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尋憲政之路︰孫中山的憲政思想及實踐問題研究

探尋憲政之路︰孫中山的憲政思想及實踐問題研究
定價:348
NT $ 104
  • 作者:李默海
  • 出版社:中央編譯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1-10-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11709389
  • ISBN13:9787511709387
  • 裝訂:平裝 / 220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孫中山的憲政思想,構建了一個相當完整的共和國方案,具有中國特色的民主主義思想。孫中山在追求更為合理、民主的理想政治制度時表現出來的勇氣和方法及他的憲政思想的合理內涵,都值得後人學習和借鑒。孫中山的憲政思想具有理論和實踐的雙重指導意義,是中國近現代政治思想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雖然孫中山的憲政思想沒有在中國真正實現,但歷史上許多東西尤其是思想方案,不能因其沒有實現就否定其歷史地位和意義,正如已經實現了的不一定全部合理一樣。


李默海︰男,1971年8月生人,河南台前人。副教授,法學博士。研究方向︰科學社會主義與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政治學、行政學、中國政府與政治。在《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理論前沿》、《理論導引》和《求實》等刊物發表論文近40篇。
 

目錄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民族國家的形成與憲政基礎的確立
 第二節 研究的緣由和意義
 第三節 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第四節 研究的方法和角度
第一章 救亡圖存與孫中山憲政思想的產生
 第一節 中國近代資產階級憲政思想產生的背景
 第二節 以康有為為首的維新派的憲政思想
 第三節 孫中山憲政思想的產生
第三章 孫中山憲政思想的基本內容
 第一節 權能分立
 第二節 五權憲法
 第三節 地方自治
 第四節 民權初步
 第五節 政黨政治
 第六節 建國程序論
第四章 從政黨政治到以黨建國︰孫中山憲政思想的變化
 第一節 近代中國國家建設的主要任務
 第二節 民初議會、政黨政治的失敗與孫中山“以黨建國”論的提出
第五章 國民黨實踐孫中山憲政思想
 第一節 國民黨的訓政
 第二節 國民黨推行訓政的原因
 第三節 國民黨訓政失敗的原因
第六章 中國共產黨實踐孫中山的憲政思想
 第一節 新三民主義︰中國共產黨實踐孫中山憲政思想的理論基礎
 第二節 中國共產黨在江西蘇區實踐孫中山的憲政思想
 第三節 中國共產黨在陝甘寧邊區實踐孫中山憲政思想
 第四節 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實踐孫中山的憲政思想
第七章 余論︰當代中國憲政建設的思考
 第一節 在認識上,還憲政以本來面目
 第二節 正確處理黨的領導與以法治國的關系
 第三節 開展民權的教育與訓練
第四節 必須注意保護人權
參考文獻
後記
 

20世紀是中國由傳統向現代轉型的100年,中國人試圖建設一個不同于封建王朝的新型現代民族國家,其中,實現憲政就是中國現代民族國家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

從清朝末年起,中國人民一直為建立真正的民主憲政而奮斗。當時,先進的中國人為了自強救國,主張在中國“伸民權、爭民主、開議院、定憲法”,實行西方式的憲政,先後發動了戊戌變法、辛亥革命等一系列民主憲政運動,揭開了中國走向民主憲政的歷史進程。但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國,沒有也不可能實現真正的民主憲政。從清朝末年到國民黨反動政府,先後制訂過十幾個不同名目的“憲法”,無不有立憲之名而無憲政之實。清政府頒布的《欽定憲法大綱》和《十九信條》盜用“憲法”的形式確認“皇帝神聖不可侵犯”,根本談不上憲政。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產生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憲法,但革命果實被軍閥所竊取,憲政最終成為泡影。此後的北洋軍閥政府和蔣介石國民黨政府雖然都頒布所謂“憲法”,抄襲西方憲政的一些內容,甚至規定“人民之權利”,但實際上搞的是軍聞獨裁,不給人民以絲毫的權利,因而全都是偽憲政。

真正的憲政是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民主革命聯系在一起的。中國共產黨在其誕生之初就舉起了“爭自由,爭人權”的旗幟,並在其領導的根據地建立民主政府,著手實行由人民當家作主保障自己權利的人民民主憲政。如人民革命根據地不同時期頒布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陝甘寧邊區憲法原則》等憲法性文件,都規定了人民民主的制度和保障人民權利的內容,並在實踐中得到了認真的實施。特別是在抗日戰爭時期,各根據地人民政府普遍制定了包含保障“人權、政權、財權”內容的施政綱領,普遍頒布和實施了專門的保障人權的條例。

人民民主革命的勝利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開創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新時代,開闢了人民民主憲政的新紀元。1949年頒布實施的起臨時憲法和建國綱領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確立了人民共和國的政治法律制度、建國大政方針和保障人民權利的原則。1954年,在全民討論的基礎上制定了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了人民民主的國家性質、政治制度和國家機構的職能,並以“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專章規定了公民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人身等方面的權利,奠定了人民民主憲政建設的基礎。

