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地方財政健全之法制問題與法理

確保地方財政健全之法制問題與法理
定價:450
NT $ 428
  • 作者:簡玉聰
  • 出版社:元照出版
  • 出版日期:2021-06-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4394689
  • ISBN13:9789574394685
  • 裝訂:平裝 / 372頁 / 15 x 21 x 1.72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我國地方財政因稅課收入嚴重不足,導致所有地方公共團體皆陷入均貧之困境,被迫大規模地仰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中央補助款,財政上完全無法自主自立,顯示出我國地方財政法制存在諸多重大法制問題。
 
  本書從人權保障說之地方財政權保障理論出發,就憲法第二章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之體系解釋導出之權利義務均衡原則,申論出財政法學之出入均衡原則,並據此主張地方與中央應各自以其歲出決算總額為法律算定基準,進行全國稅課收入之等比例分配,地方再以其歲出決算總額核算稅課收入之財政盈絀,進行劫富濟貧,以算定中央統籌分配稅之合理規模並進行分配,剩下財政力最弱之地方,再以歲出決算總額核算其基本財源之不足額,對中央行使基本財源補足請求權,由中央負起一般補助款之最終責任,以解除地方財政赤字之公債累積問題。此外,本書特建議導入日本直接民主統制監督地方財政運作之住民監察、住民訴訟及公益通報者保護等法制,以確保地方財政權受到充分保障後之財政運作健全。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簡玉聰
 
  現職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學歷
  日本名古屋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高雄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委員  
  高雄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
  高雄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
  屏東縣政府訴願委員會委員
  屏東縣政府國賠委員會委員
 
  研究專長
  憲法、行政法、稅財政法、社會保障法
 

目錄

自序
 
◎第一篇 地方財政問題與改革論理
第一章引言──地方財政問題之所在/3
 
第二章人權保障與地方財政權保障
第一節地方財政問題現況/7
第二節地方財政危機與人權保障問題/11
第三節地方財政權保障之必要性與急迫性/12
 
第三章地方財政權保障之法律定位
第一節憲法上之地方財政權保障/15
第二節現代國家地方財政權保障之公共性/20
第三節地方財政權保障在地方財政均衡法制改革中之定位/2
 
第四章地方財政權保障之法理結構
第一節中央與地方之財源重分配/27
第二節地方間之財源重分配/30
第三節地方對中央之基本財源補足請求權/33
 
第五章小結/37
 
◎第二篇中央與地方稅課收入分配法制問題
第一章前言/41
 
第二章地方財政稅源分配法制現狀
第一節地方稅課收入分配嚴重不足/43
第二節中央立法決定稅課收入分配/46
 
第三章現行稅源分配法制之主要問題
第一節中央分配與先占課稅權/49
第二節憲法規範上之主要問題/51
第三節司法解釋上之不充分/53
 
第四章地方課稅權保障之法理論
第一節稅目劃分與課稅權分配/57
第二節稅目劃分之法律基準/60
第三節稅課收入權分配之法律基準/64
 
第五章今後稅課收入分配法制應有之改革
第一節地方公共性與課稅權保障/69
第二節課稅權之重分配/72
第三節稅課收入權之重分配/75
第四節課稅立法權與行政權重分配/78
 
第六章小結/81
 
◎第三篇中央統籌分配稅之法制問題
第一章序言──問題所在/87
 
第二章現行統籌分配稅制之概況
第一節中央統籌分配稅之分配現狀/91
第二節統籌分配稅之法制構造/94
 
第三章統籌分配稅制之問題檢討
第一節法律保留密度不足/99
第二節財源所在及規模不清/100
第三節垂直財政調整制度機能不全/102
第四節背離水平財政調整制度本質/103
第五節不適當卻不得不然之分配比例/105
第六節不適當之分配基準/106
第七節特別統籌分配稅不透明/108
第八節過度介入鄉鎮(市)財政/109
 
