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聽話的女兒

不聽話的女兒
定價:340
NT $ 216 ~ 306
  • 作者:茹.富里曼
  • 原文作者:Ru Freeman
  • 譯者:郭寶蓮
  • 出版社:馬可孛羅
  • 出版日期:2010-03-07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6319083
  • ISBN13:9789866319082
  • 裝訂:平裝 / 384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相近的膚色、相仿的年齡,是什麼牽引她們的人生,奔向不同的命運?

一位失去所愛,攜著三個孩子脫離殘暴丈夫的母親,將迎向什麼樣的未來?

在人生的道路上,她們的命運將如何交會?幸福會在終點等待她們嗎?

愛人或是朋友?忠誠還是背叛?面對命運的十字路口,妳敢大膽選擇嗎?

  萊颯,一個從五歲開始就當僕人的女孩,三十多年,忠誠的服侍著她的小主人莎拉;碧娑,一個三十多歲的媽媽,為了逃離丈夫的拳打腳踢,她帶著三個小孩偷偷離開家,搭乘火車千里迢迢要去投靠娘家親戚。她心中勾勒未來的美景,不曾思及三天兩夜的火車旅程會不會帶給她什麼樣的命運轉變?

  作者為她筆下的兩段故事發展出平行的兩條線:萊颯,從天真浪漫的五歲女孩長成風韻成熟的三十幾歲女人,碧娑,短短三天旅程,說盡了她的一生。兩條平行線將有怎樣的交集呢?在斯里蘭卡栩栩如生的場景,命運正考驗著她們:愛人或是朋友?忠誠還是背叛?面對未知的人生,她們將往哪裡去?

【萊颯&莎拉】

  她討厭所有平平淡淡的東西!為什麼她不能繼續這樣過日子?她猜想應該是自己培養出品味了,她有了品味和渴望,尤其莎拉身上一天一天出現的那些東西讓她好生嚮往,其中最難以抗拒的就是鞋子。其他東西都能透過小心翼翼的掩飾,譬如將會露出二手跡象的地方用別針遮掩或打摺塞藏起來,讓人以為那是她自己的,是專屬於她的衣服。但鞋子就不行。真正的新鞋子就是不一樣:鞋子會讓人看出好命與歹命的差別。

  只要有莎拉,萊颯就不孤單。就算沒人愛她,莎拉也會愛。否則她為何會幫她做這些?莎拉是一個連自己孩子臉色蒼白、全身冒汗,感冒躺著休息時也不會對孩子表現出關心的母親,而且她也從未洗過自己女兒柔嫩光滑的身體。在這三天裡,莎拉照顧她,一開始經常來探視,後來比較少,多半是要看看她的復原狀況而不是來安慰她。

【碧娑】

  * 我都能見到她父親席瑞的影子。步履從容自信,下巴揚起、傲視八方,彷彿掂量全世界後同意它美麗又合宜。還有眼中的淘氣也有席瑞的身影。她讓我擁有他,讓人們不可能遺忘他,或說她是個沒父的孩子。我知道這三個孩子是誰,他們渴求什麼,他們要往哪裡去,這就是我的愛情證明。

  *當然,所有人都知道。我不是唯一有外遇的女人,不過我是第一個不在乎別人怎麼說,不想去隱瞞自己感覺的人。我如同往常走路抬頭挺胸,……村裡的女人不喜歡見到我這樣,但她們欣賞我的勇氣,甚至想和我做朋友,好讓我具體感覺到的那種力量也能滲入她們的骨子裡。真正痛恨我的是男人。

作者簡介

茹.富里曼(Ru Freeman)

