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也。記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時,以時系年,所以紀遠近、別同異也。故史之所記,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周禮》有史官,掌邦國四方之事,達四方之志;諸侯亦各有國史,大事書之于策,小事簡牘而已。孟子日︰楚謂之“禱杌”,晉謂之“乘”,而魯謂之“春秋”,其實一也。韓宣子適魯,見《易‧象》與魯《春秋》,日︰“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韓子所見,蓋周之舊典禮經也。周德既衰,官失其守,上之人不能使《春秋》昭明,赴告策書諸所記注,多違舊章,仲尼因魯史策書成文,考其真偽,而志其典禮。上以遵周公之遺制,下以明將來之法,其教之所存,文之所害,則刊而正之,以示勸戒。其余則皆即用舊史,史有文質,辭有詳略,不必改也。故傳日其善志,又日非聖人孰能修之。蓋周公之志,仲尼從而明之。

左丘明受經于仲尼,以為經者不刊之書也,故傳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辯理,或錯經以合異,隨義而發。其例之所重,舊史遺文略不盡舉,非聖人所修之要故也。身為國史,躬覽載籍,必廣記而備言之。其文緩,其旨遠,將令學者原始要終,尋其枝葉︰究其所窮。優而柔之,使自求之;饜而飫之,使自趨之。
 

目錄

校點說明
春秋序 杜預
春秋經傳集解隱公第一
隱公元年
隱公二年
隱公三年
隱公四年
隱公五年
隱公六年
隱公七年
隱公八年
隱公九年
隱公十年
隱公十一年
春秋經傳集解桓公第二
桓公元年
桓公二年
桓公三年
桓公四年
桓公五年
桓公六年
桓公七年
桓公八年
桓公九年
桓公十年
桓公十一年
桓公十二年
桓公十三年
桓公十四年
桓公十五年
桓公十六年
桓公十七年
桓公十八年
春秋經傳集解莊公第三
莊公元年
莊公二年
莊公三年
莊公四年
莊公五年
莊公六年
莊公七年
莊公八年
莊公九年
莊公十年
莊公十一年
莊公十二年
莊公十三年
莊公十四年
莊公十五年
莊公十六年
莊公十七年
莊公十八年
莊公十九年
莊公二十年
莊公二十一年
莊公二十二年
莊公二十三年
莊公二十四年
莊公二十五年
莊公二十六年
莊公二十七年
莊公二十八年
莊公二十九年
莊公三十年
莊公三十一年
莊公三十二年
春秋經傳集解閔公第四
閔公元年
閔公二年
春秋經傳集解僖公上第五
僖公元年
僖公二年
僖公三年
僖公四年
僖公五年
僖公六年
僖公七年
僖公八年
僖公九年
僖公十年
僖公十一年
僖公十二年
僖公十三年
僖公十四年
僖公十五年
春秋經傳集解僖公中第六
僖公十六年
僖公十七年
僖公十八年
僖公十九年
僖公二十年
僖公二十一年
僖公二十二年
僖公二十三年
僖公二十四年
僖公二十五年
僖公二十六年
春秋經傳集解僖公下第七
僖公二十七年
僖公二十八年
僖公二十九年
僖公三十年
僖公三十一年
僖公三十二年
僖公三十三年
春秋經傳集解僖公上第八
春秋經傳集解僖公下第九
春秋經傳集解僖公上第十
春秋經傳集解僖公下第十一
春秋經傳集解僖公上第十二
春秋經傳集解僖公上第十三
春秋經傳集解僖公第十四
春秋經傳集解襄公二第十五
春秋經傳集解襄公三第十六
春秋經傳集解襄公四第十七
春秋經傳集解襄公五第十八
春秋經傳集解襄公六第十九
春秋經傳集解襄公元第二十
春秋經傳集解昭公二第二十一
春秋經傳集解昭公三第二十二
春秋經傳集解昭公四第二十三
春秋經傳集解昭公五第二十四
春秋經傳集解昭公六第二十五
春秋經傳集解昭公七第二十六
春秋經傳集解昭公七第二十七
春秋經傳集解昭公七第二十八
春秋經傳集解昭公七第二十九
春秋經傳集解哀公下第三十
後序 杜預
 

《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也。記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時,以時系年,所以紀遠近、別同異也。故史之所記,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周禮》有史官,掌邦國四方之事,達四方之志;諸侯亦各有國史,大事書之于策,小事簡牘而已。孟子日︰楚謂之“(木壽)杌”,晉謂之“乘”,而魯謂之“春秋”,其實一也。韓宣子適魯,見《易‧象》與魯《春秋》,日︰“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韓子所見,蓋周之舊典禮經也。周德既衰,官失其守,上之人不能使《春秋》昭明,赴告策書諸所記注,多違舊章,仲尼因魯史策書成文,考其真偽,而志其典禮。上以遵周公之遺制,下以明將來之法,其教之所存,文之所害,則刊而正之,以示勸戒。其余則皆即用舊史,史有文質,辭有詳略,不必改也。故傳日其善志,又日非聖人孰能修之。蓋周公之志,仲尼從而明之。

