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的盡頭,我們學跳舞

在世界的盡頭,我們學跳舞
定價:330
NT $ 170 ~ 356
  • 作者:羅伊德.瓊斯
  • 原文作者:Lloyd Jones
  • 譯者:陳錦慧
  • 出版社:聯合文學
  • 出版日期:2014-12-05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3230979
  • ISBN13:9789863230977
  • 裝訂:平裝 / 336頁 / 25k正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歸屬,也許是戀人關係裡最遙遠的距離
戀人在世界邊陲,試探愛情的危險邊緣

  曼布克獎入圍決選作家、大英國協作家獎得主
  羅伊德.瓊斯Lloyd Jones深情迷醉代表作
  2015台北國際書展主題國  紐西蘭  重點推薦

  開花結果的愛情,不一定是那紙婚約
  激烈狂放的過去,隨之而來的,並非懊悔眷戀
  沒有遺憾才能放手去愛
  在探戈裡,沒有錯誤的轉身,但每一支舞都從後退步開始,愛情也是

  戰亂波及世界南端邊陲之地的紐西蘭,四名年輕人在山洞躲避小鎮上的風聲鶴唳。其中二名青年與他們從小認識的女孩露易絲,跟著來自另一個南端邊陲的阿根廷鋼琴調音師施密特,因為在山洞長時間藏匿而孤獨無聊,透過施密特開始學起探戈。

  轉眼間來到21世紀,施密特的孫女羅莎住在紐西蘭首都威靈頓,經營阿根廷燒烤餐廳。家族裡的祕密跟著探戈,就像藏在身體裡的密令牽引著命運,又因為這種一支就可能讓人墜入情海的舞,試探愛情危險的底線。

  隔天晚上我們跳完一支舞,等著繼續下一支時,羅莎說,「技術不是全部,坦白說,你一個月內就能學會,但要跳出那種感覺……嗯,可能要花上好幾年,是一輩子的功課。」她想必發現這番話讓我多洩氣,因此馬上又提出另一個更能提振士氣的時間表。她說,「如果一支舞結束之前你還沒墜入情海,那你等於沒跳探戈。」

  「一支舞?」我質疑。這話即使出自羅莎口中,仍舊太誇張。「一支舞可能只有三分鐘。」
  「或許更短。」
  「或許更長。」

得獎紀錄

  入圍年度紐西蘭卓越小說獎Montana Book Awards Deutz Medal for Fiction


名人推薦

  何致和  專文導讀 | 郭強生、黃麗群、劉中薇  高明推薦

  「邊緣加上挑透......築出了誘人的一處情慾祕境。」——小說家 何致和

  「瓊斯解決了許多小說家都遇到的難關:如何在描寫音樂時,用文字去展現音樂的特質……是一則既優美又讓人心痛的故事。」——《紐西蘭先驅報》(New Zealand Herald)

  「瓊斯的文字無懈可擊。」──《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

  「書中寓言般的調性彷彿摻雜了魔咒,洞見之深刻震撼人心。」──《坎培拉時報》(Canberra Times)

  「自始至終扣人心弦、回腸蕩氣。」──《紐西蘭廣播電台》(Radio New Zealand)

  「瓊斯每一本新作都展現全新風貌……閱讀本書就像聆賞波瀾壯闊的樂曲,跌宕起伏如行雲流水。」──《世紀報》(The Age)

  「溫和中不失妙趣……處處可見淡淡的幽默與強烈的感性。瓊斯的筆觸鬆又圓融,讓我想起史坦貝克幽默的那一面。」──《世紀報》(The Age)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羅伊德.瓊斯(Lloyd Jones)


  紐西蘭作家,代表作包括榮獲多座文學獎的《聲名之書》(Book of Fame)、《紐約時報》年度推薦書《傳記》(Biografi)、《啾喔》(Choo Woo)、獲選大英國協作家獎與英國曼布克獎入圍決選小說的《在荒島上遇見狄更斯》(Mr. Pip)、《畫出你的太太》(Paint Your Wife)與《流浪的母親》(Hand Me Down World)。目前定居於紐西蘭的首都威靈頓。

譯者簡介

陳錦慧


  加拿大Simon Fraser University碩士,曾任媒體記者十餘年,現為自由譯者。近期譯作:《塔裡的男人》、《簡愛》(新譯本)、《生死魔幻》、《山之魔》等。
 

