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vs智慧財產權

人工智能vs智慧財產權
定價:560
NT $ 532
  • 作者:陳家駿
  • 出版社:元照出版
  • 出版日期:2021-09-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5115422
  • ISBN13:9789575115425
  • 裝訂:平裝 / 456頁 / 15 x 21 x 2.28 cm / 普通級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是作者從AI法律與智財議題,有系統地予以整理分析,就AI的技術發展、著作權適格及歸屬、深度學習相關專利、演算法之營業秘密保護,以及AI應用對商標之影響等分析闡述,特別對於國際相關案例有非常深入的探討,可說是國內第一本有關人工智慧的智慧財產權議題之專書,極具學術與實務的研究價值。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陳家駿


  現任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臺灣資訊智慧財產權協會理事長。執業包括著作權與專利爭議/授權及訴訟、營業秘密訴訟、美國專利追索及訴訟、科技法律等,曾處理臺灣首宗業者遭美國ITC337條款專利侵權案、臺灣首宗營業秘密刑事案、臺灣首宗美最大半導體專利相關公平交易案、臺灣首宗P2P網路著作權侵權案等,近年於大學教授AI相關法律。
 

目錄

謝 序 謝銘洋
卓 序 卓家立
自 序

【技 術】
‧AI人工智慧歷來三個階段之技術發展
壹、AI人工智慧前言/3
貳、AI人工智慧名詞濫殤、沿革與最新應用趨勢/5
參、AI人工智慧三個發展階段背景技術沿革/7

【著作權】
‧AI人工智慧機器/深度學習在藝術文化方面之應用暨其著作權適格保護與歸屬之探析
壹、前 言/43
貳、AI相關之著作權議題/44
參、AI相關廣義機器學習之技術介紹/45
肆、AI在繪畫方面之應用/52
伍、AI在電影方面之應用/68
陸、AI在文學方面之應用/71
柒、AI在音樂方面之應用/75
捌、AI在戲劇方面之應用/77
玖、AI產出創作是否具可著作權之原創性/78
拾、AI產出著作權適格保護法律上四種可能之選擇/80
拾壹、美英歐中等國際案例參考與我國智慧財產局之解釋/82
拾貳、著作權適格保護:一般電腦程式與AI軟體演算法運作之區別/92
拾參、AI人工智慧創作著作權歸屬與傳統之分野──代結論/95
‧從Authors Guild v. Google案──談AI機器/深度學習與GAN生成式對抗網路適用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之探討
壹、前 言/97
貳、與AI相關之著作權各項法律議題/99
參、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基本判斷因素/102
肆、美國就合理使用轉化性質之典範定義與最高法院見解/103
伍、我國智財法院就合理使用與轉化性使用之見解/107
陸、AI版銀翼殺手:CNN卷積式類神經網路自動編碼之侵權案/112
柒、AI機器學習演算法之著作侵權案Authors Guild v. Google/117
捌、五大出版商告亞馬遜旗下Audible AI自然語言處理/133
玖、從訴訟案例之啟發看AI與合理使用──代結論/138
‧中國大陸首宗被告主張AI人工智能之創作不得享有著作權案例評釋──菲林訴百度侵權案
壹、前 言/143
貳、本案原告菲林請求之事實和理由/144
參、本案被告百度之答辯/146
肆、本案北京互聯網法院之判決/147
伍、北京互聯網法院之判決理由及其評釋/148
陸、AI著作權歸屬與傳統軟體或人工智慧創作之分野/164
‧中國大陸首宗法院直接判AI機器學習演算法文章可享著作權案例──騰訊訴盈訊侵權
壹、AI可自動撰擬新聞/167
貳、騰訊案之背景事實/168
參、涉案文章之自動生成創作流程/170
肆、機器學習演算法解構分析自動生成有價值之內容/172
伍、深圳南山法院就本案件審理之焦點/174
陸、AI機器學習騰訊案與軟體自動生成百度案之比較/178

