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之城:拉丁文中文全譯本(修訂二版)

天主之城:拉丁文中文全譯本(修訂二版)
定價:1000
NT $ 680 ~ 930
 

內容簡介

  《天主之城》為希坡的奥古斯丁所著。公元413年,羅馬城已被哥德蠻族攻破,當時人們把羅馬帝國的衰退歸咎於基督徒之離棄傳統多神宗教。當時羅馬城已被哥德蠻族攻破,人們把羅馬帝國的衰退歸咎於基督徒之離棄傳統多神宗教。奥古斯丁覺得有必要著書回應此攻擊,於是提筆寫作此書。   

  《天主之城》(拉丁文:De Civitate Dei)共分兩部,二十二章。

  奥古斯丁在書中說明,羅馬的衰退是肇因於道德的衰退;基督教不但不是羅馬衰退的原因,反而有助於道德的提升。但基督徒所歸屬的不是羅馬帝國或任何地上之城,而是上帝之城。地上之城與上帝之城最根本的差別在於,前者人民的共通點在於對自己的愛,後者則是結合於對上帝的愛和因此而生的對彼此的愛。在對比這兩個城從起源到結局的過程中,他對人類的群體生活有深入的討論,也建構了基督教的歷史觀。   

  本書共分二十二章。第一部份一至十章主要在駁斥對基督教不實的攻擊,第二部份十一至二十二章則說明地上城和上帝城的不同起源、進展和結局。

  第一部(第一至十章)主要在論述羅馬帝國滅亡的原因,駁斥對基督教不實的攻擊;第二部份(第十一至二十二章)則說明地上城和上帝城的不同起源、進展和結局。

  奧古斯丁在書中說明,基督徒所歸屬的不是羅馬帝國或任何地上之城,而是天主之城。地上之城與天主之城最根本的差別在於,前者人民的共通點在於對自己的愛,後者則是因對上帝的愛和因此而生的對彼此的愛而結合。

  在對比這兩個城從起源到結局的過程中,他對人類的群體生活有深入的討論,也建構了基督教的歷史觀。 

本書特色

  ★全球唯一一本依據拉丁文原典翻譯的中文全譯本。
  ★輔大哲學暨宗教系教授高凌霞修女(教授)校訂、導讀。
  ★天主教神學家聖奧古斯丁,曠世鉅著。
  ★神哲學經典原著,全新修訂、編校、潤飾。

名人推薦

  本書第一版由輔仁大學文學院高思謙院長校對、修改、潤色。
  天主教于斌樞機主教提字。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奧勒利.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4年11月13日-430年8月28日)


  曾任北非城市希波的主教,故史稱希波的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天主教則通譯其姓為「奧斯定」。

  西元354年,奧古斯丁生於北非今阿爾及利亞境內,他是家中的長子,父親是羅馬的稅吏,母親莫尼佳(Monica)則是虔誠的基督徒。少年時的奧古斯丁才華洋溢,放蕩不羈。16歲前赴迦太基就學,同年父親過世,17歲時便與一鄉下女子同居,18歲生有一子。19歲那年,受西塞羅影響,接受摩尼教善惡二元論的信仰,後來又受新柏拉圖主義大哲學家普羅提諾(Plotinus)之影響而放棄摩尼教。

  奧古斯丁曾自述生命中有兩人讓他受到感召而悔改,一位是為他流淚禱告達31年之久的母親莫妮卡,另一位即是米蘭主教安波羅修。30歲那年,他跟從安波羅修學習天主教信仰與神學,有心信奉基督教,33歲便在米蘭受洗禮,成為基督徒。

  42歲,他在北非希坡(Hippo)擔任神職,後繼任主教,在任終身。奧古斯丁任希波主教時期,曾參與四場與異教徒的論戰,分別是對摩尼教的善惡二元論,隨即展開護教;對多納徒派的聖禮觀,發展出因功生效的觀念;對伯拉糾(Pelagius)的罪與救贖觀,發展出自由意志、原罪、救恩、預定、神的主權及不可抗拒的恩典等論說;對異教的指控,寫下《天主之城》的鉅著。