推薦序

邊緣的挑逗 何致和


  這是一個外遇的故事。

  聽見「外遇」,可能馬上就會引來兩種出自不同心態的關注。第一類關注者,帶的是著偷窺和情色的目光,站在看好戲又事不關已的位置,無比安全地隨著東窗事發的男女主角來一趟情慾冒險。另一類關注者,往往有強大的道德正義感和對被背叛者感同身受的同情,他們總是站在正宮的那一方,猛烈批判任何偷吃劈腿見不得光的感情和性愛活動。報章雜誌幾乎天天都有此類羶腥新聞報導,服務的是廣大的第一類關注者;每逢有公眾人物與不應該被公開的對象進出旅館被偷拍後,網路鄉民同聲一氣的口誅筆伐,則是第二類關注者普遍存在的明證。

  對上述第一類關注者,我非常樂意向他們推薦《在世界的盡頭,我們學跳舞》這本小說,而且只需用一句話就能道出非讀不可的理由:這部小說徹頭徹尾講的都是外遇故事,精采程度可不是報紙短短幾百字報導可以相比的。至於對第二類正義感強大的衛道之士,我就得委婉小心地解釋一下了:「道德」也許是某些小說的主題,但不是所有小說都必須放在道德的磅秤上才能稱出重量。有時候,太過正直或堅持倫理價值的閱讀態度,正如倒人胃口的馬賽克,可能會讓我們看不見小說動人的凹凸曲線和性感部位所在。

  收起道德的放大鏡,就可以來好好閱讀紐西蘭小說家羅伊德.瓊斯的這本小說了。我一開始說這是「一個」外遇故事,現在必須修正一下,其實這是「兩個」外遇故事。小說的故事時間非常長,從1916到2002年,跨越了八十年以上的歲月。第一個外遇故事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一位擁有德國姓氏「施密特」的鋼琴調音師,來到紐西蘭南部的小鎮,邂逅鎮上少女露易絲。為逃避鎮民的霸凌,他們一起躲進海邊的洞穴,為排遣無聊,他們在山洞裡跳起了探戈。第二個故事發生在二十一世紀的這一端,事件當事人(也是此篇小說的敘事者)是個年僅十九歲,在餐館打工洗碗的大學生。某夜打烊後他撞見三十六歲已婚的老闆娘羅莎(施密特的孫女),一個人在店裡跳探戈,從此迷上了這種舞蹈和這段姐弟戀情,並一步步走入施密特與露易絲的故事。

  探戈,我們很快發現,是這本小說緊跟在「外遇」之後跳出來的關鍵字。據說,探戈最早本是情人之間的祕密舞蹈,所以跳舞的時候必須不停東張西望,提防被人發現。此說法是否屬實,有待考證,但倒已傳神點出這種舞蹈充滿誘惑和挑逗的一面。當然,幾乎所有男女共舞的舞蹈,多少都和自然界某些動物的求偶舞類似,透過誇張的身體動作所傳遞的,是情意和性愛的訊息。不過探戈的表現似乎更複雜一些,男女舞者的位置關係時遠時近,距離遠時,男女雙方即使伸長手臂也構不著彼此,距離近時,兩人的軀體又緊密交纏溢滿陶醉愛戀。探戈要跳得好,男女雙方都需要擁有高明的技巧。帶舞的男士必須懂得即興、知道視狀況隨時變通,跟舞的女伴也必須配合適應,不能直挺挺地像一根燈柱。同樣的,一段「完美」的外遇戀情,也需要相當的技巧與男女雙方的配合,才能長久維持這樣的關係。由這點來看,探戈在這本小說中不只是做為故事背景與情節的串接工具了,它還已提升到了隱喻的層次。因此作者才會在小說中藉由一位阿根廷詩人之口如此形容:「沒有結婚證書,只有源源不絕的挑逗。」

  凝視這層隱喻,便不難看出作者為何會把這個浪漫的故事定名為《在世界的盡頭,我們學跳舞》。「世界的盡頭」可解釋成「絕處」、「困境」,而跳舞(探戈)則代表了希望與救贖,這是正向的思考。但我們也可以更具體一些,把「世界的盡頭」視為某種邊緣位置,而這正是不能公開、不能承認、不被祝福的外遇者所置身的處境。於是,邊緣加上挑逗,便成了這本小說的基調,也築出了誘人的一處情慾祕境。