新中國的民主憲政建設也經歷了一個曲折發展的過程。特別是在十年“文革”中,國家陷入內亂,憲法與法治被擯棄,人權遭到摧殘,民主憲政建設一度發生嚴重倒退。1975年通過的新中國第二部《憲法》,刪掉了民主憲政的大量內容,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一章由19條減成4條,縮小了公民基本權利的範圍,且一反常規,先規定義務後規定權利。1978年在剛剛結束“文革”的背景下通過的新中國第三部《憲法》,雖然取消了1975年《憲法》中的某些錯誤規定,增加了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但在民主憲政方面仍未完全擺脫“文革”的影響,存在較大不足。

1982年12月4日,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修改通過的新中國第四部《憲法》即現行《憲法》,突出了民主與法治兩大憲政原則。一是關于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比歷次憲法內容更加廣泛、切實、明確,且規定了國家為保證公民權利的實現和逐步擴大應采取的政策措施。二是將“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定為國家的根本任務之一,突出地強調了憲法的權威和法治的重要性,明確規定︰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社會團體、各個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在此基礎上,1999年在修憲時進一步明確將法治原則作為國家的基本治國方略和建設目標寫入了《憲法》。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憲在民主憲政建設方面的“亮點”是,突出了人本精神,確立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

人權入憲是人民民主憲政的重大發展。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憲政的根本目的和最高原則,是憲法和憲政得以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基礎和歸宿,是衡量是否真正實行憲政的根本標準。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雖然為促進和發展人民的各項權利從制度、政策和物質保障等各方面作出了長期不懈的努力.但是,先後頒布實施的《共同綱領》和四部《憲法》都沒有使用“人權”概念,而只使用“公民的基本權利”概念。雖然從實際內容來看公民權利與“人權”概念並無二致,但是,由于憲法中沒有“人權”概念和原則,使得我國的人權法律保障和人民民主憲政建設顯得不夠完整。此次修憲引入“人權”概念,用“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來概括、提升和統攝憲法關于“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突出了人權原則,並使人權、民主、法治三項原則名副其實地結合起來,從而完善了人民民主憲政的內涵。

在近現代中國致力于憲政追求的眾多歷史人物和主張中,孫中山是個代表性人物。辛亥革命後,孫中山逐漸形成了以“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民權”、“權能理論”為核心的憲政圖式。這一圖式集中體現在1921年他擬定《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一文中,其具體內容為︰一、國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義、五權憲法,以建設中華民國。二、建設之首要在民生。故對全國人民之食表住行四大需要,政府當與人民協力,共謀農業之發展,以足民食;共謀織造之發展,以裕民表;建築大計劃之各式舍,以樂民居;修治道路、運河,以利民行。三、其次為民權。故對于人民之政治知識能力,政府當訓導之,以行使其罷免權,行使其創制權,行使其復決權。四、其三為民族。故對于國內之弱小民族,政府當扶植之,使之能自決自治。對于國外之侵略強權,政府當抵御之;並同時修改各國條約,以恢復我國平等、國家獨立。五、建設之程序分為三期︰一日軍政時期;二日訓政時期;三日憲政時期。

這個建國大綱,具有總體規劃性質。其立國之本是“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憲政實施的具體內容依次為“民生”、“民權”、“民族”,人民的利益被置于中心位置;實施憲政的過程實行“三步走”戰略,由“軍政”、“訓政”而最後進入“憲政時期”。

孫中山認為,實行民主憲政首先必須實行軍法之治,此即為軍政時期。在他看來,軍政統治是實施民主政治的基礎,不用革命的武力消滅一切封建腐朽勢力和反動的軍閥勢力,不以革命的軍事專制統治方式鏟除一切障礙,不事先造成社會和和平安寧環境,是談不上實行民主政治的。實施民主政治的第二步是訓練使用民主權利,此即為訓政時期,孫中山亦稱“過渡時期”或“約法”時期。孫中山擬定這一時期的任務是“施行約法”(非現行者).建設地方自治,促進民權發達。民主政治第三步是按國民大會制定的憲法實行統治時期,即為完政時期,孫中山亦稱之為“建設完成時期”。擬在此時期始施行憲政。按孫中山構想,憲政開始實行之時,全國國民應按憲法舉行全國大選;國民政府在選舉完畢後三個月解職,而授政于民選之新政。此後,民選之新政則完全按照五權憲法規定行使職責。此時,民主政治體制才算建立起來了。孫中山所設計的實行民主憲政的這個程序,是相互餃接的一個完整過程,是一個以循序漸進方式實現中國憲政的過程。

孫中山的憲政思想,構建了一個相當完整的共和國方案,具有中國特色的民主主義思想。孫中山在追求更為合理、民主的理想政治制度時表現出的勇氣和方法,他的憲政思想的合理內涵,都值得後人學習和借鑒。孫中山的憲政思想具有理論和實踐的雙重指導意義,是中國近現代政治思想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一雖然孫中山的憲政思想沒有在中國真正實現,但歷史上許多東西尤其是思想方案,不能因其沒有實現而否定其歷史地位和思想意義,正如已經實現了的不一定全部合理一樣。

李默海博士的這本書要表達的觀點與思想與上述問題的思考基本一致。其書的結構與內容是其本人在博士生學習期間形成的。很有幸,在他博士研究生學習期間我作了其論文的指導老師。看到該書的出版,寥寥幾言,略表欣慰之意。同時,我也把該書的出版看作李默海博士學術生涯的起點,而不是終點,希望他有更好的論著問世。

張錫恩
2011年5月于山東大學五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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