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2003年,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共同組成「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特別委員會」,正式取得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授權,在臺灣翻譯出版「民主基礎-權威、隱私、責任、正義」系列叢書,並開始培養種子律師到校園推廣相關理念和課程。

  2006年,為擴大參與層面,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將「法治教育向下扎根」執行工作交棒。民間司改會即運用美國金士頓公司孫大衛先生之一部分捐款成立「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將金士頓公司期望用於人權、法治等相關教育推廣工作之捐款款項專款專用,持續深入在校園及社會推廣民主法治的理念。

  2010年歲末,為回應社會各界的期待,並加速提升台灣公民與民主法治教育的廣度與深度之理想。民間司改會、扶輪社、教育界、律師界,以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號召超過兩百多名的民間人士及單位共同捐助發起、籌備、並募集新台幣三千萬基金,於今年(2011)底正式成立了全國性的「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我們深切期盼藉著「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的成立,凝聚更多元廣大的民間力量,讓我國的公民與民主法治教育邁向更嶄新精進的里程,推動全民共同參與打造及深耕我國公民與法治教育的基礎工程。期待在未來能更積極協助政府改革家庭、學校與社會的公民與法治教育,使其發揮應有的功能,讓公民與法治意識受到國人的重視與支持,進而真正提升台灣社會的民主素養與內涵。

 

目錄

第一單元:責任的重要
 第一課 何謂責任
 第二課 責任的來源

第二單元:負責任的益處與代價
 第三課 負責任的結果
 第四課 如何決定負責任的益處勝過要付出的代價
 第五課 如何運用所學的技巧決定是否要承擔新責任

第三單元:如何選擇該負的責任
 第六課 何謂無法兼顧的責任
 第七課 如何在無法兼顧的責任之間作選擇(一)
 第八課 如何在無法兼顧的責任之間作選擇 (二)

第四單元:誰該負責任
 第九課 為什麼要決定誰該負責任
 第十課 如何有效的決定誰該負責任
 第十一課 如何決定誰該為意外事件負責任
 第十二課 如何決定誰該為社區活動負責
 
認識正義
認識隱私
認識權威
老師,你也可以這樣做!-校園法律實務與理念
公民行動方案教師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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