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要義

行政法要義
定價:680
NT $ 646
  • 作者:李惠宗
  • 出版社:元照出版
  • 出版日期:2012-09-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2552298
  • ISBN13:9789862552292
  • 裝訂:平裝 / 740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係一般行政法著作。一般行政法的內容,約分為行政法基本原理、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行政救濟(爭訟)法及行政責任法五大領域,各領域有其不同的法理及適用法則。

  在行政法基本原理中,本書特別針對於一般法原則,有較多的介紹與闡釋,為一般教科書所不及。行政組織法涉及公務員的權利義務,本書亦有相當篇幅介紹,在行政作用法中,本書以行政程序法作為論述主軸,包括行政程序、行政處分、行政契約、行政命令、行政計畫、行政指導、行政罰、行政執行等,故讀者亦可將本書視為行政程序法予以研讀;在行政救濟法方面,本書就整體行政訴訟之法理作總體性的介紹,但就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僅作較為入門式地架構說明;最後在行政責任法則頗為詳細介紹行政補償與國家賠償法制。

  本書可以作為進入行政法學術殿堂之鑰及準備國家考試之用。

作者簡介

李惠宗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國立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
  教育部公費留學,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高考公證人第一名及格
  律師高考及格

  現職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
  東海大學公共行政研究班兼任教授
  台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目錄

翁序
第六版序言
自序
凡例

第一篇行政法基本原理

第一章行政之概念∕3
第一節行政的意義∕3
第二節行政的特性∕5
第三節行政之種類∕6

第二章行政法之概念∕13
第一節行政法的發展∕13
第二節行政法種類∕14
第三節行政法與其他法律關係∕15
第四節行政法之特質∕19
第五節行政法之效力∕20

第三章我國行政法基本原理∕25
第一節立憲主義的要求∕25
第二節權力分立原則∕26
第三節法治國家原理∕27
第四節民主主義原理∕39
第五節民生法治國家原理∕41
第六節司法國家原理──兼論司法審查的層級與密度∕43

第四章行政程序法序論∕49
第一節行政程序法制定的時代意義∕50
第二節行政程序法之性質∕51
第三節行政程序法之目標∕52
第四節行政程序法適用之範圍∕69
第五節行使公權力之主體∕70
第六節行政程序法之排除適用∕77
第七節行政機關的注意義務∕83

第五章行政法法源與行政法一般原則∕85
第一節行政法法源∕86
第二節行政法一般原則∕97

第六章行政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判斷∕137
第一節法律適用三段論法的基本模式∕138
第二節行政裁量∕139
第三節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判斷∕150
第四節行政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之異同∕158

第二篇行政組織法

第七章行政組織法序論∕165
第一節序說∕165
第二節行政組織之基本原則∕169
第三節行政組織法與行政作用之關係∕174

第八章公務員法∕177
第一節序說∕179
第二節公務員關係的成立與消滅∕180
第三節公務員之種類∕182
第四節公務員與國家之關係∕184
第五節公務員之權利∕186
第六節公務員之義務∕193
第七節公務員之責任∕204
第八節公務員之保障∕208

第九章公物法∕225
第一節公物之概念∕225
第二節公物之特性∕227
第三節公物之成立及消滅∕228
第四節公物利用之法律關係∕231

第十章公營造物法∕241
第一節公營造物的概念∕241
第二節公營造物之種類∕242
第三節營造物之成立與消滅∕244
第四節公營造物權力∕244
第五節公營造物利用關係∕246

第三篇行政作用法

第十一章行政程序法之一般規定∕253
第一節管轄∕256
第二節行政程序上之當事人∕266
第三節迴避∕272
第四節行政程序之開始∕274
第五節調查事實及證據∕275
第六節資訊公開∕292
第七節期日與期間∕304
第八節費用∕306
第九節聽證程序∕307
第十節送達∕312
第十一節陳情∕319

第十二章行政處分∕321
第一節建構行政處分意義之功能∕324
第二節行政處分之意義∕324
第三節行政處分與其他概念之區辨∕335
第四節行政處分之種類∕337
第五節行政處分之成立∕345
第六節對行政處分之陳述意見及聽證∕348
第七節行政處分之效力∕351
第八節行政處分之附款∕355
第九節行政處分之違法∕361
第十節無效之行政處分∕374
第十一節違法行政處分之治療∕377
第十二節行政處分之撤銷∕380
第十三節行政處分之廢止∕384
第十四節行政處分之重新進行∕387
第十五節公法上之消滅時效∕389

