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團與圈層——楊柳青︰紳商與紳神的社會

群團與圈層——楊柳青︰紳商與紳神的社會
定價:330
NT $ 287
  • 作者:周泓
  •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8-09-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208081808
  • ISBN13:9787208081802
  • 裝訂:平裝 / 478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在學理上補正了施堅雅中國市鎮劃分類型、傳統宗族研究模式,以及市鎮歷史記憶要素。提出,紳的類型主導鄉治類型,紳商類型引導市鎮類型︰商紳是鄉紳的時空轉型延續,然不似鄉紳、士紳與傳統耕讀倫理和仕僚政治之高度同構。宗族及其意義延伸組織不僅為農人且為市民同有,具有商營功能。人類學及其宗族研究不該局限于傳統的鄉民和村社,而應括及商業和商人領域。商號與商紳是市鎮記憶主導元素,是宗族組織的形式、方式和標志,它作為一種宗族類型,補充和擴大了宗族類型研究。通過紳商大院和社群信仰的民間建構,認為其為官方建構地方的基礎因素,並構成漢人社會的群層格局。

作者簡介︰

周泓,女,1964年生。1987年遼寧大學史學學士。1996年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學碩士。1999年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學博士。1999年至今,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主要從事民族學、人類學、社會史研究,發表學術論文七十余篇,專著《民國新疆社會研究》。獲得1995年國家“寶鋼”獎一等獎;1998年美國CBOL,亞太研究一等獎;1999年吳文藻學術基金一等獎;2001年香港中文大學教育與社會科學應用研究博士項目一等獎;2004年國家博士後獎勵基金;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
 

目錄

緒言
壹 質的驛動——滄海桑田
一 “北地江南”:漁鎮楊柳青一地域構形、聚落類型與行政所屬
(一)地域形成
(二)楊柳青聚落形態與市鎮類型
(三)楊柳青歷史地名解讀
(四)基層政權
(五)商農合一的社會
二 楊柳青商鎮社會構成基礎
(一)環境之由
(二)制度之由
(三)農商經濟——農商相宜,本末兼聯
貳 商型鄉鎮
一 糧運興鎮
二 銀錢業之要位
(一)錢莊、銀樓、票號之兌換、匯兌
(二)地東兼商主兼作銀貸
(三)紳、富、商相互為撐
三 典當、抵押、借貸等契約關系的發達
(一)大商號兼營典當
(二)土地典當抵押之于農商社會
(三)契約關系中地方法規對習慣法的附和及國家公法對于地權轉移之制約無力
(四)高利借貸農資運作
四 地緣、業緣社團:會館、行會、商會
(一)鄉鎮民間結社
(二)行會、同業公會
(三)同業商會與商會
(四)商會、紳商整合商團
(五)商會與政府
(六)商會附和習慣法:津地商家對外商買辦與欠款、回佣、債權、租約、貨棧、擔保債務之地方制度
五 牙行與買辦
(一)中介經紀“牙行”:與官與商
(二)買辦制度:結構參量
六 邊緣商人:小商販與腳夫行
(一)小商販
(二)商家、商會保護小商販
(三)腳夫行
七 商性之鎮楊柳青
八 津地近代商人階層的演變
參 紳型商鎮
一 引說:鄉治即紳治
(一)紳之地位屬性
(二)紳治之于鄉治
二 紳的類型引導鄉鎮及鄉治類型
(一)紳階構成、分層與功能
(二)紳階主導類型影響鄉治模式和鄉鎮類型
三 紳商主體類型引導和沿襲著市鎮類型
(一)紳商分類與階級質性
(二)紳商階級之社會功能
(三)紳商之鎮楊柳青
四 楊柳青紳商之性
(一)紳商興學
(二)家族商營及其功能與宗族倫理
(三)地方制度與習慣法
(四)紳階生活方式
(五)年畫——楊柳青紳商和農商文化的象征
(六)紳商與拳、教
五 紳型社會存在與延續的地方制度基礎
(一)紳型社會存在的行政基礎
(二)紳型之鎮的延續變遷
(三)回歸商農合一的社會
肆 紳神社會
一 社群作為田野觀察點
二 圈層社會
(一)地籍與圈界意識
(二)紳神信仰
伍 出衍的意義
一 隨軍“趕大營”
(一)楊柳青人外出原因
(二)楊柳青人西進原因
(三)“趕大營”的先行者
二 經營政軍重心——駐兵要鎮 將軍府地 省城首府
(一)古城子貨物集散轉運中心
(二)惠遠“小天津”和寧遠“漢人街”
(三)迪化——“小楊柳青”
(四)喀什噶爾“漢城”
三 親族控產
(一)安氏文豐泰
(二)迪化津幫“八大家”
(三)振豐恆號
四 經營形式與內容的移植:迪化一覽
(一)貨棧
(二)錢業
(三)百貨
(四)飲食
(五)藥業
(六)洗浴
(七)手工業
(八)新興商業
(九)租賃
(十)菜園
(十一)雜行與小挑
五 區域性經營方式:商營形式的衍生
(一)支放
(二)押當
(三)與洋行內貿
(四)與外商貿易
(五)其他區域性經營形式
六 控產機構之鄉緣延伸
(一)系緣津青
(二)業緣與地緣組織
(三)新疆津幫與津地業界的系結
七 政治的經濟功能:紳性西延之一
(一)新疆津幫與官
(二)新疆津幫代征協餉
(三)津商承辦進疆貨稅
(四)官款扶持援救
(五)新疆官僚在津存款投資
(六)商勢與權力
(七)家族的地域差別、影響及其與官——石氏族人作營客
(八)津門邊省撐要
八 文化傳延與中轉:紳性西延之二
(一)手工藝
(二)戲曲
(三)信仰組織與信仰習俗
(四)鄉緣、業緣之姻
九 文化衍生:紳性西延之三
(一)與其他漢幫的協作和公益善舉
(二)與當地族民的融洽
十 余聲
(一)三區聯蘇,權威易動:新疆津商東移蘭州再返遷
(二)津青人能夠立足邊域的成因
(三)津青後裔
陸 理論梳理
一 商鎮、紳商與中層研究
(一)鎮紳研究與國家社會框架
(二)行政空間理論對紳、商場域的忽視
(三)中層理論對商紳、商鎮的忽略
二 關于主體記憶:城鎮歷史記憶重構
(一)社區類型及其歷史主導力量不同,其主體記憶的符號和索引也不同
(二)不同的時代基層組織形式或運作形態,造就不同的記憶概念類型
(三)情緣對社會記憶的餃接和政治意識對它的切斷——歷史為斷裂所標示
三 商的研究:地方類型與結構過程
(一)商型鄉鎮與行商農商
(二)家族商營、商紳商會:理念方式與地方結構過程
四 商鎮宗教研究
(一)善堂祖靈、職業神和紳神
(二)信仰缺失與信任圈層
五 群團與圈層研究
六 關于主體與結構
七 理論對話
(一)關于施堅雅“集市”與市鎮類型
(二)關于市鎮與村莊認同點
(三)關于文化資本和文化生成
(四)關于民間信仰
(五)人類學宗族研究與傳統研究內容的補充
(六)社會記憶鏡像重構
(七)中心與邊緣
(八)底層與精英
(九)權威:權與勢
(十)小歷史與大歷史
(十一)國家與社會之關系類型
(十二)社會史與歷史人類學
(十三)社會進化與經濟文化類型
結語 漢人社會的商文化
主要參考資料
謹謝
 

