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江南家世叢考(下冊)

曹雪芹江南家世叢考(下冊)
定價:260
NT $ 221 ~ 247
  • 作者:吳新雷黃進德
  • 出版社:龍視界
  • 出版日期:2015-07-02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5620065
  • ISBN13:9789865620066
  • 裝訂:平裝 / 226頁 / 25k正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是吳新雷、黃進德兩位先生關於《紅樓夢》作者曹雪芹江南家世研究文章的結集,其中較多的篇幅記敘考察了有關歷史文化遺存,同時對曹家的家世、人際關係,尤其是家況驟變做了多側面的考析。本書的上半部是吳新雷教授的論述,詳細疏解了康熙六十年《上元縣志》上的〈曹璽傳〉,考述了曹雪芹在江南的行跡,並考析了「隨園」的歷史變遷及四至臨界和內部亭榭池臺結構等。下半部是黃進德教授的著作,重點分析論證「曹寅與兩淮鹽政」、「曹寅與揚州書局」、「曹頫考論」等等,也可以說是曹家末世以前的一些最關鍵性的問題。

本書特色

  本書是曹雪芹家世研究的專著中超越前人之作,是一部值得認真細讀的專著。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吳新雷,南京大學文學院教授。


  1933年出生於江蘇省江陰縣貫莊村;
  1945年江陰縣貫莊小學畢業;
  1951年江陰縣南菁中學高中畢業;
  1955年南京大學中文系本科畢業;
  1960年南京大學中文系研究生畢業,留任中文系助教;
  1978年南京大學中文系講師;
  1981年南京大學中文系副教授;
  1983年任碩士生導師;
  1985年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學教研室主任; 
  1986年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
  1987年南京大學戲劇研究室副主任;
  1992年南京大學中國思想家研究中心主任;
  1993年南京大學中文系「中國古代文學‧宋元明清文學史」中國戲劇史專業博士生導師;
  2003年退休,現為中國紅樓學會顧問。
 
黃進德,揚州大學中文系教授。

  1932年出生於江蘇省崇明縣(今屬上海市);
  1944年崇明縣登瀛小學畢業;
  1947年崇明縣民本中學初中畢業;
  1950年江蘇省太倉師範學校畢業;
  1950年任教於常熟縣翁莊小學;
  1952年就讀於江蘇師範學院中文系,1955年併入南京師範學院中文系,1956年畢業;
  1956年蘇北師範專科學校助教;
  1963年揚州師範學院中文系講師;
  1985年揚州師範學院中國古代文學教研室主任、碩士生導師;
  1986年揚州師範學院中文系副教授;
  1987年指導國內訪問學者研究紅樓夢;
  1988年揚州師範學院中文系教授,1997年退休;
  1992年參與中國國家重大文化出版工程《中華大典》,先後任《文學典‧隋唐五代文學分典》副主編、《文學典》副主編、《魏晉南北朝文學分典》主編。
 

推薦序

縝密考證 精微析論——讀《曹雪芹江南家世叢考》  
馮其庸


  吳新雷、黃進德兩位合著的《曹雪芹江南家世叢考》就快出版了,他們來信要我為此書寫一篇序。我與他們兩位是幾十年的研《紅》老友了,他們的著作和文章,我差不多都讀過,尤其是研《紅》的文章,更是如此。所以要我寫點意見,這自然是無可推辭。

  《曹雪芹江南家世叢考》這自然是考證曹雪芹的江南家世的,初聽起來,似乎只是曹雪芹家世的一部分,事實上也確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然而,曹家自康熙二年(1663)首任江寧織造起,至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由江南總督范時繹「查封曹頫家產」,到雍正六年二月初二日新任織造隋赫德接任,由「新任織造官員隋赫德到彼之後辦理」,即辦理對曹頫的抄家,在隋赫德到任以前,范時繹只是「固封看守」。所以抄家的報告,即〈江寧織造隋赫德奏細查曹頫房地產及家人情形摺〉,由隋赫德到任以後才具奏。按照推算,曹家最後結束其江南的家世,應是雍正六年二月初二日以後一段時間內,既不可能在雍正五年底隋赫德未到任以前就回京,也不可能在雍正六年隋赫德到任以後久留不走。所以曹家回京,總在雍正六年二月內或三月初,即公元1728年3月前後。由此可以算出,曹家在江南的時間自康熙二年(1663)起一直到雍正六年(1728)止,首尾共六十六年。這六十六年,也就是曹家從發跡到敗落的全過程。這也就是說,曹雪芹的江南家世,實際上占了曹家家世的最主要的部分,弄清楚了曹家在江南的這六十六年的情況,那麼也就是弄清楚了曹家家世的最主要、最關鍵的部分。所以,這部書初聽起來好像只是曹家的「江南家世」,細想起來,卻是曹家家世最最主要的部分,也是最為複雜、最難弄清的部分!

