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財政史稿(共五冊)

唐代財政史稿(共五冊)
定價: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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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描述了唐前期財務行政運轉過程,財政機構之間的關系,通過對唐前期的諸種收入(賦稅、特種、公產公業)、支出(供國、供軍、供御等)詳加論考,展示了唐前期的收支特色。接着,探索了唐后期財政機構的演變歷程,利用石刻墓志及史籍,將新財政機構的職能、財政使職及使下機構逐級恢復。本書還細致分析了度支、鹽鐵、戶部、內庫、地方及其他諸種收支的構成、特色及演變,通過對收支估算,探討了唐后期國家財政收支平衡及財政特色。此外,還對貨幣、物價以及唐后期財政與政治、商品經濟的影響等逐一探討,概括了唐代財政在中國財政史上的地位。

在這部書稿中,作者系統地論述唐代財政史。此系統以國家預算為核心,預算中有收有支,收支皆有一定的程序及帳、歷等。從預算的編制實施以及收支,必有財務機構以及財務機構之間的關系,必有財務機構與其上下級機構之間的關系,著者就此系統論述之。唐前期的財務機構源於南北朝;自武德至天寶一百數十年問,述兩方面,著者按時間順序論述之,財務機構和財務行政發展變化。對上這也是系統的論述。
 

《唐代財政史稿》,長達200余萬字,出自一個年輕研究者之手,確實難能可貴,作為李錦綉的老師,我為她取得的成績而高興,所以當她請我寫序時,我欣然應允了。

李錦綉在北京大學歷史系三年級時,選修了我講授的唐代經濟史和敦煌吐魯番文書研究課。經過幾個月的觀察,我發現,在讀書研究上,她具備三個條件:一為向學之志極堅,二為讀書勤奮且能深思,三為天賦很高。憑着幾十年的教學經驗,我認為,她可以培養成才,在史學研究上,她會有較大成就;但她必須掌握正確的治史之道和方法。這二者,主要應向陳寅恪先生學習,才能得到。寅恪先生不在了,她不能親聆教誨;但先生的著作在,虔誠深入研讀他的著作,心領神會,可以理解先生為人治學的精神。李錦綉這樣做了。至今七年,她真實正確接受寅恪先生所授之業了嗎?對於寅恪先生治史之道和方法,她理解得到多少呢?從她的行將付梓這部書中,可以得到回答。

關於李錦綉撰寫這部書稿的主觀條件和這部書稿的主要特點,我提出下列意見。

(一)識字

陳寅恪先生常說:讀書須從識字始,他所說的就是曾湘鄉所說的:「欲讀周漢古書,非明於小學無可問津。」(見《曾國藩教子書》)也就是張南皮在《書目答問》中所說的:「右小學 此類各書為讀一切經史子集之鈐鍵。」錦綉由於母教,古漢語程度較好。在北大歷史系三年級后以及作研究生期間,她選修了中文系的文字學、音韻學、訓詁學三門課程,均取得優異成績。當然,這還不夠,她應繼續加強她在古漢語方面的能力。從她撰著的這本書稿中,我們看到,對於上至先秦的中國古代史籍文獻以及敦煌吐魯番文書,她能比較准確理解並熟練使用它們研究解決歷史問題。

(二)基本功

所謂基本功,即治史必須掌握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在這部書稿中,李錦綉注意史實和典章制度的准確解釋,力求掌握使用可信而又充分的史料,絕不做證據不足或不符合歷史實際的判斷。第一手史料中也有錯誤,如《唐六典》,其史料價值極高,因書的內容大多為唐令、格、式,即取唐代令、格、式分入六司以成書者也。所謂分入六司,「僅取令、式條文,接其職掌所關,分析性質,約略歸類而已」,「但以奉詔修書,不能不敷衍塞責」。(見陳寅恪著《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三職官)「約略歸類」,「敷衍塞責」,則錯誤很難避免。在這本書稿中,李錦綉所以能指出六典中兩處錯簡,由於她認真研讀《六典》,好學而又深思,也和她善於考據有關,考據是治史的重要基本技能。李錦綉具有較強的掌握使用古漢語的能力,掌握使用充分而又可信的史實和典章制度,善於考據,她具備了治史的基本功。