第十三章行政契約∕399
第一節行政契約的概念∕400
第二節行政契約之意義∕401
第三節行政契約功能及其界限∕404
第四節行政契約的類型∕405
第五節行政契約之成立要件∕413
第六節行政契約之效力障礙∕415
第七節行政契約之調整與終止∕416
第八節行政契約之效力∕418

第十四章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421
第一節行政命令之概念∕422
第二節行政命令之種類∕423
第三節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之制定權∕434
第四節行政命令之監督∕442

第十五章行政計畫∕445
第一節行政計畫的概念∕446
第二節行政計畫的意義與種類∕446
第三節行政計畫之法律性質∕448
第四節確定行政計畫之程序∕450
第五節確定行政計畫裁決之效力及實施∕452
第六節行政計畫之變更與廢止∕453
第七節行政計畫之法律效果及其救濟∕454

第十六章行政指導∕455
第一節前言∕455
第二節行政指導之意義∕456
第三節行政指導之性質∕457
第四節行政指導之功能及其問題∕458
第五節行政指導之原則∕460
第六節行政指導之種類∕460
第七節行政指導之方式及其效果之擔保∕461
第八節行政指導之法律效果∕462

第十七章行政罰論∕465
第一節行政罰的概念∕466
第二節行政責任的類型∕472
第三節行政罰之種類∕477
第四節狹義行政罰之種類∕483
第五節行政罰法適用上之原則∕489
第六節行政共犯∕502
第七節行政犯之未遂∕505
第八節行政罰裁處權之消滅時效∕505
第九節阻卻違法事由∕509
第十節行政罰之執行∕511
第十一節一事不二罰原則∕512
第十二節行政罰之管轄∕524

第十八章行政執行論∕527
第一節行政執行之概念∕528
第二節行政執行之原則∕530
第三節行政執行之機關∕535
第四節行政執行之程序∕536
第五節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544
第六節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554
第七節即時強制∕562

第四篇行政救濟法

第十九章行政救濟法序論∕569
第一節行政救濟之概念∕569
第二節行政訴訟制度之源起∕570
第三節行政救濟權的概念∕572
第四節行政爭訟之本質及制度結構∕574
第五節我國現行行政救濟法之特性∕578

第二十章訴願制度∕581
第一節訴願制度的概念∕582
第二節訴願之先行程序∕583
第三節訴願之要件∕584
第四節訴願管轄機關∕595
第五節訴願審理程序∕598
第六節訴願決定∕599

第二十一章行政訴訟∕603
第一節行政訴訟之概念∕604
第二節行政訴訟之審判機關∕609
第三節行政訴訟之基本原則∕610
第四節行政訴訟之種類∕613
第五節行政訴訟之裁判∕627
第六節判決之效力∕629

第五篇行政責任法

第二十二章行政責任法序論∕633
第一節人民與國家之法律關係∕633
第二節行政責任之基礎理論∕634
第三節行政責任法的體系及其關係∕636

第二十三章行政補償∕639
第一節序論∕639
第二節基於特別犧牲之補償∕640
第三節基於信賴關係的損失補償∕654
第四節社會衡平之補償∕655
第五節基於特別行政目的之補償∕657
第六節公法上危險責任∕658

第二十四章國家賠償∕665
第一節國家賠償責任之本質∕665
第二節我國國家賠償責任之類型∕672
第三節國家賠償責任之競合∕695
第四節國家賠償之方法與範圍∕696
第五節請求國家賠償之程序∕697

本國基本參考文獻∕709
事項索引∕701

 

翁序

  近年來,我國有關公權力行使及行政救濟的一般規範,如行政訴訟法、行政法院組織法、訴願法、行政執行法及行政程序法,陸續修正或制定公布,對國內舊有行政法理論與實務領域的衝擊,不可謂不大。公法學者,一方面固然因為國內行政實體及程序立法的蓬勃發展,而大感振奮;另一方面,也一定要為新法的施行,做好萬全的理論準備,而感到責任重大。從李惠宗教授的努力,可以得一明證。

  本書以於九十年一月一日施行,而具有行政法總則性質的行政程序法為撰寫主軸,依次介紹行政及行政法之概念,而後論及我國行政法之基本原理,進而闡述行政程序法之基本理念,並詳細討論行政法之法源與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再闡明法學方法論有關法律解釋與適用方法,而後始依行政程序法各篇章,依序闡釋行政程序法之一般規定,行政處分、行政契約、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行政計畫及行政指導,並兼論行政秩序罰法(草案)、行政執行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補償法與國家賠償法等,多以剪報蒐集的裁判實例為素材,將行政法學理的闡述與實務結合,可以感受到作者在行政法領域的學殖深厚,以及將行政法本土化的一份用心。