  我這次認認真真地把全部書稿讀了一遍,總的感受,就是這篇文章的題目:縝密考證,精微析論。我認為這部書,是曹雪芹家世研究的專著中度越前人之作,是一部值得認真細讀的專著。

  本書的上半部,是吳新雷教授的著作,其重點:一、詳細疏解了康熙六十年《上元縣志》上的〈曹璽傳〉,等於為〈曹璽傳〉作了詳解,並對曹寅的情況也作了考述。二、詳細考述了曹家在江南的行跡,特別是詳述了江寧織造府的沿革,曹寅時代織造府的地理位置和四至臨界,以及內部結構。三、詳細考析了「隨園」的歷史變遷及其四至臨界和內部亭榭池臺結構,指出了「隨園」原是曹家花園,曹家抄家後歸隋赫德,後又歸袁枚,改稱「隨園」,因此《紅樓夢》「大觀園」有某些素材來自「隨園」,實際上也就是來自曹家花園,這就可以理解了。四、在本書的上半部即新雷的文章中,分別考證分析了曹璽、曹寅、曹顒、曹頫等人的事跡,也為曹雪芹寫了評傳,因此,在這一系列文章中,實際上貫串著曹家三代四個人的活動,另外還有曹雪芹的行跡。所以讀完這一部分的文章,對曹家在江南的家世及其活動,也就有了一個極為清晰的輪廓。

  本書的下半部,是黃進德教授的著作。進德的論著,向以謹慎縝密聞名,與新雷的合作,可說是珠聯璧合。此書的下半部,重點是分析論證「曹寅與兩淮鹽政」、「曹寅與揚州書局」、「曹璽與康熙的關係」、「曹家與怡親王的關係」、「曹家敗落的原因」、「曹頫考論」等等,也可以說是曹家末世以前的一些最關鍵性的問題。
兩淮鹽政和揚州詩局這兩篇文章,前者著重敘述鹽政的內情,實際上鹽政歷來就是一個弊端百出的部門,曹寅的前任就是如此。曹寅有鑒於此,曾力圖更新,但康熙卻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致使曹寅無可措手。之後,由於康熙南巡,曹寅接駕四次,巨大的開銷,只好挪用鹽款國帑,落下鉅額虧空,造成敗家的根本。但曹寅在鹽差任上,一貫恤商愛民,因此曹寅身後,商民在揚州太平坊曾建祠以祀。而揚州書局一文,則著重論述了曹寅主持全唐詩局,精心籌措《全唐詩》的纂輯刻版,精益求精。在完成了《全唐詩》的刊刻後,又著手《佩文韻府》的刊刻,終於死在任上。本文對《全唐詩》和《佩文韻府》的纂輯淵源,論述精詳有緒,對曹寅在刻書方面的其他貢獻,也闡幽發微,發人所未發。

  特別是對曹寅與康熙的關係,曹家與怡親王的關係,敘論詳密有據,例如對「密摺」制度及其前後沿革的闡述,對雍正朱批曹頫請安摺上「傳奏」、「照看」等詞的內涵,多作了翔實可信的考析,足糾紅學界長期以來的誤解。對雍正心目中究竟有無「父黨」的概念,列舉多方面的例證說明,說明雍正繼統出自康熙親定,根本不存在「父黨」的問題。因而曹李兩家的敗落是由於「父黨」之說就不能成立。