作者熟練准確地使用敦煌吐魯番文書,也是她具有治唐史基本功的一個內容。在這部書稿中,李錦綉使用百余件敦煌吐魯番文書。有些文書,由她定性定名,並糾正時人在這方面的錯誤。讀她書中大量使用敦煌吐魯番文書的幾部分,使人感到,她在這個學術領域內縱橫馳騁,信手拈來,為我所用。在本書財務收支部分關於歷、帳的論述,是一個例子;她使用多件吐魯番文書論證唐代前期狹鄉受田減寬鄉之半,征收租調亦減寬鄉之半,是一個更為顯著的例子,也是一個重要創見。

(三)通識

在這部書稿中,作者系統地論述唐代財政史。此系統以國家預算為核心,預算中有收有支,收支皆有一定的程序及帳、歷等。從預算的編制實施以及收支,必有財務機構以及財務機構之間的關系,必有財務機構與其上下級機構之間的關系,著者就此系統論述之。唐前期的財務機構源於南北朝;自武德至天寶一百數十年問,述兩方面,著者按時間順序論述之,財務機構和財務行政發展變化。對上這也是系統的論述。

此書多處表現了作者對歷史問題的通識。建中元年建立的兩稅法,治唐史者均知其源實在於唐前期之戶稅地稅以及二者的兩次征收。著者看得更遠更深刻,她從兩稅法的量出以制入的財政原則着眼,通觀前期出現的以支定收的財務措施,均為以量出以制人為財政原則兩稅法之源,屬於戶稅系統的別稅是其中的一項。唐前期雖布帛與銅錢兼用為貨幣,但布帛逐漸失去貨幣的作用。著者認為,估法與折納乃是在商品經濟發展較快的情況下,國家力圖把布帛挽留在貨幣活動中的措施。着眼於社會經濟,特別是商品經濟的發展,去理解估法與折納,誠為卓識,也是通識。又如作者盛贊陸贄對租調庸法的高度評價,也是她治史具有通識的表現。

(四)開創

開,即開拓學術領域;創,即創新識見。本書稿的第一章為唐前期財務行政及財政機構,在豐富而充實的內容中,著者將唐前期財政史的研究領域,向縱深發展了。一般研究唐前期財政者,對財務行政只略有論述,而本書著者從預算講起,對立法、征稅、支出、審計等詳為列舉,使唐前期的整個財務行政,財務機構運轉過程,歷歷在目。在李錦綉之前,有些學者論唐代國家預算,或過於簡略,或只是概括泛論。李錦綉的論述是詳盡的具體的。她利用日本學者大津透等整理的吐魯番出土「唐儀風三年度支奏抄」為主要依據,結合大量文獻及敦煌吐魯番文書,吸收前人及時人的研究成果,詳盡深入具體地論述唐代前期國家預算編制的過程,預算的各個方面和預算實行的程序,使我們在千載之后得以窺見唐代前期國家預算及其實行的基本面貌。又如,著者總結各財務機構之間的關系,詳細而不繁瑣,既檀根於整個國家行政機構的大背景下,又能表現出財務行政機構設置的特色。對財務官吏職能之間的論述,也特別精彩。在著者筆下,唐代財政史的研究領域大為擴展了。

在李錦綉這本著作中,創新識見甚多,如唐前期的公廨本錢管理制度、各種庫的設置、財務支出制度和程序、財務勾檢勾征等的論述。又如,財務機構關系中度支曹的核心作用,尚書都省、御史台、比部、左右監門衛在財務支納中的作用以及中央與地方財務機構間的關系等的論述,多發前人所未發。中外學者論唐前期戶稅之文甚多,唯獨李錦綉指出:戶稅始源於雜稅。杜佑著《通典》,戶稅即在雜稅門。唐前期財政江南化,乃寅恪先生提出的重大創見。一般治唐史者只就先生所指出的江南回造納布,加以闡述,但著者提出河北道、河南道的折租粟造絹,關內道的庸調資課折絹布為粟並變粟取米,其為財政江南化,較回選納布的意義更為重大。我讀李錦犭書稿此部分,不禁懷念寅恪先生,欣喜而又愴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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