  出生於斯里蘭卡的可倫坡,家族男丁興盛,作家輩出。她曾於西澳伯斯市莫道克大學(Murdoch University)以非正式方式學習一年,之後帶著一隻派克鋼筆和一盒德國鐵甲武士牌鉛筆前往美國緬因州的貝茲學院(Bates College)就讀。之後在可倫坡大學取得勞工關係碩士學位,並在美國及國際性的人道組織及勞工權益團體工作。她以英語從事政治寫作並譯成斯里蘭卡語。至於個人創作則散見於藝術政論雜誌《格爾尼卡》(Guernica)、《故事季刊》(Story Quarterly)、《螃蟹果園評論》(Crab Orchard Review)、《寫作角落評論》(WriteCorner Press)、《Kaduwa》等,並被提名為2006及2008年最佳「新美國之聲」(New American Voices)選集。她初試啼聲之作《不聽話的女兒》已翻譯成荷蘭文、義大利文、中文、葡萄牙文和希伯來文發行,有聲書即將由美國有聲出版商Tantor Media出版。她將斯里蘭卡和美國視為家鄉,致力於提筆寫下家鄉的人事物。

譯者簡介

郭寶蓮

  台大社會學碩士,輔大翻譯研究所肄。專職譯者,譯作包括《血色童話》、《心願清單》、《不用讀完一本書》等。譯稿賜教:[email protected]

 

推薦序

囚禁在愛裡

袁瓊瓊

  《不聽話的女兒》是斯里蘭卡小說。斯里蘭卡古稱「錫蘭」,一直是英國殖民地。直到一九四八年,二戰結束後才宣佈獨立。一九七二年改國名為斯里蘭卡,同時期,國內四大種族之一的印度泰米爾人也要求獨立,並成立了解放組織:「泰米爾-伊拉姆猛虎解放組織」。

  「猛虎組織」從一九七二年起,成為斯里蘭卡國內動亂的主要來源。書裡頭「碧娑」那段漫長的鐵路之旅,一路上的動亂爆炸,以及她情人席瑞的背景和命運,都和這段歷史有關。

  二○○九年五月,斯里蘭卡政府軍將猛虎組織的最高首領擊斃,這場歷時三十七年的內戰才算正式終結。故事裡,分別是兩段敘述,一段是「碧娑」,一段是「萊颯」,很明顯,兩人身處兩個時代,或許由於內戰,這兩個時代似乎差別不大。生活在所謂「現代」斯里蘭卡的萊颯,所遭遇的限制與囚禁,與早她一代的碧娑並無差別。

  我有點好奇,對於國家這樣漫長的動亂,一個男性的斯里蘭卡作家,會有怎樣的書寫。張愛玲在「傾城之戀」裡敘述: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也許就因為要成全她,一個大都市傾覆了。成千上萬的人死去,成千上萬的人痛苦著。

  於女性,外界好像始終不如內在重要。整個世界傾覆了,似乎也不如自身的成全或摧毀巨大。這是女性史觀。我們是真正活在生命之流裡的性別,天然知道,外在世界來來去去,儘管千變萬化,但自身的解放如果未落實,國家或世界的解放,其實未能改變我們什麼。

  從身世看,生活在較早年代的「碧娑」似乎比「萊颯」更有勇氣。她出身階層良好,讓父母婚配給自己不愛卻門戶相當的男人。婚後外遇,對抗著家族和鄰舍的鄙視和敵意,公然與情人出雙入對,並且生下情人的孩子。

  碧娑的時代,這種對抗是必須付代價的。這個「不聽話」的女人,在故事開始時,已經經歷了一切,她的情人被殺,丈夫離開她。她帶著婚姻裡和婚姻外的幾個孩子,坐火車回家鄉去投奔親人。她「解放」自己的方式是激進、猛烈,而且壓迫性的,與猛虎組織的暴力,某種程度來說,如出一轍。為了她自己在愛情上的自由和自主,她等於逼迫了自己的丈夫去刺殺情人。她選擇了自己的路,同時也替他人選擇了無法迴避的命運。

  書裡有一段驚人的描寫。碧娑的列車行駛到某截路段時出了意外,險些翻覆。原來是有人臥軌。碧娑下車去察看,發現死的是一家四口,都穿著代表聖潔與贖罪的白衣。男人把自己的妻子和兒女綁在鐵軌上,自己則臥著軌道之間的枕木,用列車帶來的死亡淨化一切。這妻子犯的是與碧娑同樣的通姦罪,因此被丈夫處決,並且賠上了兒女;碧娑卻全身而退,得到一個,雖然艱難,生機渺茫,卻可以重新開始的機會。