  以上各點,都立論有據,論析切實可信,於「紅學」多所裨益。

  關於曹家敗落的原因,進德一直主張織造虧空說,並說明這個虧空,主要是由於康熙南巡的供應和隨從人員的需索,其中包括諸王子的鉅款索取等等,因此落下了無法彌補的鉅額虧空,成為曹家敗落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由於雍正上臺要清除康熙一朝的某些舊臣。進德的〈曹雪芹家敗落原因新探〉、〈三汊河幹築帝家,金錢濫用比泥沙〉、〈新愁舊恨知多少〉這三篇文章是集中論析這一問題的,所論都很切實有據,發人深思。我過去對這個問題的看法,關於織造虧空及虧空的原因等等,都是與進德一致的,我只是覺得這鉅額虧空是在康熙朝早已存在的事,而且也為康熙所熟知,並且深知其虧空的來由。但康熙只是提醒曹寅早早設法補清,並連批多個「小心」,以示事勢的嚴重,卻從不繩之以法。這就是康熙的政治在庇護著他。到了雍正朝,曹家失去了這個政治庇護,而鉅額虧空卻是抹不掉的,雍正又是個嚴峻的人,不像康熙——尤其是晚年,一味寬仁,因此曹家的鉅額虧空,就成為雍正嚴刑峻法的「突破口」。而政治的因素是隱蔽的存在、無形的存在,因而也是不容易說清楚的。但讀了進德的文章,覺得關於曹家經濟虧空問題及其原因,我們的看法本來就是一致的,至於是否存在隱蔽的政治問題,看了進德對所謂「父黨」的分析,也深受啟發。深感學問是無盡的,學然後知不足,只有學,才能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和學問。我從新雷、進德兩位的著作裡,又獲得了不少新知!不覺慨然有作,率賦兩絕,詩云:

  新書讀罷意加親,事事曹家歷歷明。
  三百年來多少謎,兩公巨筆一澄清。
  百年紅學亦紛綸,幾個書生樂苦貧。
  皓首窮經非易事,江頭又見絕痴人。
 
  寬堂老年不寐,枕上作也。
 

內容連載

曹寅與兩淮鹽政
 
康熙四十二年,曹寅奉旨與李煦輪管兩淮鹽務。明年七月底,欽點曹寅於本年巡視淮鹺。以此為始,一直到病歿揚州止,曹寅長年累月地奔走於江寧、儀真、揚州之間幹辦公事。從現存的《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來看,曹寅留駐鹽院、鹽所的時間最為久長。論名義,曹寅是以江寧織造的身份兼理鹽政。但實際上,他的公務重心已經移向巡視淮鹺方面。
 
鹽課,對清王朝來說,「關係國賦,最為緊要」。天下鹽課,則又以兩淮為最。清首任兩淮巡鹽御史李發元在〈鹽院題名碑記〉裡說:「兩淮歲課當天下租庸之半,損益盈虛,動關國計。」曹寅奏云:「鹽政雖係稅差,但上關國計,下濟民生。」查嗣瑮〈真州使院層樓與荔軒夜話〉詩亦有「舳艫轉東南,國用十之五」之句。那時,「官無論大小,職無論文武」,也都視鹽課為「利藪」。
 
康熙四十三年十月,曹寅履任伊始,銳意整飭鹽務,禁革浮費。於十月十三日、十一月二十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先後連上〈奏報禁革浮費〉、〈奏陳鹽課積欠情形〉、〈奏查過鹽商借帑情弊〉和〈奏為禁革兩淮鹽課浮費〉等四道奏摺全面條陳歷年兩淮鹽政的種種情弊並提出了擬意實施的整改舉措。內稱:
 
竊臣寅由蘇州調補江寧織造,歷任十有五年,即聞巡鹽御史於每年額引之外,有鹽二十斤,名為院費,故御史與筆帖式有三十萬兩之羨餘,因此條充織造衙門錢糧。其承差發收,係近年漏規,於二十斤之外又多增七斤,其中委曲難逃天鑒。
 
臣寅前請密奏,亦為此項,因未到任,不敢越次。臣寅今日履任,隨將無院札承差及發收等項,一概裁革,從此眾商可甦一分。但浮費之革,必清其源,上自督撫,下及州縣,內外過往官員尚屬眾多,前總督阿山名為禁革浮費,獨不自禁及其所屬,實恐臣等內員,一遇事件即行入告,故於臣未到任之前,先為之計。其十三款內,尚有一二件應留以恤地方貧苦者,俟部議下再當奏陳,以仰答皇上恤商愛民之至意。(〈奏報禁革浮費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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