  奧古斯丁生平著作多達113冊,主要作品有《懺悔錄》、《上帝之城》、《三位一體論》,對基督教神學有極大的貢獻。他的著作也影響了日後的經院哲學家阿奎那(Thomas Aquinas)和宗教改革家喀爾文。

  因奧古斯丁對天主教教義有重要建樹,故被天主教會封為聖人,稱聖奧古斯丁(Sanctus Aurelius Augustinus),76歲辭世。

譯者簡介

吳宗文


  台西天主堂神父、主任,雲林縣文生高中校長。1991年辭世。譯有《生活在基督內》、《宗教哲學》、《聖奧斯定傳》等書。

審校者簡介

高凌霞


  天主教輔仁大學哲學系博士。留學法國,後在美國華盛頓天主教大學攻讀物理與哲學,現在是輔仁大學哲學系與宗教系兼任教授。著作有《馬里旦論存有直觀與知識統合》、《士林哲學》(與鄔昆如合著)。譯有《法蘭西的文星:蒙田》、《神存在嗎?》等書。
 

目錄

第一卷:奥古斯丁駁斥將羅馬之難歸咎於基督教之不拜神明的謬說。   
第二卷:回顧在基督之前的時代羅馬人就已遭受的災禍,原因是他們的神明把他們帶進腐敗和邪惡中。   
第三卷:羅馬的外在(身體與物質的)災禍。   
第四章:賞賜帝國給羅馬的不是神明,而是獨一真上帝。   
第五章:討論命運、自由意志和上帝的預知;並及古羅馬人品德的來源。   
第六章:討論范羅(Varro)對神學的三分法,以及神明無能對未來生活的幸福有任何的貢獻。   
第七章:討論市民神學(Civil Theology)的「優選神明(select gods)」,並論崇拜他們並不能得到永生。   
第八章:略論蘇格拉底及柏拉圖哲學;駁斥阿普留斯(Apuleius)所言,鬼魔是神明與人之間的媒介而應受崇拜。   
第九章:討論一些人主張將鬼魔分為善的與惡的兩類。   
第十章:論波非利(Porphyry)的救贖教義。   
第十一章:進入本書的第二部份。討論地上城和天主之城的不同起源、進程和終局。對世界之受造多所臆度。   
第十二章:天使與人的受造;惡的起始。   
第十三章:死亡是懲罰,源於亞當之犯罪。   
第十四章:人最初之罪的刑罰與後果;人本來可以不帶肉欲而繁衍後代。   
第十五章:聖經歷史中地上城與上帝城分別的進展。   
第十六章:由諾亞至以色列列王時代的上帝城歷史。   
第十七章:由先知們到基督時代的上帝城歷史。   
第十八章:從亞伯拉罕到世界末日的地上城與上帝城歷史之對比。   
第十九章:概論對至高善的不同哲學看法;將這些看法與基督教對幸福的信念作比較。   
第二十章:論最後審判,以及聖經新舊約對此之宣告。   
第二十一章:論惡人在地獄中受永刑;論各種對此信念的反對意見。   
第二十二章:論聖徒的永樂,身體的復活,以及初代教會所行之神跡。
 

譯者序

吳宗文


  一九五八年及一九五九年,學友方豪教授代表臺灣地區,出席西德及義國的國際漢學會議時,我曾兩度在臺北,代理他管理天主教大專同學會及古亭天主堂,因此有機會認識臺北天主教的學者。

  與前臺灣國立中央圖書館現任故宮博物院蔣復璁館長交往尤多,因為蔣館長是浙江嘉興硤石人,我在嘉興住了十餘年,所以幾乎可說是小同鄉。

  我在傳教之餘,從事編譯公教書籍,蔣館長知道後,竭力勸我將聖奧古斯丁的《天主之城》一書譯成中文;我起初不敢貿然答應他,因為一方面正從事編譯為傳教更需要的書籍,而另一方面,
  我也知道這是一部世界名著,在國外求學及任教時曾讀過它,怕自己才力不夠,不能勝任。