第四章統籌分配稅制發展與課題
第一節相關改革發展/111
第二節「第一次稅源分配」仍待充實/115
第三節分配基準之合理化/115
第四節基本財政需求之合理化/116
 
第五章小結/119
 
◎第四篇中央補助款之法制問題
第一章序言──問題所在/123
 
第二章中央補助款法制之現況
第一節財政公共性與中央補助款法制/128
第二節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129
第三節中央法規中之個別補助規定/131
第四節中央補助款之預算編列/133
 
第三章中央補助款之法律定位
第一節中央補助款之法律概念與性質/137
第二節中央對地方之財政補助義務/145
第三節中央補助款之法律定位/148
 
第四章中央補助款法制之問題與檢討
第一節中央補助款法規之違憲可能性/151
第二節稅課收入財源之衡平化/153
第三節國庫負擔金之法定化/154
第四節基本財源補足請求權之確立/155
第五節補助標準之公正客觀化/158
 
第五章小結/161
 
◎第五篇地方基本財政收支法制問題
第一章前言/165
 
第二章現行地方財政面臨之困境
第一節地方自有稅課收入分配權嚴重受中央侵奪/169
第二節統籌分配稅制喪失劫富濟貧之機能/171
第三節中央補助款過度委諸中央行政裁量/173
第四節探討合理分配與補助基準之必要性/174
 
第三章基本財政收支法制問題
第一節稅課收入分配完全欠缺合理之法律基準/177
第二節統籌分配稅制分配基準嚴重不合理/180
第三節中央補助款補助基準嚴重不合理/184
第四節建立合理基本財政收支之必要性/187
 
第四章地方基本財政收支之理論結構
第一節出入均衡原則與量出為入/189
第二節權義均衡原則與基本財政收支/191
第三節基本財政收支基準之法定化與合理化/194
第四節基於地方基本財政收支之法制改革/199
 
第五章小結/203
 
◎第六篇地方稅課自主立法權法制問題
第一章前言/207
 
第二章地方財政現況與問題
第一節中央與地方之歲出概況/211
第二節中央與地方之稅課收入實徵淨額概況/211
第三節地方歲出大增、稅課收入額大減/212
第四節地方財政高度仰賴中央統籌分配稅/213
第五節地方財政高度仰賴中央補助款/215
第六節地方歲入不足而財政困難/216
第七節財政赤字與地方債台高築/216
 
第三章地方財政赤字主要成因
第一節中央法律過度侵奪地方自有稅課收入/219
第二節中央法律過度限制地方稅課立法權/222
第三節中央法律過度侵奪地方國稅收入分配權/225
第四節中央行政過度干涉地方稅課立法權/227
 
第四章地方稅課立法自主權檢討
第一節節能減碳是否具地方自治事項性質?/231
第二節碳稅課徵收方式應為「稅」?/234
第三節備查與不予備查之法律性質/236
第四節國稅分成與統籌分配化/239
第五節地方稅課立法自主權之回復──課稅立法權與行政權重分配/243
第六節地方稅課立法自主權之實效性與侷限性/244
 
第五章/小結/247
 
◎第七篇地方公債之法制問題與論理
第一章前言
第一節世界各國財政危機與殷鑑/251
第二節台灣政府財政問題同樣嚴重/252
第三節財政改革必要性與急迫性/253
第四節課題設定──地方公債之法律定性與定位/254
 
第二章台灣目前財政困難現況與主要成因
第一節台灣目前中央與地方財政困難與債務累積現狀/255
第二節地方債台高築主要成因/262
 
第三章公債在地方財政上應有之憲法定性
第一節租稅與公債在財政上道消魔長相生相剋/271
第二節公債係憲法上原則禁止之金錢性「嗎啡」/277
第三節租稅係憲法明文授權規範之財政正道/283
 