  這段描寫,或許不是作者本意,卻讓我看到男性的痛苦和無力。對於「不聽話」的女人,男人除了選擇鮮血,似乎沒有別的辦法。自己的鮮血,情敵的鮮血,或者妻子和孩子的鮮血。這多半不是他願意的,然而他好像比出軌的妻子更無從選擇。當女人出軌時,他便被挪移到了必須殺死別人殺死自己的軌道上。

  三十年後,新一代的「萊颯」,遇到的是不再這樣「負責」的男性。對於女人的「不聽話」,他們攫奪來成為自己的利益。如果女人要叛逆,要背德,要越軌,他們理所當然成為同謀者。萊颯這一代,男女關係的紊亂與輕描淡寫,幾乎是書裡唯一「現代化」的東西。到底是二十一世紀,在從前會鬧出人命的背叛與出軌,甚至非婚生子,無論扯出多大的風波,都構不成真正的問題。

  書中描寫的斯里蘭卡,依然存在階級制度,社會風習似乎還維持舊狀。女孩子成年後的沐浴淨身儀式,去廟中祈福,婚慶大典中的華麗儀軌,給人一種斯里蘭卡充滿古老風味的錯覺。但是現代的斯里蘭卡女人萊颯,依舊被囚禁在愛裡。

  萊颯自小被好姊妹莎拉的父親收養,這收養並不平等,女孩子初經來臨,莎拉獲得成年式假期時,萊颯知道了自己地位低下,不夠資格得到這些,她只是個僕人。然而於女性,美貌從來都是比階級或財富更有力的東西。尤其在二十一世紀。

  在處理「性」或「愛」時,女性似乎不再有老一代婦女的包袱。性,至少在萊颯的身上,同時是盾牌和武器。她用性來抵禦自己不受傷害,也用性來攻擊和傷害他人。與純粹因為愛而發展婚外情的碧娑相比,萊颯的性或愛複雜許多。

  或許不忠誠只能交換到不忠誠,萊颯在她的生命中一直以迂迴、扭曲、退避隱藏的方式來接近愛,社會其實已經可以允許她更勇敢一些,因為她的好姊妹莎拉一樣出軌,似乎無論是心理或現實的包袱都沒有。

  兩個人的差異實在不是階級的問題,只是個人選擇。萊颯只是抗拒不了自己的美貌所附加的勾引能力。如果不使用,不親眼看見它的作用,如何知道美貌的力量呢?

  因為這種不忠實,對自己的不忠實,男人便學會理直氣壯的辜負它。萊颯一生,遇到的男人皆都始亂終棄。最後,她與當年的碧娑一樣,被迫離開原有的環境。

  碧娑的姨媽說過一句話:「人離開的原因很多。可能因為愛錯了人,或者因為對的人不愛她們。」兩代女人最後都為了男人離開。時代唯一的進步是世界給予了不聽話的女人較多同情。碧娑不敢曝露自己的真實身份,對前途毫無信心;而萊颯腹中懷著孩子,卻對未來充滿希望。然而,如果女人選擇自己的「來」或「去」,都還是因為男人,那麼,無論世界如何進步,她其實依舊囚禁在愛裡,並談不上解放。

 

內容連載

萊颯
她喜歡好東西,也深信不疑自己配得這樣的物品,所以從主屋浴室水槽下的櫃子裡給自己拿一塊橢圓香皂時,也絲毫不覺得這算偷竊行為。誰會意識到少了一塊?櫃子裡有七塊香皂穩穩地疊在一起,靜靜等著哪天輪到自己躍上那只長方形的高級瓷製皂盒中。這皂盒是主人在「蘭卡瓷磚城」買的,用來搭配淺綠色的新浴巾?她真的認為自己配用這種高級香皂,再加上不曾被揪出,於是順理成章地把那兒當成提供奢華體驗的妥當來源。用罄一塊,通常不出數月,就再給自己取一塊。

