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1
捍衛人民權益是政府無法閃躲的義務
前司法院大法官兼副院長 城仲模
21世紀伊始,人類引頸期盼的是溫馨願景(Vision)與普世價值(Value)的降臨。無如,紐約恐攻災難、新冠肺炎肆虐隨至,全球飄進了文明生活與文化深耕的浩劫;台灣的總體性發展正值慶幸歡呼之際,暗地裡,卻闖出一道幽憤無解的冤屈──太極門師徒背負了24年的悽愴情狀;此案仍在繼續跛跚未決之途,而師徒依然全神貫注、堅持為國家的法稅公平正義奮鬥不懈。每每思及讓人心裡異常驚悸,內心亦在滴血!怎麼台灣到現在還有這種事情?主政者,原係人民納稅請來的公僕,到底有沒有真正把人民的聲音、人民的痛楚放在心裡頭來審慎處理?以盡一點公權力政府的義務責任。
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保護人民,捍衛人民在法治上行事的權利,在太極門冤案卻沒有做到,讓純良的老百姓遭遇到這樣大的迫害,是國家的不幸。太極門案是一個指標性的案子,政府不能繼續消極漠視、怠慢置放不理,宜請立即徹頭徹尾去反省整個制度面及人事精庸雜混裡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如果一個明確的冤案經過二十幾年還不能解決、而曝現了台灣另面的政府之無能失職,這是非常羞恥的弊政情事。
推薦序2
真正法律人良知的覺醒,遏阻法稅公權力的濫用
中華人權協會榮譽理事長/律師 蘇友辰
關於太極門案又出書了,繼《明白》、《始末》、《真相》三本力作後,最近公民記者又以《誰偷走了他們的青春?》為名,彙集上開三冊法稅抗爭的故事精華,寫就長達5萬多言的椎心泣血書作,控訴檢察官、稅官、法官及執行官的不當與違法作為,偷走了他們的青春歲月,並誓言「不信公義喚不回,不容真理胡成非」,看了之後實在令人掩卷長嘆,久久無法自已!
本案被冤抑的主體是太極門掌門人夫婦,由於古門派師徒關係的緊密,彼此已結合為一體;師父的苦難,徒眾要一起承擔,已無法分解你、我、他,而成千上萬的太極門弟子,青春是他們人生的菁華,生命之所寄。萬人的青春又何其珍貴,除非剝奪生命,青春有如盛開花朵,它只會被踐踏、消磨、浪費、芳華被虛度;但太極門眾人的生命仍以青春活力為人間的公平正義理念奮鬥,而且愈拚愈形發光發亮,並沒有被「偷走」,上述三本力作的「青春」記錄是最好的證明。
從刑事案件的平反打到行政官司的纏訟,持久走了漫長24個年頭,若非有堅強的意志和信念,一般人老早已經放棄或投降。最令筆者佩服的是,他們仍然如三合土一般堅固地凝聚在一起,和師父師母不離不棄,雖然長期抗爭,用盡所有的手段包括陳情、遊行、夜宿凱道、舉辦研討會、論壇,耗去不可計數的時光歲月,犧牲正規的工作及正常的作息,但是他們甘之如飴,日以繼夜,視為一種「修行」練功,始終以身心合一「養天地正氣,法古今真人」的門訓,和師父兄弟姊妹們常相左右,直到苦難結束。
這項空前可能絕後的「法稅冤案抗爭」能夠轉換為「法稅改革」正能量,除了帶動法律人良知的覺醒外,也成功推動促成《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立法;而在訴訟上,由於行政法院專業法官的建立及獨立審判精神的發揮,太極門行政訴訟也打了18次的勝戰,最後也獲得臺北、中區國稅局承認80、82~85年度綜所稅開單課稅有誤,自行更正為「零」,並在訴訟上無條件撤回,唯獨81年判決確定部分有待從根拔除(提起再審或在繫屬中執行異議事件中翻案)全部歸零,那就是太極門徒眾的「青春不留白」了!
今年九月因為癌症過世,享年87歲著名自由派主張性別平權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生前曾告誡過法律系學生說:「如果你只是想要當一名法律工作者,那你的確擁有一技之長。但如果想要成為真正的法律人,你就不能獨善其身,而必須努力讓那些比你不幸的人,也能擁有更好的生活」。解鈴還需繫鈴人,唯有行政法院專業法官們的法律良知真正覺醒,方能有效遏阻不良稅官的濫權違法作為,維護人間的公平正義!
新書發表在即,身為本案追求正義路上的長期協行者有感而發,不能無言,故為之序。
推薦序3
國家公權力應依法審慎行使,謙抑善待人民
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任審判發言人
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院長 溫耀源
民主法治國家之政府應依法行政,憲法所訂人民之權利諸如財產權、訴訟權…均應立法保障;人民為支持政府,固有納稅之義務,但應依法納稅,應免稅之收入,不能違法課稅,同一收入事實不得先後認定不同,且無救濟之道。太極門弟子之敬師金屬贈與性質,自民國55年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成立迄今已經54年度,除80–85年度之敬師金因檢察官提起公訴,經國稅局違法以起訴書為課稅之依據,核發本案爭議稅單外,其餘48個年度均認定敬師金屬贈與,未有疑義。96年7月13日太極門刑事案件經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足證起訴書所訴各節不實。國稅局因而將80及82–85年度之稅單自行更正為零,惟獨81年度因最高行政法院未及審酌刑事無罪確定判決而先行判決確定,致生應屬免稅之敬師金被違法課稅之事。上開最高行政法院確定判決顯屬違誤,行政訴訟法又因限制被害人提起再審之訴期間致被害人救濟無門。政府知悉人民受此不法侵犯,原應積極補救,設法解決,反任由強制執行單位拍賣被害人之財產,侵害人民之財產權,莫此為甚。
國家公權力行使應依法審慎為之,並以謙抑之態度善待人民,保障人權。同一敬師金之事實在54個年度中僅81年度被判決確定課稅,其判決顯然背離事實,違背法令而有違誤。深盼本書之出版能讓社會大眾知悉本案太極門所受冤屈,並盼政府出面解決,回復原狀,則國家及人民兩蒙其利。
推薦序4
尊重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趙子榮
太極門冤案發生到現在已經二十幾年了,案發當時我是學習司法官,正好在搜索現場。因緣際會分配到刑事一審的審理。到現在三審無罪無稅判決確定已經又十多年了,這對一般老百姓來說是很漫長的過程,過程的辛苦只有真正經歷過的人才知道。
做任何事須憑自己的良心及愛心,每個人都擁有信仰宗教與集會結社的自由,可是檢察官沒有考慮到這層面,把太極門案辦得沸沸揚揚,當時媒體也被檢察官困惑就加以報導。一審判決宗旨只有一個,就是人性尊嚴中的宗教、信仰與思想自由,稅法也應該要重視,一、二、三審判決都認定是贈與性質,就不應該解釋成補習班。
從太極門案一路看來,可以了解國家整個司法制度真的需要改革。現行的國家司法制度對不起人民,因為只要判決人民無罪,檢察官一定會上訴,就有分數,卻不會有責任;而人民卻要花很多時間精力在司法上,這是國家司法制度要檢討的。從太極門案也可看到台灣司改並沒有對症下藥,問題在於提出的司改議題沒有真正符合人民需求,要如何跳脫法官的本位主義思考,進入到人民的思想裡面,才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但從另一個正面思考角度看太極門案,看到這個案件可以改善很多台灣人所沒有享受到的租稅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