左丘明受經于仲尼,以為經者不刊之書也,故傳或先經以始事,或看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辯理,或錯經以合異,隨義而發。其例之所重,舊史遺文略不盡舉,非聖人所修之要故也。身為國史,躬覽載籍,必廣記而備言之。其文緩,其旨遠,將令學者原始要終,尋其枝葉,究其所窮。優而柔之,使自求之;饜而飫之,使自趨之。若江海之浸,膏澤之潤,渙然冰釋,怡然理順,然後為得也。其發凡以言例,皆經國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書之舊章,仲尼從而修之,以成一經之通體。其微顯闡幽、裁成義類者,皆據舊例而發義,指行事以正褒貶。諸稱“書”、“不書”、“先書”、“故書”、“不言”、“不稱”、“書日”之類,皆所以起新舊.發大義,謂之變例。然亦有史所不書、即以為義者,此蓋《春秋》新意,故傳不言“凡”,曲而暢之也。其經無義例,因行事而言,則傳直言其歸趣而已,非例也。故發傳之體有三,而為例之情有五。一日微而顯,文見于此而起義在彼,“稱族,尊君命”,“舍族,尊夫人”,“梁亡”,“城緣陵”之類是也。二日志而晦,約言示制,推以知例,參會不地,與謀日及之類是也。三日婉而成章,曲從義訓,以示大訓,諸所諱闢,“璧假許田”之類是也。四日盡而不污,直書其事,具文見意,丹楹刻桷,天王求車,齊侯獻捷之類是也。五日懲惡而勸善,求名而亡,欲蓋而章,書齊豹“盜”,三叛人名之類是也。推此五體以尋經傳,觸類而長之,附于二百四十二年行事,王道之正,人倫之紀備矣。

或日︰“《春秋》以錯文見義,若如所論,則經當有事同文異而無其義也。先儒所傳,皆不其然。”答日︰“《春秋》雖以一字為褒貶,然皆須數句以成言,非如八卦之爻可錯綜為六十四也,固當依傳以為斷。古今言《左氏春秋》者多矣,今其遺文可見者十數家。大體轉相祖述,進不成為錯綜經文以盡其變,退不守丘明之傳,于丘明之傳有所不通,皆沒而不說,而更膚引《公羊》、《轂梁》,適足自亂。預今所以為異,專修丘明之傳以釋經。經之條貫,必出于傳;傳之義例,總歸諸凡,推變例以正褒貶,簡二傳而去異端,蓋丘明之志也。其有疑錯,則備論而闕之,以俟後賢。然劉子駿創通大義,賈景伯父子、許惠卿皆先儒之美者也,未有潁子嚴者,雖淺近,亦復名家,故特舉劉、賈、許、潁之違以見同異。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比其義類,各隨而解之,名日‘經傳集解’。又別集諸例,及地名、譜第、歷數,相與為部,凡四十部、十五卷,皆顯其異同,從而釋之,名日‘釋例’。將令學者觀其所聚,異同之說,《釋例》詳之也。”

或日︰“《春秋》之作,《左傳》及《轂梁》無明文,說者以為仲尼自衛乏魯,修《春秋》,立素王,丘明為素臣。言《公羊》者亦雲黜周而王魯,危行言孫,以闢當時之害,故微其文,隱其義。《公羊》經止獲麟,而《左氏》終于孔丘卒,敢問所安。”答日︰“異乎余所聞。仲尼日︰‘文王既沒,文不在滋乎?”此制作之本意也。嘆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蓋傷時王之政也。麟鳳五靈,王者之嘉瑞也。今麟出非其時,虛其應,而失其歸,此聖人所以為感也。絕筆于獲麟之一句者,所感而起,固所以為終也。”

日︰“然則《春秋》何始于魯隱公?”答日︰“周平王,東周之始王也。隱公,讓國之賢君也。考乎其時則相接,言乎其位則列國,本乎其始則周公之祚胤也。若平王能祈天永命,紹開中興,隱公能弘宣祖業,光啟王室,則西周之美可尋,文武之跡不墜。是故因其歷數.附其行事,采周之舊,以會成王義,垂法將來。所書之王即平王也,所用之歷即周正也,所稱之公即魯隱也,安在其黜周而王魯乎?子日︰’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此其義也。若夫制作之文,所以章往考來,情見乎辭,言高則旨遠,辭約則義微,此理之常,非隱之也。聖人包周身之防,既作之後,方復隱諱以闢患,非所聞也。子路欲使門人為臣,孔子以為欺天,而雲仲尼素王,丘明素臣,又非通論也。先儒以為制作三年,文成致麟,既已妖妄,又引經以至仲尼卒,亦又近誣。據
 

詳細資料

  • ISBN:9787807298779
  • 規格:平裝 / 898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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