  李惠宗教授就讀臺大法研所,及法研所畢業後進入臺大法研所博士班研習兩年期間,均由本人擔任其論文指導教授。嗣後李教授考取教育部公費留學德國,獲得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返國後從事公法教學研究,不過數年,即卓然有成,除發表多篇專論外,已著有憲法教科書,現又完成「行政法要義」,爰略綴數語,以為序。

第六版序言

  本書之出版,基本上係以「本土化的行政法」自許。在這十幾年來的教學,愈發覺這樣的方向是正確的。我們應該汲取先進國家的優良經驗,但也不可忘卻學術終究要貢獻斯土的。

  本書共分行政法基本原理、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行政救濟(爭訟)法及行政責任法五大領域,各領域有其不同的法理及適用法則,實務案例盡可能取之於行政法院判決,並將最近所發生的實務案例納入論述。

  作為一本入門的教科書,本書一直控制篇幅,毋使其過鉅而難於攜帶閱讀。作為一本本土化的教科書,本書盡可能地引用我國學者及行政法院實務上的見解。

  最近司法院大法官接續宣告冤獄賠償法違憲,促使冤獄賠償法翻修成為「刑事補償法」;另外大法官也對基於特別權力關係,包括在監人犯基本權及學生訴訟權的限制規定宣告其違憲。從此吾人可以說,纏繞在我國法制上,屬於專制遺緒的特別權力關係理論,已成歷史陳跡。

  此外2011年行政訴訟法有大幅的修改。在各地方法院增加「行政訴訟庭」,審理簡易案件及交通事件,故將來的行政訴訟正式進入「三級二審制」,本書已將重要修正部分納入論述。

  本版之校對,承中興大學法律系科碩班謝華芳及邱筱涵研究生揮汗校對,備極辛勞,特表謝意。惟舛誤之處仍應由作者負之。

李惠宗
2012.7.11
於靜觀書齋

自序

  行政法主要在處理人民與國家間的法律關係,發源於對專制國家的反省,行政法學是否健全發展,行政法原則是否落實,可以作為檢證一個國家法治程度的指標。人民本有守法之義務,不待強調。故今天強調要厲行法治,乃是要求國家守法、政府守法,而不是要求人民守法。實證經驗上,國家如果不守法,其禍甚於私人濫用權利。我們不必要求人民要有愛國情操,因為政府守法,公務員忠於職守,正當遵守法定程序,行政機制以人民為權利之主體,以公共利益為本職,非徒鶩民粹,以獲得人民暫時性的滿意為目標,而並將客觀值得信守的法律秩序懸為鵠的,則人民尊嚴獲得維護,生活康寧,行政機關自能獲得人民之信賴,國家自然可愛。行政法學正是使國家守法,並且可以使國家變得可愛可敬的基本機制,故本書認為:「行政法學,治國之學也。」本書即在闡揚行政法學為目標,並戮力於行政法的本土化。本書之完成,首先要感謝大學以來指導並教誨我的所有師長,特別是我的指導老師翁岳生教授。本書是對師長們長期以來教誨與期望的一點回饋,尤其是翁老師在日理萬機之餘,賜序嘉勉,令作者倍感雀躍。對近年來蓬勃發展的公法學而言,本書或屬滄海之一粟,難以言對行政法將作何種貢獻,但作者仍勉力以赴,期能對我國行政法之本土化略盡棉薄。

  再次要感謝父親李天進先生,母親李許邊女士養育之劬勞與殷殷期待。另要特別感謝的是內人高春燕長期以來以家庭為本位,親持家務,使我無後顧之憂,經常能夠享受徹夜不眠不休趕稿的樂趣。在本書撰寫過程中,更數次親校,並提供實務案例相互討論,充實本書內容。小孩聿容、宇軒、友晟長期犧牲其與爸爸遊戲的「基本人權」,才使得本書得於今秋面世。

  此外,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研究所碩士王榆評、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研究生吳明孝、彰化地方法院公設辯護人陳志忠辛苦地犧牲假期協助校對並編製索引,臺中高分院法官助理李介民協助校對外,並提供寶貴意見,特誌上感謝之意。本書雖盡心校對,然因付梓倉促,錯落難免,尚祈各界先進有以教我,則幸甚。

李惠宗
謹序於逢甲大學學人宿舍
時2000. 8. 27,寅夜,百蛙齊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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