在中國北方漢人社會研究的作品中,周泓對津門楊柳青鄉村及商鎮的研究獨樹一幟,這主要是指她的研究成果不是得自傳統上的農業村落調查,而是選擇商農合一的村落市鎮型田野調查點。因此,其問題之觀察與研討顯然在傳統鄉村主題以外擴大了學術線索,其諸多新意,一是來自從村落到市鎮擴大的新的社區線索導致重新評估先前單純村落研究的一些認知與見解;一是商業性顯著的市鎮一村落組合導致了對中國基層社會運作與特征的重新理解。限于篇幅,筆者僅擇其一二。

作者觀析,地處津門之楊柳青是一個二重的分布區位︰以河岸南的村落和河岸北的市鎮合璧構成。在中國南方水鄉,交換體系得水之便使得那些聚落式的村落農人遠較華北平原村民涉足更多的市場生活,城鄉聯系也更為密切。在楊柳青,那里較大的村落都建在幾條河的岔口,住房也蓋在河道附近,正如作者言,楊柳青好似“北地江南”。

如果把楊柳青的御河南看成是內向型的農業社會(例如生計與村落組織、傳統社學、信仰組織等),御河北為外向型的商業社會(例如多行會、商鎮組織與活動)的話,那麼仔細觀之,民國前後御河南北社會之轉換與遞進,以及內外連通不斷,因與近代商業需求一致,使得整個鄉、鎮構成了農商互補與結合的一體形態。這里的傳統農業社會也在變化,如民國時期楊柳青的土地交易立契現象頻繁,土地交易圈遠遠大于傳統村莊土地交易範圍。人們熟知的漢人社會鄉村宗族先買權的習慣法,也在一定程度上被城鄉密切的經濟聯系所突破。反過來,楊柳青商人積累了一定資本,大都用于置產經營土地,也有將資本投入建祠堂、辦義塾、置族田之事,使之成為宗族資產,傳統的宗祧理念仍有支配作用,而不是“純粹的商業資本”,即“市鎮經濟與地主經濟作為互為相屬的組成部分而存在”。因此.楊柳青成了北方中國近現代特定的農商文化之路的重要的和難得的案例。

