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內務府

清代內務府
定價:210
NT $ 183
  • 作者:祁美琴
  • 出版社:遼寧民族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9-01-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807226730
  • ISBN13:9787807226734
  • 裝訂:平裝 / 302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1998年曾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時任出版社社長汪霽老師曾經給予的關心和幫助令我永志難忘。此次因劉小萌師兄推薦,承蒙遼寧民族出版社厚愛和吳昕陽女士的支持,予以再版,我深感榮幸,這是對我的學術研究給予的莫大鼓勵。

內府機構是不同朝代宮廷事務的服務機構,它最能體現當朝統治集團的統治意識和個性特征,因而,通過對一個朝代內府機構的系統研究,可以更全面準確地把握這個朝代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特性,了解這個朝代興衰存亡的內在原因。清朝內府機構更具有典型性。 本書從滿族早期社會的特點與內務府產生的歷史背景、滿族早期社會的包衣與內務府的關系、清初內務府及其與十三衙門的關系等十個方面進行了系統地闡述。
 

目錄

再版前言

緒論
一、中國歷朝內府機構的演變及其人員構成
(一)秦漢時期的內府機構——少府
(二)隋唐時期的內府機構——殿內省、殿中省
(三)遼金元時期的內府機構
(四)明朝的內府機構
(五)清代內府機構——內務府
二、歷朝內府經費來源的特點
(一)宮中財政與國家財政分離
(二)宮中財政與國家財政混一
(三)宮中財政與國家財政有分有合
三、清代內府包衣與歷代宮中奴僕的關系
第一章 滿族早期社會的特點與內務府產生的歷史背景
一、滿族早期社會經濟結構的獨特性與包衣階層的形成
二、牛錄固山制是包衣階層發展的社會基礎
三、內務府產生的文化背景
四、內務府產生的歷史條件
第二章 滿族早期社會的包衣與內務府的關系
一、包衣的起源
二、包衣階層的社會地位
三、包衣牛錄的產生及其性質
(一)包衣牛錄的產生
(二)包衣牛錄的性質與類別
四、包衣牛錄與內務府
第三章 清初內務府及其與十三衙門的關系
一、清初內務府的設立及其職能
(一)清初內務府的設立
(二)清初內務府的組織和職能
二、順治初年對宦官衙門的裁撤
三、十三衙門的設立及其機構特點
四、清初內務府與十三衙門的關系
五、內務府包衣的分類及其旗下組織
(一)包衣的分類
(二)包衣旗下組織的類別和數目
第四章 清朝內務府機構的確立與完善
一、內務府機構的重建及其發展變化
二、內務府的職能與職官設置
三、內務府的人事制度
(一)內務府官員的品秩
(二)內務府的官缺
(三)內務府官員的選用
四、內務府與部院機構的關系
五、盛京內務府
第五章 清代內務府的經費來源
一、來自“部庫”的皇室經費
(一)“部庫”撥款與“內庫”
(二)“部庫”撥給“內庫”的其他專款
(三)內務府“借撥”、挪用戶部庫款事
二、來自鹽業的收入
(一)內務府對鹽政的把持控制
(二)來自鹽業中的收入
三、來自榷關的收入
(一)榷關與內務府的關系
(二)來自榷關的收入
四、貢品
(一)各省土貢
(二)外藩貢品
(三)采辦貢品與官員的獻納
五、沒收、罰贖、捐納
(一)沒收
(二)罰贖銀
(三)捐納
六、內務府的商業活動
(一)人參售賣
(二)變賣物品
(三)當鋪
(四)恩賞、借貸營運“生息銀兩”
第六章 清代內務府的經費支出
一、帝、後日常膳食和服御用品的消耗
二、賞賜
(一)筵宴“
(二)賞賜後妃
(三)賞賜官員人等
三、節日慶典
四、修繕、祭祀
五、出巡
六、衙門辦公費和官員差役人員的薪資
第七章 內務府皇莊
一、內務府皇莊的產生及早期情況
(一)皇莊產生的歷史條件
(二)皇莊的起源與早期皇莊的情況
二、內務府皇莊的分布
(一)畿輔皇莊
(二)東北皇莊
三、內務府皇莊的經營和管理
(一)皇莊的內部結構與管理
(二)皇莊與內務府有關部門的行政關系
四、內務府皇莊的性質和作用
(一)內務府官莊的意義
(二)剝削方式
(三)皇莊上的莊頭與莊丁的階級關系
(四)皇莊上的剝削形態
(五)內務府皇莊的經濟地位及其政治意義
第八章 內務府與江南三織造
一、三織造之溯源
二、內務府三織造處的職官設置、職能及規模
(一)三織造處的職官設置與機構職能
(二)三織造處的規模
三、織造官員的身世、仕途
(一)織造官員的來源
(二)織造官員的一般歸宿
四、三織造的經濟與政治作用
(一)織造官員的收入支出
(二)織造官員的政治地位和作用
第九章 內務府官與內務府包衣人
一、內務府官員的起用原則
(一)內務府官員的組成
(二)內務府包衣出任非內務府官
二、內務府官員的職責和社會地位
(一)內務府大臣
(二)內務府包衣官員的出身及背景
(三)內務府包衣官員的社會地位
三、內務府包衣對清代文化的貢獻
第十章 清代內務府的歷史地位
一、清朝的滅亡與故宮小朝廷時的內務府
(一)關于內務府的經費來源與支出情況
(二)關于內務府機構的裁減與整頓
二、清代內務府的歷史地位
附錄
清代內務府研究綜述(李典蓉)
內務府大臣一覽表
清代紀元表
主要參考文獻
 

