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與法權

自律與法權
定價:280
NT $ 238 ~ 266
  • 作者:Rainer Zaczyk
  • 譯者:廖宜寧林倍伸
  • 出版社:五南
  • 出版日期:2018-10-25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1199788
  • ISBN13:9789571199788
  • 裝訂:平裝 / 148頁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的寫作契機源自一場於中國舉辦的研討會。會議以「啟蒙」概念為主軸, 探討此概念在中國與西方國家,是否具有不同的意義。結論是,中國的參與者認為:啟蒙不但不是普世的概念,在該概念的論證與發源上,毋寧受限於西方國家的歷史與文化脈絡。作者反對此結論,因此透過本書提出相應的闡述,並試圖證立:人的自我(Selbstsein)必然與在法權(Recht)中的生活具有關聯性。在本書的第一部分,作者承繼康德的實踐哲學與費希特對自我意識的思考,得出「主體之自我決定/自律的理念,雖發軔於西方,卻得以超越文化地域之限制而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結論。在第二部分,作者擴充提問的視角,從主體的自我關係過渡至主體之間、主體與共同體之間乃至於國家間之關係等三個向度。最後,作者認為,唯有透過法權(原則),主體才得以了解行為尺度何在,上述三個向度的和平共存方為可能。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Rainer Zaczyk

  現為德國波昂大學法哲學所所長,為著名刑法學者 Hans Welzel 與 Günther Jakobs 所擁有之刑法暨法哲學教席的承繼者,致力於德意志觀念論哲學與刑法學的接軌,「自律與法權」一書為其畢生法哲學思想的總結。

譯者簡介

廖宜寧


  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學士,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刑事法組碩士,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博士生暨年輕學者獎學金得主,現為德國福來堡大學法律系博士生,跟隨 Michael Pawlik 教授攻讀刑法學,研究主題為刑法上的自由與負
責概念。

林倍伸

  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學士,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刑事法組碩士,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博士生暨年輕學者獎學金得主,現為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院博士生,跟隨 Klaus Günther 教授攻讀刑法學,研究主題為溝通法理論與刑事不法概念。
 
 

目錄

導論

第一部   自我作為自律
一、從意識出發
二、自我
三、世界上實踐行動的方式
四、「規範」與「自我」
五、自律的型態
六、自我的起源
七、自律與人性尊嚴

第二部 自律與法權
一、提問範圍的擴充
二、包含他人的自我
三、被建制的共同體(社會與國家)
四、國家共同體

結論
 

導言

  很榮幸也很樂見《自律與法權》一書能夠經由五南圖書在中文世界出版。我要特別感謝我在波昂的學生,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周漾沂,負責處理翻譯及出版事宜;同時也感謝兩位譯者:福萊堡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廖宜寧及法蘭克福大學法學院博士生林倍伸。感謝三位不懈的努力,讓本書中文版得以問世。

  本書的基本思想如下:每一個人都是一個「自我」(Selbstsein),一個──獨立於一切文化與國界的特殊性──有意識的、將自身理解為統一體的精神性與物理性存在。這個自我概念是普世性的,並據此為個人開啟了對於每個他者的理解。本書在關於佛學、儒學以及西方啟蒙的章節中,指出了「自我」的這個普遍性意義。不過,自我及與其相連結的自我意識,不僅僅只是單純的內在主觀經歷,它同時包含了實踐性的自我決定行動,即「自律」(Autonomie)。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每個人都過著自我決定的生活,但並不是孤獨的,而是與他人一同生活在一個共同體當中。因此必須說明,獨立性與共同體、統一與差異要如何共存。這個工作乃是由法權以及相互承認的基本概念來實現,並且它將成為人類意識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展現在三個視野當中:人際間的法權關係、被建制的共同體,以及國家之間的關係──在一個人類的世界裡面。

Rainer Zaczyk
2018.9.25 於波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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