【專利、監管與責任】
‧AI人工智慧深度、強化學習相關專利及美國先期機器學習侵權訴訟案例分析
壹、前 言/185
貳、AI相關技術領域涉及專利之分類/187
參、人工智慧各類技術領域與相關專利舉隅/190
肆、美國近年AI先期技術侵權訴訟案例/211
伍、AI相關專利申請適格性判斷原則之評析/235
陸、我國最新專利審查基準中智財局所舉AI相關發明範例舉隅/240
柒、關於AI專利訴訟可能面對之幾項法律挑戰/245
‧從人工智能自然語言處理
──談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Apple Siri訟案中
可專利性及AI專利化之實務問題
壹、前 言/253
貳、什麼是AI人工智能/255
參、AI自然語言處理之人類語言研究方法/257
肆、AI自然語言處理及其系統如何詮釋語言/261
伍、 自然語言處理與AI類神經網路/機器深度學習/263
陸、 上海智臻網絡科技控告Apple語音助理Siri專利侵權/266
柒、AI人工智慧專利化實務之爭議問題探討/283
捌、小 結/292
‧從AI掃地/理財機器人談專利智財訴訟、金融監管與損害賠償責任相關之法律議題
壹、AI與機器人前言/295
貳、機器人歷來受有關科幻電影啟發/296
參、AI機器人三大法則v.六大AI倫理法則目標/299
肆、AI與智慧機器人之關係/301
伍、機器人與人工智慧相關技術/304
陸、機器人相關法律議題/306
柒、AI掃地機器人與理財機器人與責任歸屬議題/324

【營業秘密】
‧AI人工智慧相關營業秘密之智財保護及其相關之美國自駕車竊密訴訟案例介紹
壹、AI人工智慧相關之發展簡介/335
貳、AI相關智財權保護方式及其與專利著作之競合關係/337
參、AI機器學習演算法黑盒子與營業秘密/343
肆、AI技術相關之營業秘密內涵/345
伍、AI技術與還原工程或獨立開發原則/353
陸、AI因非人類可否享有相關營業秘密權限及其產出後之法律歸屬/355
柒、AI相關無人自動駕駛之營業秘密/358
捌、與AI相關自動駕駛之美國營業秘密訴訟案例/360
玖、結 論/379

【商 標】
‧AI人工智慧應用於商標及其對商標法律原則適用之衝擊與因應
壹、AI人工智慧與商標/383
貳、人類商品銷售經過四個階段革命/387
參、AI新興型態的銷售模式舉隅/389
肆、AI科技在新型之銷售對商標法所造成之衝擊/392
伍、商標法上傳統基本原則vs. AI/394
陸、商標法上之混淆誤認原則/396
柒、AI對商標法若干傳統原則之適用衝擊與影響/404
捌、 商標之外觀、讀音及觀念上之近似性判斷與AI之輔助/409
玖、AI與商標侵權相關訴訟案件之可能適用與影響/413
拾、WIPO之全球品牌資料庫(Global Brand Database)/420
拾壹、利用AI生成式對抗網路GAN生成商標/423
拾貳、結 論/427


 
 



  人工智慧(AI)是近年來各國的熱門議題,它是利用電腦程式來達成類似人類的各種感知能力、推理能力、創造能力與智慧等,甚至超越之。因此演算法、類神經網路、機器學習、深度學習等相關技術的發展就非常重要。目前人工智慧的運用已經逐漸深入我們的生活,舉凡常見的語音辨識、人臉辨識、路線規劃等,都可見人工智慧的蹤影。未來人工智慧的發展與運用將更為廣泛,包括無人載具、醫療領域,甚至新創領域。

  由於人工智慧經由機器學習大量的資料,進而在演算法驅動下有「創作」的能力,甚至有「研發」的能力。在智慧財產領域所面臨的問題在於:人工智慧創作或研發的成果是否可以受到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如果可以受到保護,其權利歸屬於誰?這些都是當前難以解決的問題。

  現有的智慧財產制度,是為鼓勵人類文化上的創作以及技術上的創新而設的制度。人工智慧的創作或發明,原本並非立法者所預想到的規範對象,因此欲將人工智慧適用到既有的制度,就會產生許多問題,甚至有格格不入的現象。最根本要解決的問題就是,是否要開放既有的智慧財產制度來保護非人類的智慧創作?當然,更前提的問題是:是否有必要對人工智慧的創作和發明給予權利保護?

  現有的智慧財產制度是以授予保護權之方式,提供(特別是經濟上的)誘因鼓勵人們進行創作和發明,以促進文化和文明的發展。人工智慧的創作和發明是否也需要有經濟上的誘因?有鑑於人工智慧涉及許多高端技術的開發以及大量的資料學習,如果提供經濟上的誘因給予保護,確實有助於其發展,是以此一答案應該是肯定的。