清沿明制,而中央官制與明固多同亦有不同,同者不復述,而不同者則為理藩院與內務府。為明所無之理藩院只管理當時內外蒙古、回部(今維吾爾自治區天山南路各民族)和番部(藏族)的事務,東北、西南各民族並不包括在內。至于清所創設之內務府,全稱為總管內務府衙門,其長官為總管內務府大臣,簡稱內務府大臣或總管大臣,滿語稱之為包衣按班(包衣昂邦,滿音boo i amban)或包衣大(包衣達,滿音boo i da),漢譯作內務府大臣。按明代後宮的太監有二十四衙門,清初沿之,順治十三年裁立十三衙門,十八年廢,並人內務府,專管清室愛新覺羅一家的日常起居生活等皇帝家務。內務府下分廣儲、會計、掌儀(宣統時,儀改禮)、都虞、慎刑、營造、慶豐七司;此外另有武各、上駟、奉宸=院,均統屬于總管內務府大臣。

今既知內務府之設多由明代二十四衙門官制因革損益而來,而其最大不同于明者,二十四衙門或十=衙門為太監專管,至清則太監隸于內務府之敬事房,太監不許考試為官,只供灑掃應對而已。內務府成員(滿語包衣booi,漢譯家奴、奴才)則可以應試出仕,然堂司各官均為滿員,品級亦不過四品,與外廷之部、院、寺、監各官不相統攝,宮中、府中分而為二,自成一統,從此一掃秦漢唐明以降歷代宦官竊權之積弊矣。

竊以為表面以觀,清之內務府與外廷區分為二,不相統屬,與蜀相諸葛亮《前出師表》中所雲“宮中(內廷)府中(外朝),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若有作奸犯科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以昭陛下(後主劉禪)平明之治,不宜偏私,使內外異法也”,似乎大異其趣;仔細考之,蜀漢之宜內外一致,即不親昵閹豎與清之分宮府為二,預防太監干政,其實一也。然則清之設內務府與廢十三衙門,說它一廓清歷朝中原封建王朝宦官竊權之流禍,宜也。稽之清末慈禧太後臨朝听政者四十年,倚太監李蓮英如左右手,似不可須臾離,小李子(蓮英俗稱)權傾朝右;然慈禧一死,李蓮英輩俯手就縛,余威一掃而光。此無它,宮中(內廷)不得凌駕乎府中(外朝)之上,太監干政者斬之故也。清之以太監隸屬于內務府,其效益于家邦,豈可低估哉?

祁美琴同學,蒙古族。原為中央民族學院歷史系本科畢業生,後考人本校研究生,從賈敬顏教授(已故)攻讀蒙古史,勤奮好學,頗獲賈師賞識。未及卒業,而賈師捐館,祁同學不自滿假,復考人博士研究生,從我改攻滿族史與清史。學習期間,發表有關內務府建置論文兩=篇。目前國內外清史學界對清代內務府尚無專書問世,有之,亦只美國陶伯所著《康雍乾內務府考》(英文)一書,因只限=朝,不可稱之為完書也。故發憤披覽,卒成《清代內務府》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一篇,答辯委員會通過後,即至中國人民大學清史所工作。一兩年來,在繁忙的丁作之余,仍不忘舊作,又有不少修訂補充之處,較前大為完備擴充。茲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獎掖,慨允出版面世,嘉惠士林,甚是盛舉。予忝為導師,囑為之序,又何敢辭?乃拉雜書所見以報,固不敢自信為是也。是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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