擴展經商活動的確對舊日士大夫構成威脅,因為它建構了晉升的另一個台階和獲得高位的另一種合法資本。沿海城市中傳統的士大夫的權威被分季,新的混合型社會出現。如果地主的田地在市郊、縣鎮,他們只需將田地向佃戶出租;同樣,富裕的城鎮居民可以較容易地獲利于土地投資。這一過程意味著在城市附近離土不離鄉和不在鄉地主人數增加。

作者也看到,土地依然蘊含著對家族親緣的歸屬認同意識,它使得承繼父業、親族互助的鄉土淵源與地緣意識存留在紳商的家族商業經營中。親緣關系為家族經營的紐帶,高級職務由本家任,重要職員由本族出,分家析產後仍有合作。盡管如此,家族經營並不抵觸現代經營方式,如籌資、管理、運銷、技術引進、培訓等.攜帶著很強的內聚力。顯然,“紳商延續了家族合作傳統”,民國基層社會網絡仍以親緣、地緣為基礎關系,並不妨礙其與近現代業界及社會相餃接。

楊柳青“八大家”商號以財富實力顯示著其商性,而家族傳承之地位顯示其紳性,是農商兼連的、紳商性的楊柳青市鎮文化的象征。作者認為,這一市鎮文化以商會為中心,但並不像西方市民社會必經自由結社而與國家處于相對視的緊張狀態(De Tocqueville語),而旨在調諧民問與官府的關系,以民治輔助官治。又進一步認為,由于市鎮之紳商性或商紳性,成為國家與社會的介體。紳商基于“言商仍向儒”和非暴力理念,其出發點在于調節官商關系,贏得商人權利之商政。杜贊奇的華北農村研究,注意到鄉村領袖在文化網絡中權力支配的特征,而忽略了紳商的多重性。

在楊柳青,當紳商地位凸顯時,說明官府與民間相合;當紳商地位隱逝,表明官方與民間的緊張或分野。當作者這一悉心的社會文化觀察轉向當今的楊柳青田野調查,發現這里原有商會自組織等市民社會成分,以及現今作為官~民中介紳商之斷缺,使得今日楊柳青的御河南(農區和鄉民)與御河北(區府、鎮里、市民)呈現著農商分立的情態。

作者在書中特別觀察楊柳青社會存在的特征。認為二元對立的分析框架往往把中國宗族制度作為社會對應于國家的存在方式,而忽略家 國一體的體制。在這種分析框架下,很容易認為,中國北方因近居國家政治中心,政權強而社會弱;而南方社會力量強而國家力量弱,從而突出了這種分離狀態。作者認為,即使民國時代帝制解體,作為宗族制度的物質形態仍凸顯于南方,而北方(如楊柳青)也可在實際存在與運作的大宗祠、作為民事(例如立嗣)法源的習慣法中發現。不僅如此,在宗法與親緣組織以外,作為地緣組織的會館、會所以及業緣組織的行會和商會,仍可見宗族制度的轉換形態。筆者也贊同存在同一宗祧理念下中國漢人社會的地方性實踐形態。正如作者所言“楊柳青所在的北方與南方的宗族制度的表現形態雖然有方式和程度的差異,但其基礎結構和體系的本質是同一的”。因此作者細致劃分的紳階群團的類型(如士紳、仕紳、商紳/紳商、地紳/鄉紳和官紳等)轉換、延續存在其本質意義是相同的。

不過,楊柳青在改革開放前的社會變故中,階級政策實施後淡化了傳統的血緣、地緣和業緣聯系,代替原業界分層系統(士農工商),其實質是以行政的縱向體系取代自然的縱向依賴(宗族及其擴展的地緣、業緣);而問題出在以新的一元極體制替代漢文化的代際人倫之自治基礎。從而作者認為,“體制與文化錯位”。傳統組織機制中斷,社會運轉遂機械遲緩。因此在某種意義上,改革開放實質上也是在恢復社會基礎、自治組織和文化傳統。例如,今日的商品經濟在中國傳統經濟中既有;楊柳青紳型商業(農 商經濟、手工年畫、飲食服務等)回歸本位,傳統商鎮屬性在新的年月得到延續。因此我們看不到二元對立分析框架的解釋效能,倒是以群團與圈層的社會解說框架,即商團與鄉農的社會,或者說是“紳階統領商民與農人的社會”更為有效。實際上,“商業與土地關系並非如以往的研究那樣分化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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