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一個完整統一、情節緊湊的故事,展現出一個邊遠的亞洲駐地的生活場景。這是一部上乘的小說,因為它講述了一個扣人心弦的故事。奧威爾令他筆下的人物及背景鮮活生動。他很了解自己所寫的東西。

這部生動真實、引人回味的小說講述了一幫英國人的故事。在大英殖民統治日薄西山之際的緬甸,他們相聚在歐洲人俱樂部,整日飲酒,以排遣內心那無法言說的寂寞。其中有一位約翰‧弗洛里,他內心柔弱,深知英國統治毫無意義可言,可又缺乏足夠的堅毅,不敢為自己的印度朋友維拉斯瓦米醫生爭取進入白人俱樂部的資格。而沒有會員資格以及由此帶來的聲譽保護自己,醫生所擁有的一切,將會毀于一名地方治安官無恥捏造的誹謗之辭。

弗洛里無意中愛上一個新來的英國女孩兒,令事態更趨復雜。他必須有勇氣作出正確的舉動,不止為了朋友,也為了自己的良心。

喬治‧奧威爾原名埃里克阿瑟布萊爾(Eric Arthur Blair),1903年生于印度。 1907年他舉家遷回到英格蘭。1917年,他進入伊頓公學。1921年後來到緬甸加入Indianimperial Police,1928年辭職。隨後的日子里他貧病交加,此間他當過教師、書店店員,直到1940年,他成為New English Weekly 的小說評論員,他才有了穩定的收入養家糊口。1936年間,他訪問了蘭開夏郡和約克郡,1936年底,他來到西班牙參加西班牙內戰,其間他受傷。二戰期間(1940-1943),他為BBS Eastern Service工作,並在此間寫了大量政治和文學評論。1945年起他成為Observer的戰地記者和Machester Evening News的固定撰稿人。 1945年,他出版了《動物農場》,1949年出版了《1984》。奧威爾患有肺結核,于1950年死去。
 

作為殖民地,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上半葉的英屬印度地區(包括現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緬甸),以其異域的景致和情調、同西方迥然不同的文化習俗,給英國作家提供了一個極為理想的創作背景。于是我們看到,在維多利亞時代的社會批判聲中,在現代主義技法實驗的大潮中,一些作家同時也將眼光瞄向了這片奇異的南亞土地,並創作出大量優秀的作品。

然而單就長篇小說而言,在這些數量龐大、題材繁博的作品當中,真正稱得上佳作的,恐怕除了吉卜林的《吉姆》(Kim)和福斯特的《印度之行》(Oassage to Tndia)以外,就當屬奧威爾的這部《緬甸歲月》了。我曾長期懷疑,這是由于自己對英國文學史見識淺薄所致的個人見解,後來在批評家勞倫斯‧布朗德(Laurence Brand-er)的著述里看到了類似的評價,他認定《緬甸歲月》比之《吉姆》和 《印度之行》差距尚大,但定要排個第三出來的話,還真是難有與之匹敵的。再翻到版權頁一看,此書1954年便已出版,看來我的見 識淺薄的確不假,而《緬甸歲月》的“探花”地位倒也不是一己之見。

奧威爾同印度有著極深的因緣,他的父親長期供職于印度政府的鴉片部,而他本人就出生在印度比哈爾邦的莫蒂哈里,次年隨母親回國,公學畢業後,雖學業尚好,但未像其他伊頓生那樣去牛津劍橋深造,而是重返亞洲,在緬甸做了五年(1922—1927)的警察。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是亞洲民族主義情緒高漲、英國與緬甸民族關系最為糟糕的時期,于是,奧威爾也就親歷了諸多的民族隔閡,沖突,甚至殺戮,以及由此給雙方所帶來的難以擺脫的精神苦痛。奧威爾自認是大英帝國殖民機器上的一個部件,自然感受到難以承受的道德罪責。所以,如同當年的霍桑寫作《紅字》(The Scarlet Letter)是意在給自己的清教徒先祖贖罪一樣,奧威爾寫《緬甸歲月》時,亦是感受到內心中有一股“我必須為之贖罪的龐大重負”,因此必須通過文學創作的方式,來獲取內心的安寧和平靜。

《緬甸歲月》的故事有兩條主線,有點類似中國評書中“花開兩朵,各表一枝”的講述方式。一條線索是主人公弗洛里同伊麗莎白的感情糾葛,另一條是緬甸治安官吳波金與印度醫生維拉斯瓦米為爭奪進入歐洲人俱樂部的席位而展開的明爭暗斗。最後兩條線集合二為一,一切終見分曉。這當中的懸念設置和情節鋪陳,倒也扣人心弦,不過真正讓人擊節贊嘆的,是作者在描物狀景中對聲音和色彩的熟練把握,讀來仿佛真的置身熱帶叢林的光影世界。

奧威爾對東方有著很深的興趣,在《緬甸歲月》里,他借主人公弗洛里之口,表達了對緬甸的自然風光、傳統習俗、宗教信仰的痴迷,同時夾雜著對這個陌生又熟悉的國度那種愛恨交織的復雜情感。同《印度之行》一樣,這部小說涉及到不同種族之間的緊張關系,言語間也透出對殖民統治的種種不滿。但不同的是,《緬甸歲月》中的土著似乎更像是背景化的陪襯,而作者真正關注的,還是歐洲人自身在這個第二祖國的生存狀態,從而生發出該書的真正主題——孤獨。

……
網路書店 類別 折扣 價格
  1. 新書
    87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