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生命可以重來︰青少年極端犯罪和非正常死亡案例剖析

有多少生命可以重來︰青少年極端犯罪和非正常死亡案例剖析
定價:120
NT $ 104
  • 作者:羅大華 皮藝軍 載宜生等/主/編
  • 出版社:群眾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5-08-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1434573
  • ISBN13:9787501434572
  • 裝訂:平裝 / 297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還原一個真實的馬加爵”—“馬加爵事件”專題

“在網絡中沉迷,在網絡中毀滅”—網絡游戲惡性案例

“撒旦的幽靈”—惡性暴力殺人案例

“校園里的悲歌”—校園自殺事件

……

抿研究表明,目前青少年犯罪已經佔到了刑事犯罪的70%到80%,另據北京市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數據統計︰近年來,我國每五年有25—30萬人死于自殺,有200多萬人自殺未遂,在15—34歲的青少年中,自殺成為首位死因。

本書匯編了多起青少年極端犯罪和自殺行為案例,一批專家學者和教育工作者針對預防青少年犯罪和自殺行為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和措施,對教育主管部門、青少年問題研究者、學校和家長都有很好的啟發與借鑒意義。我們希望全社會都來關注青少年的成長,共同為他們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就像80多年前魯迅先生在《狂人日記》中發出的呼聲︰“救救孩子!”
 

目錄

序言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上篇 直擊青少年極端犯罪行為
人文生態話題︰孩子們會擁有怎樣的未來—青少年犯罪研究專家皮藝軍教授訪談錄
第一章 “還原一個真實的馬加爵”—“馬加爵事件”專題
第二章 “是乙肝病毒還是社會病毒?”—“周一超事件”專題
第三章 “在網絡中沉迷,在網絡中毀滅”—網絡游戲惡性案例
第四章 “母與子,誰之過?”—滅絕人倫案例
第五章 “同學相殘何太急”—校園惡性暴力案例
第六章“1+1+1>3!!!”—少年團伙暴力案例
第七章 “撒旦的幽靈”—惡性暴力殺人案例
第八章 “當愛情不再的時候”—感情受挫致殺人案例
第九章 中國留學生極端犯罪備忘錄
中篇 透視青少年非正常死亡行為
下篇 青少年犯罪和自殺預防措施
附錄
附錄一︰部分青少年心理咨詢和法律咨詢機構
附錄二︰相關青少年工作法律法規文件
 

應邀為本書作序,也是想嘗試這本書中過于沉重的內容,那份重得難于估約的分量。這大約是由于生命的分量本身就難于估量。書中的一個個受害人的生命都是在一瞬間,在他們沒有任何預感的時候而消亡的。其中許多人是與凶手素昧平生的陌路人,是與凶手沒有任何糾葛的無辜者,他們的死去之所以讓人感到驚愕,就在于他們的死是那麼突兀,受害者甚至連恐慌和絕望都沒來得及表達,就永遠離開了人世。而加害者呢?他們在結束他人生命的同時,也注定了自己生命的提前終結。

暴力是最有可能讓人提前接觸死亡的行為,這種行為打亂了人類有序的生命歷程,把死亡強加給了生存的人。死亡是人類的大不幸,但正如斯多噶派哲人所說的︰死並不是死者的不幸,而是生者的不幸。被害者的死固然不幸,但他的生物意義上生命終結的這個不幸,卻是那個加害他的人精神上的不幸所帶來的。那個加害者在精神上已經喪失人類的生存價值,做出了不恥于人類的事,這是他的不幸。然而,還有更大的不幸,那就是所有生者對這種暴力死亡事件的反思以及從這種反思中體驗到的悲哀。這種悲哀中所蘊藏的大不幸,不再像被害者和加害者的不幸那樣具體,而是從總體上對人類的生存價值發出詰問︰難道同類相殘也是人類這種智能生物的一種本質標定嗎?

由于世界存在著法律,人與人之間的殺戮便成為一場兩敗俱傷的噩夢——橫空一道突如其來的閃電,隨後是振聾發聵的爆裂,然後是短暫的余音,接著一切參與者迅即歸于死滅。目睹這種情境,使我們反而感到生命並不像想象中那樣沉重,有時它是如此嬌嫩,脆弱得就像一支勁風中搖曳的蘆葦。正是因為生命失去了它應有的分量,以下這些有關生命的故事,才更加使得我們感到不曾預料的沉重。

英國作家科爾曼在他的那篇《論死亡》中寫道︰古往今來,人類敬畏死亡。這既是由于死亡所意味著的“不存在”,同時也更是因為死亡是上蒼賦予我們每個人的一份不可推托的饋贈。而等到人打開這份禮物時,一切目前具有意義的,都隨人的肉身一起消散而去了。可見,對死亡的敬畏,需要的不是愚蠻的勇氣,而是理性的支撐。在死亡面前,人是渺小的,死亡是一個誰也無法抗拒其巨大吸附力的黑洞,那是你不得不去的地方;同時,在死亡面前,人又是偉大的,因為人是世間惟一的一種知道怎樣去死、何時可能會死,從而知道生命意義的社會生物。

然而,對于自我、利益和各種貪欲的追求,卻有可能讓人忘卻了對死亡的敬畏,他們會為了自我和利益而無視自身的或他人的死亡。他們不再敬畏生命,有些東西被他們擺到了生命的價值之上。他們在生活中把自己從主體降為客體,成為了自己本能和感官的奴隸,向死亡做出無畏的挑戰,在非理性的沖動中,他們做出了最愚不可及的選擇。

馬加爵這樣做了,周一超也這樣做了,在他們的心中涌動著的憤怒、仇恨、抱怨匯成了一股力量,一股能夠摧毀自己,同時摧毀自己對手和仇敵的力量。他們盡可以這樣不管不顧地離去,把黑暗的陰影留給活著的人。當有些人把死亡當成最沒有意義的現象,另一些人不得不從痛苦中重溫死亡所蘊涵的意義。因為正是這種意義,是生者得以繼續生存下去的勇氣和信念。

暴力不僅是擺脫壓力、贏得自我、取得利益的手段,同時也是一種適應方式。在某種特定的情境中,暴力成為了他們可能做出的選擇,因為只有這種選擇才能使得自己歸附平靜、安寧。從個性來看,這些人所做出的選擇是可能的。例如,金華的徐力,他自認為既沒有辦法達到他母親為他提出的學習目標,也沒有辦法逃避現實的這種壓力環境,他便決定用消除障礙的方法,也就是讓他的母親從他的道路上消失。徐力以為,如果不這樣做,就無法使自己的心理獲得平衡;這樣做了,他也就平衡了,他寧願承擔這樣做所產生的後果,盡管他並不能很真切地體會到這個後果對于被害人及其家屬、對他本人和他的家庭以及對于人類的尊嚴的侵害是多麼的慘重。可以確認,有不少孩子都曾經有過像徐力那樣可怕的念頭,只不過徐力做了,而其他孩子卻因為個性的原因,或者環境等原因而沒有去做。比如馬加爵,在中學時,就曾經在日記中記載過他對父親的憎恨,那種殺氣騰騰的語言,已經讓我們看到了今天的馬加爵的影子。馬加爵在1996年7月19日的日記里這樣寫道︰“爸爸真是太狠毒了,我真是太氣憤了,真想一刀殺了他……但我會坐牢的,我又不想坐牢,如果是10年,我將是25歲,真不好!我控制住殺人的念頭,我想我無論如何要考上賓中、考上重點大學,迎來新生活……”從這些話里,我們看到了過去與現在的內在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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