  令人敬佩的是,儘管外遇題材庸俗,小說家瓊斯卻以極講究的文字,把這種每天都可在報上看到的緋聞事件,寫成崇高的藝術作品。為說明此點,我不得不再用探戈做為譬喻。閱讀這本小說,你當然會在第一時間把焦點放在故事流動的情與慾,就像觀賞探戈表演,不可能不注意到探戈女郎曼妙又大方暴露的身材。但是,你很快便會發現,舞者的每一個步伐,每一次的踢腿或勾腳,竟然是如此精緻、細密、嚴謹又準確,使你很快就把欣賞的重點移動到舞者的每一個旋轉、傾斜和流暢的肢體語言。瓊斯的文字就是如此,你會注意情緒和氣氛的控制,巧妙的譬喻,豐美的修辭。這本小說的主角原本都只是平凡的人,是遇上了探戈,才使他們變得如此不凡。而這本小說的故事原本也是平凡的,是配上了瓊斯的文字,才使整部作品變得如此脫俗。

  不難發現,瓊斯試圖把舞蹈融入小說的文字與結構,而這讓人聯想到米蘭.昆德拉所強調小說的音樂性。昆德拉把小說的每一部都視為交響曲的一個樂章,並自認他的小說每一部可以帶上一個樂曲速度的標記。瓊斯的小說也一樣,在這部作品中,他努力讓形式和內容都與探戈產生聯結。除了上述外遇關係與探戈的隱喻,在作品的布局上,我們也可見到同樣的對位用心。兩個外遇故事,分置在故事時間軸的兩端,但它們並非各自直線進行,而是像螺旋狀不斷交錯。在敘事策略上,瓊斯也使用了雙重的設計,在第一人稱敘事層外,又有第三人稱做為綜觀歷史全局的另一位敘事者。正如探戈世界,「沒有錯誤的轉身,但每一支舞都從後退步開始」,瓊斯的《在世界的盡頭,我們學跳舞》也是一樣,他採用了極危險的,需要高明技巧的小說寫作方法,讓形式和內容完美結合,表演了一場華麗的探戈。                                                           

 

內容連載

〈第1章〉
 
有位拄著銀柄手杖的老人家,連續十一年帶鮮花去給露易絲上墳。他每星期六都會出現,提著塑膠桶、刷子、清潔劑和一把帆布折疊椅。他出現的時候總是打扮得體,黑色休閒外套、白色長褲,外套釦眼上的鮮紅花朵跟一頭白髮形成強烈對比。
 
過世前那一年,他習慣帶十歲小孫女造訪恰卡里達墓園。他坐在露易絲的墳墓旁、用軟呢帽搧涼時,小孫女就提著塑膠桶,跟其他前來追悼亡者的人一起在水龍頭前排隊。
 
保羅.施密特自己有車,可是,在這趟特殊旅程中,他喜歡搭公車。司機會扶他下車。在舞池裡時,他的腳步從來不曾如此遲疑、如此猶豫。他總會聽見一聲叮嚀:「先生,小心車子。」他會不以為然地咕噥一聲,然後舉步橫越川流不息的馬路,朝狄亞茲上校大道的鮮花攤走去。
 
以一個生命核心裡隱藏了重大欺瞞的人而言,施密特在許多生活小細節上展現忠誠度,並以此自豪。比如說那個特定的公車司機,以及那個他買藍色鳶尾花的巴拉圭籍鮮花攤小販。
 
某個星期六,另一個鮮花攤陳列的花束吸引他的目光,是黃花毛茛和金雀花,喚醒一段陳年回憶。當時公車還在行駛,他費力地從座位上站起來,踉踉蹌蹌地越過鄰座女士的膝蓋。公車猛地顛了一下,他急忙用雙手抓住擺盪不迭的吊環,手杖嗒啦啦地掉落走道,他卻毫不在意。事後,公車司機說他看見施密特彎低身子、隔著公車後車窗凝望那束盛開的金雀花漸漸遠逝的影像,一手按住某個婦人默默承受的肩膀、穩住腳步。
 
到了下一站(他平時不是在那裡下車),施密特跌跌撞撞走下公車。司機從後面追上來,把手杖遞還給他。老人瞥了手杖一眼,沒道謝就收下。司機笑了笑。他們彼此心領神會,或者說,他們生命中特定的兩段時刻已經成了他們友誼的基礎。其一是老先生上車下車的時點;另一個重要時刻落在聖誕節前一星期,那時老先生會給司機一盒高檔雪茄。雪茄總是最後一刻才出現,等公車減速,緩緩駛進老先生的站牌,老先生才匆匆遞出,動作爽快直接,彷彿遞出不需要的物品似的。司機收下雪茄時則是連聲道謝、過度謙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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