  進一步的問題是,該如何給予保護?是否納入既有的智慧財產制度而賦予排他權,或是有其他方法?誠然,既有的法律制度並非一成不變而必須能與時俱進。然而要考慮的是,如果以既有的智慧財產制度保護人工智慧之創作與發明,對於既有的體系所會造成的衝擊如何?例如如果開放保護,則以人工智慧的運算能力,在很短的時間之內,就可以產生並累積極大量的創作與研發成果,其數量將數百萬倍於人類文明迄今成果的總和,如果這些都可以和傳統著作或發明享有相同的排他權和保護期間,將會造成如何之影響?是否會產生壟斷並排擠人類創作的效果?然而如果不將其納入智慧財產保護體系,是否有其他方法給予保護?例如透過立法賦予一個特別權(sui generis)保護,就其權利內容、排他性高低、保護期間長短,甚至權利歸屬,另為適當之考量?這些都值得進一步思考。基本上這應該是屬於立法政策層面的整體性問題,而不應該只是單純法院於個案解釋適用法律的問題。當然,在立法尚未形成之前,人工智慧的演算法開發者,以及利用人工智慧開發應用者,還是可以透過契約的授權約定,確保自己的權益。

  陳家駿律師長期耕耘於科技法律領域,包括電腦法、智慧財產權法等,是本人極為敬重的科技法律先驅。他近年來積極投入於人工智慧與智慧財產領域的研究,這本書是陳律師集結近期的研究成果,有系統地就人工智慧的技術發展、深度學習在藝術文化之應用與著作權適格及歸屬、深度學習相關專利、演算法之營業秘密保護,以及人工智慧之應用對商標之影響等,加以分析闡述,特別是對於國際相關案例有非常深入的研究,可以說是國內第一本有關人工智慧的智慧財產權議題的專書,極具有學術與實務的研究價值,特為序推薦之。
 
司法院大法官
臺大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謝銘洋
2021年4月18日

  全球各行各業面對複雜多變、由創新科技所帶動之數位轉型變革,正如火如荼展開,而這幾年來人工智慧的大爆發與突破,使AI技術引領人類文明科技進入一嶄新境界,更大幅影響人們之工作與生活。

  全球KPMG集團向來積極投入科技創新之研究,根據《KPMG 2020人工智慧調查報告:科技產業》,與KPMG歷年公布之《FinTech金融科技創新報告》,AI在科技與金融業之應用最為先進且潛力無窮;而KPMG自己也身體力行開發出一項區塊鏈之AI應用平台:KPMG Ignite,並已成功獲頒美國專利,其係用來訓練機器學習之AI模型,可加速自動化決策、推動整合並增強技術功能,實現基於以智能和雲端之解決方案,以促進客戶數位轉型、風險管理並優化成本效益。同時,KPMG也關注AI引領之產業振興,與橫跨在環境、社會和企業治理(ESG),包括醫療、教育、法律執行和金融服務等領域中AI之應用。

  依KPMG研究顯示,全球企業利用AI朝數位轉型方向發展,並創造新的商業模式,儘管AI已導入產業運作,但也遭遇不少困難和挑戰。AI解決方案之轉化中,信任因素極其重要,其基於企業確保演算法管理之四項重點:演算法完整性(Integrity含數據有效性)、可解釋性(Explainability演算法決策過程透明度)、公平無偏見性(Fairness without bias)和技術穩固與彈性(Resilience含法遵性);而AI可能之潛在風險包括:資料集中之數據偏差、隱私權侵犯(敏感個人與商業資料)、維持大數據可取得性並避免數據損失、GDPR規範對自動決策制定限制AI之效率和功用、大型數據集惡意操控之增加、AI演算法黑盒子(black box)運算之不透明度等挑戰;加上AI之資安管控議題等,這些都衍生AI面臨重要之法律因應措施,在在需要法律人配合協同與各行業之整合處理。

  執業已40年的陳家駿律師,早年處理國貿、金融、海商、跨國商務糾紛與國際訴訟,嗣投入科技法律與智慧財產權領域,從電腦軟體、資通訊、電子商務與生技醫藥到近年之新興科技,見證並參與了台灣科技界之成長,業界聞名。KPMG Law Firm安侯法律事務所數年前邀請陳律師加入,何其有幸。自其加入以來,除指導後進外更積極投入AI、Blockchain與FinTech等KPMG既有之強項領域,從事AI相關專利與其商業應用之法律服務、規劃企業內部智財科技管理建置、協助客戶建構區塊鏈平台維護營業秘密機制,其已與本所同仁共同打造出新興科技領域之精英法律團隊,尤為感謝。

