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學教程

行政法學教程
定價:450
NT $ 405 ~ 450
  • 作者:戚淵
  • 出版社:五南
  • 出版日期:2020-05-10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7638554
  • ISBN13:9789577638557
  • 裝訂:平裝 / 264頁 / 17 x 23 x 1.32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以民主、稅賦、比例性這三個範疇作為行政法學的內容係基於──行政權來源於民主、以稅賦為基礎、受比例性約束──之認知。
 
  在民主與行政權的關係中,基本權利是約束行政權運行的最高根據。基於權力分立原則產生、存在和運行的司法權即是為了保障基本權利而制約立法權和行政權。在稅賦方面,則是牽涉到管理與給付的概念,因為無論是管理行政還是給付行政,行政機關都需要以稅賦為基礎;沒有稅收,行政機關就無法進行管理與給付。因此,稅賦與行政權的關係既體現了基本權利對行政權的制度意義,也體現了行政權對基本權利的制度意義。最後,從比例性概念延伸出來的觀點是,保障基本權利的原則即為比例原則,透過比例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在達成管理與給付的目的時不得過度侵犯相對方的基本權利。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戚淵

現職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學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碩士
 
 
  現職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學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碩士
 

目錄

緒論
 
第一部分 民主
第一章 行政權的正當性基礎
第二章 依法行政原則
第三章 行政裁量
 
第二部分 稅賦
第四章 國家與社會二元理論
第五章 稅賦公正與行政
第六章 給付行政
 
第三部分 比例性
第七章 比例性
第八章 比例原則
第九章 比例原則的適用
 
結語
 
後記
 

 
  行政法學是關於行政權的產生、運行、標準的理論體系。這個定義的意義是:I. 將行政權作為行政法學的直接對象可以將行政權的運行和標準與行政權的來源聯結起來,因為行政權的運行和標準與行政權的來源具有直接的密切關聯。II. 規範行政權的運行、衡量行政權產生和運行的標準的法律超越通常所說的行政法。關於行政權的產生、運行和標準的第一位階的法律都是憲法規範,它們是行政法的來源和根據。行政法學的研究對象必然涉及這類規範。III. 可以使行政法學成為一個理論體系。只有將完整的行政權作為行政法學的研究對象才能構成理論體系;並且,理論體系必須包含其研究對象的基本原理。因此,在這個定義中,行政法學的研究對象包括行政權的基本原理、行政法原則、行政權的制度設置、行政權運行的法律規範和法理、行政權及其運行的標準。
 
  通說認為,行政法學是研究行政法的科學,是研究行政法產生和發展的規律、行政法的形式、內容和本質、行政法與其他法律部門、其他社會現象的關係、行政法對社會的影響和作用、人類利用行政法的方式、效果和價值等。這個定義的問題是:I. 行政法的內容和範圍難以確定。根據這個定義,有可能將不是行政法的規範作為行政法,例如,行政組織法、控權的法律等等。II. 無法全面涵蓋行政權運行的根據,比如基本權利、行政目的等等。III. 由於行政權本身成為行政法學的間接研究對象,而可能導致認識行政法本身的局限和缺陷,比如,行政合理性作為行政權運行的理由。合理性是行政法的准據。IV. 行政法的效果取決於行政權的效果。換言之,行政法的效果須根據行政權的效果予以衡量和評價。通過後者確定和完善前者。
 
  因此,本教程將民主、稅賦和比例性三個範疇作為行政法學理論體系的基本構成成分,它們涵蓋了行政權產生、運行和標準的基本理論。
 
戚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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