人興奮、值得興奮,或覺得興奮的,如此特殊的性質,肯定與灰伯勞和箭毒蛙所經驗到的大不相同。性能讓我們藉由「撞球檯邊的反彈」來獲得某種「自我經驗」。覺得自己夠不夠有男子氣概或女人味,並不是荷爾蒙的問題。對方的反應、對方的眼神、對方的話語,這些因素的重要性絕不亞於荷爾蒙。

所以,做愛好比打撞球,會有一個「我的形象」從對方那裡彈回來。這是一場藉由「共感」(empathy)才能完成的遊戲。我們毫無保留的奉獻自己給對方,透過這種方式最終贏得的、反射回來的卻也是我們的自我。我們滿足對方的性欲不是出於無我的付出,而是透過「反彈」獲得心理上的滿足。當然,這是指具有撞球檯邊般功能、令人滿意的性愛,不是那種有去無回的#單向#射門遊戲。

在性能力上人類並不是最強的動物,但在性行為上是最有趣的。這要歸功於#文化#;人類在扮演性愛角色時遵循的是藝術法則;他不但在扮演角色,同時也在玩他的角色。

造成這現象最重要的原因是,人類有辦法跟自己的心理(心靈)玩遊戲。一百年前,威廉‧詹姆斯將我區分為「主我」(意識流)與「賓我」(自我),以釐清大腦中共同作用的各種我。一九二○年,弗洛伊德將我劃分為三級:「本我」(Es)、「自我」(Ich)和「超我」(Über-Ich)。晚近的大腦科學家則分出七到九種「我的狀態」,它們在我們的感覺或思想中,彼此互補、滋養、交錯與相疊。從詹姆斯兩個人玩的對弈遊戲(二因論),到了大腦科學家就變成多位玩家(各種「我的狀態」)一起上線的電腦遊戲了。

做愛時,各種「我的狀態」會一起動起來。「身體的我」會因荷爾蒙分泌而出現強烈反應;「作為經驗主體的我」感受到自己進入一種高度興奮的狀態;「傳記的我」(或「紀錄生平的我」)會滿心歡喜的想著,這一刻我與心儀的對象上床了,共同經歷一次親密的接觸;但同時「道德的我」也不斷冒出頭來提醒我,我在做的事情是錯的,因為我或對方或我們兩個都另有固定的伴侶。

總之,「做愛」和「知道自己正在做愛」是兩碼子的事!性愛是一種非常複雜、集各種意念和觀點共同作用的行為。外遇和出軌的魅力之所以無法擋,並不是因為我們在追求最佳基因,或被先天的繁殖衝動牽著鼻子走,而是我們渴望獲得一個全新的自我形象──令人怦然心動、魅力四射;我們渴望跳脫老夫老妻多年相處後,再熟悉不過的刻板形象。

從他人眼中看到正面的自我形象永遠是獲得生命活力的靈丹妙藥。在性愛中、在戀人的眼中得到自我認同,絕對是天底下最值得追求的一件事。性愛如此,愛情又何嘗不是這樣:我們每天最在意的就是,自己在那個特別的人的眼中是怎樣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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