  本書是陳律師二年多來從研究國際案例,到基於實際服務客戶所發現AI之法律與智財議題,有系統地予以整理分析,特別是其將AI涉及的技術內涵,例如機器學習、深度學習、類神經網路與自然語言處理等予以介紹,然後再對應至實務上所發生IP智財(著作、專利、營業秘密和商標四面向)與具體法律爭點(理財機器人、金融監管和損害賠償責任),揭開AI在法律與智財適用上之面紗而得以一窺堂奧,讓法律人了解AI在技術面之原委,讓非法律人了解AI在法律面之課題,然後得以嘗試共同解決新興科技所帶來之棘手問題,故本書應是台灣在AI智財與法律方面第一本專業著作,並藉此帶動後續之深入研究,誠屬難能可貴。仰望陳律師於AI法律及智財領域之研究,爰謹為之序,期望其藉此書得以推動AI法律議題而臻引玉之心願。
 
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兼所長
台灣/美國/中國律師
卓家立
2021年4月20日

自序

  AI人工智慧,自Google旗下開發之AlphaGo打敗棋王後風起雲湧,已是近年來最夯的科技發展,迄今全球各行業無不卯足全力競相投入,不僅僅在ICT資通訊等各技術領域,甚至已深入到人文與藝術各層面之廣泛應用,將改變人類生活、思維和工作方式。

  從歷史軌跡看,AI從1956年在美國Dartmouth學院研討會中,由MIT為首之幾位學者提出後,歷經三波階段載沉載浮的發展,近年來才鹹魚翻身蛻變成全球科技寵兒。其所以能燦然大備,拜近年之大數據、IoT物聯網、雲端運算等領域發展,並結合繪圖運算GPU或TPU等硬體加持,多方風雲際會遂能較成熟地應用於智慧金融、智慧製造、智慧醫療、智慧農業、智慧超商(Amazon Go)、智能家居、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法院等,隨著各領域全方位之開拓,形成AI爆發性的發展。

  AI影響層面極廣,法律自也無法置身事外。因AI演算法與一般電腦軟體,在技術本質上有其差異,多圍繞於法律主體性、保護適格性與可歸責性;這幾年來有關於AI之法律問題,一直是眾多研討會關注焦點,但針對AI和法律相關的書籍目前則仍屬少數。尤其在探討AI時,一般較少從其技術內涵去審視其所衍生的法律問題,作者雖不具技術背景但不揣淺陋,有幸邀請加州柏克萊大學專門研究AI的好友汪一之先生合作,從技術角度切入AI有關項目,再扣到所衍生之相關法律議題進行探討。

  有鑑於與AI橫跨領域實在過廣,本書僅介紹智慧財產權之著作、專利、營業秘密和商標四個面向;同時,蘋果電腦因在中國大陸舉發當地廠商所擁有之專利無效失敗,致反遭受人民幣100億元的索賠,乃邀請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創辦人劉芳女士,共同探討最高人民法院Apple Siri自然語言處理訟案與AI專利化之實務問題。智財權之外,作者同時輔以AI金融應用如理財機器人(Robo-Advisor)和金融監管、與損害賠償責任相關等法律議題,搭配AI美中二強於司法實務上所發生案例予以介紹,期能拋磚引玉換取更多學術與實務的討論。

  按與AI關聯之法律議題係全面性的,如:無人載具(無人機/無人駕駛車);個人資料保護GDPR(數據與隱私權);銀行保險證券之應用與FinTech金融科技;大數據與資通安全;生技、醫療、診斷、照護、藥物(尤其全球COVID-19新冠疫情下之應用);犯罪預測及偵防(犯罪熱區)與反洗錢機制;Deepfake(深度偽造)與新聞/言論自由;政府執行公權力之行政監控(如人臉辨識/手機定位);公司經營管理/公司治理;AI Regtech監管科技和法遵;AI稅務/新興稽徵(含稅務機關暨法院);勞動法律規範(人力招募/工作能力/就業歧視);演算法與反托拉斯或公平交易;跨國投資與技術移轉;Legaltech法律科技包括專利和商標之搜尋檢索(含撰擬專利申請)、各類合約撰擬、證據蒐集探勘、判決預測;AI與社會倫理道德(資料使用/演算法偏見和不平等),甚至AI新興技術對外出口管制(中美間經濟制裁影響至各國業者)等,凡此皆有待產官學研各領域專家積極投入參與研究。

  除了汪一之先生、劉芳女士外,作者還要感謝作者任職之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長久以來在新興科技領域不論是AI、5G、Blockchain、FinTech等方面,都持續的投入和研發相關之服務,因此讓作者得以有機會深入這個領域。最後,當然也要感謝元照出版公司大力支持,方得以讓此書出版。
 
陳家駿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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