第四章租稅與公債在地方財政之角色與分際
第一節財政健全主義與會計年度獨立原則/287
第二節財政健全主義與歲出歲入均衡原則/288
第三節歲出歲入均衡原則與權義均衡原則/291
第四節權義均衡原則下之課稅權限與職責/295
 
第五章小結/297
 
◎第八篇地方財政紀律直接民主監督法制
第一章前言/301
 
第二章我國地方財政統制法制現狀與問題
第一節間接民主統制機制/303
第二節無法充分有效統制/308
第三節亟需直接民主統制機制/311
 
第三章日本直接民主統制相關法制之概要
第一節住民訴訟制度/316
第二節住民監察請求制度/319
第三節資訊公開制度/321
第四節公益通報者保護制度/324
 
第四章日本直接民主統制相關法制之檢討
第一節住民訴訟制度運用之擴張/331
第二節制止訴訟之充實化/332
第三節代位請求訴訟之重新建構/333
第四節住民監查請求實效性問題/334
第五節監查委員職權之強化/335
第六節監查請求前置之程度/336
第七節資訊公開之對象範圍/337
第八節通報者受不利處遇之救濟不足/338
第九節消極防禦式保護措施顯然不足/340
 
第五章小結/343
 
◎附表
【附表一】2018年度直轄市及各縣市公債外歲入決算表(主要來源別)/345
【附表二】2017-2019年全國稅目別實徵淨額表/347
【附表三】2013-2019年度各級政府債務餘額表/348
【附表四】各級政府債務未償餘額(一年以上非自償性債務)/349
【附表五】各級政府歲入歲出淨額、餘絀/350
【附表六】全國實徵淨額日曆年別──按機關別分/351
【附表七】各國一般政府賦稅收入占歲出比重/353
【附表八】各國賦稅負擔率/354
 

自 序
 
  我國自從1994年7月29日公布施行省縣自治法(已廢止)與直轄市自治法(已廢止),正式開始實施地方自治,迄今已經將近30年。地方自治在90年代以後分權化潮流下,依法分擔全國人民人權保障之事務權責規模不斷擴大,若以地方政府歲出淨額規模觀之,由1993年6,733億元,成長為2018年12,474億元,成長將近一倍左右。同一期間,地方歲入中之自有稅課收入,卻由1993年4,682億元,反向減少為2018年3,549億元,減少大約24.2%。這種歲出大幅增加與自有稅課收入減少之嚴重乖離,造成地方財政自主健全愈加困難,完全與憲法上強化並落實地方自治之本旨背道而馳。如此荒謬之地方財政問題成因,主要在於地方自有稅課收入分配,在中央長期集權集錢之財政法制下,地方應有之財政權未受到應有之重視與尊重,地方應有之稅課收入受到中央嚴重侵奪,導致所有地方政府不論財政能力強弱,皆淪為大規模仰賴中央統籌分配款及中央補助款之均貧狀態,地方完全無法自主確保其財政健全性。針對如此法制問題,我國法學界尚未建構明確有效之地方財政權保障法律基準,以至於地方政府長期面對中央財源侵奪,年年陷入財政困難也不敢挺直腰桿,與中央對簿公堂請求中央還給地方應有之財政正義。
 
  本書有鑑於此,特從憲法第二章體系解釋之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均衡原則導出之歲出與歲入均衡原則之財政法學基本原理原則,檢視目前地方財政法制有關稅課收入分配、統籌分配、補助款、基本財政收支基準及地方公債等之法制問題,並提出具體解決這些法制問題之明確法律基準,俾供地方政府向中央爭取應有財政權利之論理基礎。期待本書出版後,中央在本書提示之法律基準指引下,財政法制上能一改以往集權集錢心態,公平對待地方財政應有之權利地位。地方也能善用本書提示之地方財政權法律基準,勇於向中央主張自己應有之地方財政權,徹底擺脫仰賴中央裁量式或恩惠式補助款支配之悲慘現狀。
 
簡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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