每天下午三點三十分,她用麗仕香皂在井邊梳洗,臉、腳、腋下和雙手。雖然偷竊行徑沒被發現,也不敢讓自己整天香噴噴,不過她依然堅持每天這個淨身儀式。粉紅清香的肥皂氣味撲鼻沁脾,讓她想起玫瑰香氣。真實的玫瑰她只見過一次,那年四月主人文森納吉一家帶著她到鄉間丘陵的途中見到的。當時不過五、六歲吧,來到他們家的第二年。想想那時要做的家事真是少,做起來輕鬆愉快。那鄉間丘陵清新蓊綠,有冰涼的小溪和著名的迪亞盧瑪瀑布。她與他們就像一家人般並立在瀑布腳下,任憑臉龐被水花波濺,任憑歪斜的瀑水以慢動作飛灑而必然引發的淚水弄濕了雙眼。瀑布之後他們開車到哈克噶拉植物園野餐。那兒的玫瑰綻放得完美無懈,若非散發著芬芳,簡直與可倫坡賣的假花難以區辨。從那天起,玫瑰成了甜美的憧憬,交纏著回憶與奢華,停駐在臉上,撫慰她臉龐。

今天,如同往常,當微溫井水將皂泡與香味沖下微陡的路面,消失在她腳邊草叢的瞬間,她感覺好悲傷。直立身子,凝向遠方,聞到垂捲於臉龐兩側的濕髮氣味。以左手撥攏右頰那綹髮,心想這樣的姿勢會比以右手執行更來得戲劇化。就是這一刻,濕漉漉的她想像自己成了電視劇中那個美麗卻遭拋棄的女孩,被善良卻遭誤解的楚楚可憐氛圍所籠罩。

除了渴望錦衣華服,她還強烈認為自己的生活至少該照三餐表現出戲劇化情節,就像每餐吃的麵包或米飯,以這樣的生活來照料她的心靈,餵養她的身軀。花園邊陲的老井只用來清洗衣物,也作為她的私人浴池,所以她總認為這裡專屬於她,是一處完美之地,讓她能馳騁幻想,匯聚戲中那些被熱情、惡行和勇氣所驅使的人物。

「萊颯!萊──颯!」這樣的呼喊也是傍晚的一部分。莎拉呼喚她的聲音從走廊飄傳而來,她想確定萊颯沒棄她跑掉。小姐走上濕濘著肥皂泡的小徑,萊颯瞬間被拉回十一歲。

「恩納伐(就來了),莎拉寶寶!」即使稱呼了這麼多年,她依然覺得這種叫法很愚蠢。寶寶。像她這年紀,怎麼會是寶寶?她捧起錫桶,將香皂藏在洗過的內衣底下,朝屋子走去。

莎拉在半途與她相遇。

「我們今天可以再去那條街嗎?」她挽著萊颯的手這麼問。
「唉內(唉),莎拉寶寶,你會讓我惹上麻煩的。」其實她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她想將學過的英文字「試試」實際應用在生活上,好讓自己能在腦中給這個字打勾,代表確實學過。如果她試著阻止她,就不會有人怪她跟著莎拉一起不乖吧?這是她在學校學到的第一個英文字。試試!試試!再試試!校長堅持要他們每天朗誦這個字,雖然謠言說他支持那些在勞動節當天穿著紅衣、手持繪有鐮刀與鐵鎚旗幟的人,還說他的任務就是以校長之名作掩飾,以便散播教義,鼓勵學生把自己想像成富人。儘管這些謠言都指控他是個危險的破壞份子,但坦白說,他的話語以及他那謎樣的生活,卻在她心中引發共鳴。她下定決心要遵從她自己對他教義的詮釋。或許詮釋錯誤,也或許會惹上麻煩,但以神起誓,她會試著讓自己變得更好。在她身旁的莎拉高興地咯咯笑:摘花時間到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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