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大森林的小屋》度過童年的蘿拉,在這本書之中,重新朝向《大草原之家》出發。

從威斯康辛州的大森林,到大草原的小屋為止,縱然以直線距離來計算仍然有九百公里之距離。在蘿拉感到無聊至極的長途旅行後,她們抵達一大片的草原地區。

以當時的堪薩斯州來說,坐著篷車抵達的人們,多得可以排成一個長蛇陣。雖然那兒有一望無際的土地,但是,早已經有坐擁它們的大地主。蘿拉的父親能夠自由耕種的地方,只限於印第安人的居留地而已。

--------我認為此地既然是印第安人的土地,他們一定會生氣吧?

對於蘿拉所提出的這個問題,為何父親沒有答覆她呢?

哥倫布「發現」美國時,那兒就有印第安人居住了。

那時,剛從歐洲移民到美國的白種人,當他們在住不慣的土地上辛苦生活時,印第安人不僅教白種人玉米、南瓜的栽培方法,還教他們捕魚的方法,使用藥的方法等等,逢到白人收成不佳的時節,甚至送食糧給他們。

想不到,白種人在自己能夠站立起來以後,就認為印第安人礙手礙腳,只要印第安人因語言上的隔閡,與白種人產生誤會時,往往就會遭受到滅族的惡運。

在蘿拉那個時代裡,憎恨印第安人的白種人很多。正因為蘿拉的父親認為印第安人也是人類,所以無法回答蘿拉的問題。

父親所以會決心離開大草原,或許,是因為他認為此地是印第安人的土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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