  七、八年後,我所編譯的公教書籍出版者己十餘種,對翻譯方面稍有經驗,乃從事翻譯《天主之城》,經過一年多的努力,竟能完成這部六十萬字左右的鉅作,這是可自告慰的。

  《天主之城》,是聖奧古斯丁的最重要著作之一,他曾費了十三年的工夫。全書共二十二卷,每卷二十餘章至五十餘章不等,每章亦長短不一,自半頁、一頁至五六頁、十餘頁。

  這是一部辯護書:當時,羅馬為北方野蠻民族攻破,到處殺人放火,羅馬帝國搖搖欲墜,於是外教人說這是天主教的緣故,因為從前羅馬人恭敬多神時,國家強盛,威震四方,自皈依天主教後,乃弄得國破人亡。

  聖奧古斯丁為辯駁他們,乃寫了這部巨著。他先證明許多羅馬人因為天主教的緣故,得以保全性命,因為野蠻軍隊中,許多人己皈依了天主教,所以凡逃入聖堂中,或說自己奉天主教的人,都能保全性命;然後他說羅馬人敬拜邪神時,亦屢次戰爭敗北,外患內戰,連年不絕。羅馬帝國強盛的原因,不是因邪神的庇佑,乃由古代羅馬人愛國心及德行所致。

  之後他又將世間社會、國家、人類,分為「天主之城」與「人之城」或「地上之城」。外教人的社會國家,亞述,巴比倫,希臘,羅馬等形成「人之城」,敬拜邪神,風俗敗壞;而「天主之城」,先由猶太人組成,後為基督所創立的天主教所代替,歷代聖祖、先知、聖賢輩出,勸人修德立功。最後「人之城」的人將受永罰,而「天主之城」的居民,將受永賞。

  這書的價值,是作者能將世界人類的全部歷史,用一切由天主定奪的一貫眼光,將它聯合起來,可以說是歷史的哲學及神學書,正如他的《懺悔錄》(Confessionum)是一部人心靈的神學書一樣。

  現在說說我編譯此書的情形:本書是依拉丁原文譯成的,根據一八二五年德國萊比錫(Lipsiae)版;它可稱善本,因為此城素以出版書籍著名。它雖不能稱為嚴格批評的學術版,但亦採取各版的異同,放在括弧中。固然是一百四十餘年前的版子,然而一本一千五百餘年前的作品,其版本早一二百年,只要忠於原文,是無關緊要的。本書由台南劉俊余神父借用,特申謝意。

  我亦參考過義文譯本,為聖保祿會步哥堯(Borgogno)神父所譯,一九四八年版。亦可稱為善本,因為不但忠於原文,連原文句法,亦盡可能將它保存譯出,當然亦有譯錯或與原文有出入處。分章有時亦與萊比錫本不同,可能是譯者根據別版拉丁文所致。因為分章,大約非聖奧古斯丁所作,是後人所為,因此能有不同,因為古人寫文,往往一瀉千里,一氣呵成,只分卷,而不分章,本書亦不例外,由每卷開始及結束處,可以看出。

  拉丁原文引《聖經》或其他書籍時,都不指出章數節數,因為《聖經》分章分節是十一、二世紀時代人的工作,生活在五、六百年前的聖奧古斯丁,自然不能指出章數節數,而義文版則有之,我亦隨之。每章後的註解,大都亦採自義文本,也有從別處或我自己加上的。(編按一)義文本每卷前有一二行,指出全卷大意,為讀者非常有益,我在譯文中亦採用它。

  引用《聖經》時,我採用思高聖經學會所編譯的《新舊約全書》,《聖經》中的人名地名亦隨之。唯因思高聖經學會的譯文,係由希伯來或希臘原文譯成,因此往往與聖奧古斯丁所引的拉丁文稍有出人。且聖奧古斯丁所引的拉丁文,是依舊拉丁文譯本,與現在的通俗本不同。其他人名地名的譯法,既然原文為拉丁文,大都又是拉丁名稱,所以就照拉丁文音譯出,與普通譯名能稍有不同。

  本書既然是一位天主教主教的作品,所以宗教專門名字,都照天主教慣用的名字譯出。聖奧古斯丁晚年將自己全部的著作,加以校對修正,並說出著書的動機及經過,與書中的內容及當修改處,對讀者非常有益。本書亦不例外,所以照拉丁文版,將它譯出,放在書前,以便讀者索閱。

  現在中文書籍後面,往往有中西文人名對照表,但因未指出章數頁數,所以沒有大用處,而西文書籍中則常指出頁數章數。本書為讀者便利起見,亦指出卷數章數及頁數。有些名字,只見一次,且不重要者亦從略,引用多次及較為著名者,則皆列入。

  本書往往引維吉爾等人的詩,我亦用我國詩體釋出,有韻時自然更好,韻不來時,亦不加勉強,以免損害原文的意義,有削足適履之虞。

  蒙輔仁大學文學院高思謙院長,在百忙中為之校對、修改、潤色,使譯文減少許多錯誤,特申謝忱。又蒙于斌樞機為之題字(編按二),使譯文身價十倍,特表十二分的謝意。譯文付梓時,正逢于樞機古稀壽長,因此就將本書獻給他,作他古稀壽長的紀念。

一九六六年八月十五日,聖母升天日書於台西
一九七〇年五月五日修正於文生中學
 

內容連載

聖奧古斯丁校對序

哥德人由亞拉利克王領導猛烈攻破了羅馬城,當時敬拜邪神的人──一般我們稱他們為外教人──就歸罪於天主教人,乃比平日更惡毒地咒罵天主。我為天主之殿宇的熱忱所催迫,乃決定寫《天主之城》這本書,以反抗他們的咒罵或錯誤。

為寫這書,我曾用了多年的光陰,因為有許多不能延遲當先解決的事,使我無法分身。這部《天主之城》的巨作,寫了二十二卷,才算完成。

最初五卷,辯駁以為要使人間的事順利,當敬拜許多外教人所恭敬的邪神,因為忽略了這種敬禮,就災禍連天。以後五卷,是為辯駁主張「人間各時各地,常有災禍,只有大小不同而已,而敬拜祭祀邪神,為身後生命是有益的。」所以前十卷,是為辯駁反對天主教的以上兩種意見。但為使人不要說我只指責他人,而不說出我自己的意見,乃在以後本書的十二卷中做這件事,雖然需要時,在前十卷中,已說出我的意見,在以後十二卷中,亦辯駁反對的意見。

後十二卷中,前四卷論天主城及世間城的起源,以後四卷論二城的發展,最後四卷(註一)論二城的歸宿。因此論二城共二十二卷,然而書名,是採取更尊貴的,乃名之曰《天主之城》。

在第十卷中,不當以亞巴郎在祭獻時,由天降火,在祭品中移動,視為靈蹟,因為是神視,而非實事(註二)。在第十七卷中,論撒慕爾時,說他不是亞巴郎的子孫;更該說他不是司祭的後裔。因為依例,司祭死後,司祭的子孫便繼位。

撒慕爾的父親,是亞巴郎的後裔,然而不是司祭,如其他亞巴郎所生的子孫一樣,如一切人民皆稱為以色列人。

這書的開始是:天主最榮耀的城。

(註一)原文為最後三卷,但依上下文,當為四卷,可能是抄寫者的錯誤,乃改作四卷。
(註二)此事為本書的第十六卷第二十四章,而非第十卷,亞巴郎的祭獻,見創‧十五:9︱18。

第 一 卷

聖奧古斯丁指責外教人,將羅馬為哥德人攻破,歸罪天主教,謂災禍為善人與惡人所共有;最後辯駁譏笑天主教婦女為敵人所侮辱。

第一章 野蠻人為尊敬基督,在毀滅羅馬城時,饒赦了外教人。

在這世間城中,有敵人生活著,我們當反抗他們,以衛護天主之城。其中許多人,擯棄了他們的錯誤,成為天主之城善良的國民;別人對救世主基督不知恩,反而仇恨他;若他們不在羅馬聖堂中,保存性命,不死於敵人刀劍之下,就不能信口雌黃了。這些羅馬人,野蠻人為尊敬基督饒赦了他們,豈不是基督的敵人?在羅馬城被毀時,殉教者的墳墓,宗徒的聖殿,曾收容過他們,都可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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